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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国时期前赵的法制 被引量:3
1
作者 何宁生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71-75,共5页
前赵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内迁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该政权既承袭魏晋制度且兼其旧俗,并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和创新,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前赵统治者执法理政基本未采暴虐酷刑之策;在行政体制上首创胡汉分治双轨制管理系统;以严法... 前赵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内迁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该政权既承袭魏晋制度且兼其旧俗,并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和创新,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前赵统治者执法理政基本未采暴虐酷刑之策;在行政体制上首创胡汉分治双轨制管理系统;以严法禁奢侈,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婚制上既实行同姓不婚原则,又继续妻母报嫂之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前赵 法制 法制原则 法律内容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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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下正犯性的认定以参与自杀行为为例 被引量:2
2
作者 蔡颖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61-1580,共20页
参与自杀的刑法定性问题实际上是自杀和参与自杀的正犯性问题。人是自己生命的唯一法益主体,享有生命的完全处分权,自杀不具有正犯性。将共同犯罪的理论模型直接套用到参与自杀中的做法并不妥当。在认定正犯性时,不能仅因为参与自杀不... 参与自杀的刑法定性问题实际上是自杀和参与自杀的正犯性问题。人是自己生命的唯一法益主体,享有生命的完全处分权,自杀不具有正犯性。将共同犯罪的理论模型直接套用到参与自杀中的做法并不妥当。在认定正犯性时,不能仅因为参与自杀不符合一般的杀人行为类型就否定其正犯性。自杀是通过不可逆转的方式处分个人最重要的法益,且自杀者通常处于病理或者心理的脆弱状态。这决定了刑法应当禁止实质性地推进他人自杀的行为。若行为人具有实质影响被害人自杀决定的身份,且实施了实质影响被害人自杀决定的行为,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正犯。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定罪处罚,并不意味着只有符合某一观念类型的行为才能定罪处罚。承认部分参与自杀的正犯性具有合理性,而且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原则 参与自杀 自我决定 正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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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人权法中的罪刑法定及对中国刑事制度的指导
3
作者 张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7年第2期141-145,共5页
国际人权法上对罪刑法定作出规定,使罪刑法定的地位更显重要。以国际人权法上的罪刑法定为标尺,审视我国刑事制度,可以发现,在国际犯罪国内化、司法解释、空白罪状设置等许多方面,我国刑法还不完全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遵照... 国际人权法上对罪刑法定作出规定,使罪刑法定的地位更显重要。以国际人权法上的罪刑法定为标尺,审视我国刑事制度,可以发现,在国际犯罪国内化、司法解释、空白罪状设置等许多方面,我国刑法还不完全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遵照国际人权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制度中的相关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人权法 罪刑法定 国际犯罪 司法解释 空白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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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与法定许可——从几起知识产权专家诉讼案看数字图书馆走向 被引量:17
4
作者 李岩波 《图书馆建设》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5-7,共3页
本文分析了著作权立法原则与数字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关系,认为对作品数字化进行法定许可使用是著作权立法原则的具体体现,而改变现有的版权授权模式已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 数字图书馆 著作权 法定许可 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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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中师生权利的规定性 被引量:10
5
作者 熊庆年 吴云香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9-12,36,共5页
师生权利是大学章程制订必然涉及的内容。从欧美等国家一些大学章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规定性:学术自由是大学师生最核心的权利;师生权利规范的实质在于尊重师生的主体性;大学章程内容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统一,权利应与义务相统一。
关键词 大学章程 师生权利 学术自由 主体性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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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监管核电企业集团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的思考
6
作者 陈威 朱伟儒 +1 位作者 张阳 岳晗 《核安全》 2024年第2期1-4,共4页
本文从落实依法治核和履行安全责任两方面论述了对核电企业集团开展核安全监管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家法规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文件要求的分析,梳理了核电企业集团的职责要求,探索了如何建立对核电企业集团的核安全监管机制,提出了对核电企业... 本文从落实依法治核和履行安全责任两方面论述了对核电企业集团开展核安全监管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家法规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文件要求的分析,梳理了核电企业集团的职责要求,探索了如何建立对核电企业集团的核安全监管机制,提出了对核电企业集团开展核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监管 核电企业集团 核安全监管 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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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航延险制度漏洞恶意重复投保牟利的行为定性
7
作者 项倩 王立鹏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42-49,共8页
利用航延险制度漏洞恶意重复投保牟利的行为如何定性,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罪与非罪之争以及此罪与彼罪之争。从行为侵害的法益、行为方式、行为人主观目的等要素来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意图非法套取、占有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客观上表... 利用航延险制度漏洞恶意重复投保牟利的行为如何定性,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罪与非罪之争以及此罪与彼罪之争。从行为侵害的法益、行为方式、行为人主观目的等要素来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意图非法套取、占有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保险制度漏洞,虚构保险标的,恶意重复投保,使保险公司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取得保险公司数额较大的保险金,应当定性为保险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诈骗 法秩序统一 保险标的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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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智能化战争的对策思考 被引量:3
8
作者 赵辉 《海军工程大学学报(综合版)》 2020年第3期31-34,共4页
从历史发展趋势和未来战争演进看,人工智能已成为推动新一轮军事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军事智能化的加速推进势必引起战争形态的加速转变,智能化战争应运而生。适应、超越和打赢智能化战争,需要准确把握智能化战争的特点规律、加快推动智能... 从历史发展趋势和未来战争演进看,人工智能已成为推动新一轮军事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军事智能化的加速推进势必引起战争形态的加速转变,智能化战争应运而生。适应、超越和打赢智能化战争,需要准确把握智能化战争的特点规律、加快推动智能化作战理论的创新、构建适应智能化战争的武器装备体系、积极应对智能化战争带来的法理与伦理问题,从而全面提升有效的智能化作战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化战争 作战理论 武器装备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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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问题研究 被引量:2
9
作者 班阿慧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33-37,共5页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理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法理自身的性质、成文法的不足、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法的调...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理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法理自身的性质、成文法的不足、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学科特点,还是从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或者地区友好的民事往来,充分发挥我国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等诸方面来看,将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乃当务之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 学说 国际私法 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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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问题研究
10
作者 班阿慧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10-14,共5页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理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法理自身的性质、成文法的不足、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法的调...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法理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自然也就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但由于国际私法是一门非常特殊的法律部门,无论从法理自身的性质、成文法的不足、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学科特点,还是从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或者地区友好的民事往来,充分发挥我国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等诸方面来看,将法理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乃当务之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 学说 国际私法 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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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死亡(终止)后代理行为效力问题探讨——《民法总则》第174条分析
11
作者 董榕萍 《嘉应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69-71,共3页
《民法总则》对委托代理中作为自然人的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做了规定,但失之简单,难以完全应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委托代理中作为非自然人的被代理人终止后,以及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实施的... 《民法总则》对委托代理中作为自然人的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做了规定,但失之简单,难以完全应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委托代理中作为非自然人的被代理人终止后,以及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效力问题,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不同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死亡或终止后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效力也不尽相同,不能简单适用《民法总则》第174条第1款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理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被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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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s on a comprehensive tax reform
12
作者 Li Wanfu 《China Finance and Economic Review》 2015年第1期27-39,共13页
“The Decision on Several Major Issues Regarding the Deepening of Reform”adopted by the Third Plenum of the Eighteenth Sess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gave a new position to the next round of tax reform,and prop... “The Decision on Several Major Issues Regarding the Deepening of Reform”adopted by the Third Plenum of the Eighteenth Sess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gave a new position to the next round of tax reform,and proposed its objectives,tone,mission,and core tasks.The new round of tax reform should cover a wide range of issues,including state governance,tax legislation,economic reform and development,social management,globalization,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improvement of tax collection,as well as other related issues.Particular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T,completing legislation on VAT,adjusting the scope,collection mechanisms,and rates of consumption tax;strengthening regulation and control,implementing a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that considers both aggregate income and income by source,promoting real estate tax legislation,expanding the ad valorem natural resource tax,accelerating the gradual replacement of fees with taxes,and introducing legislation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ax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ax reform taxation’s legal principal multi-dimensional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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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有瑕疵的同意之效力认定——以“法益关系错误说”的批判性考察为中心 被引量:20
13
作者 李世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7-78,共12页
刑法上的被害人同意是被害人基于真实、自愿的意志处分其个人法益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存在于被害人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这样的话,在被害人同意之有效性的认定上,就不能仅仅从事后判断被害人是否认识到了其个人法益的存在状况,同时还必须... 刑法上的被害人同意是被害人基于真实、自愿的意志处分其个人法益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存在于被害人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这样的话,在被害人同意之有效性的认定上,就不能仅仅从事后判断被害人是否认识到了其个人法益的存在状况,同时还必须事前判断被害人的同意行为是否违背了刑法上的容许规范。支撑法益关系错误说的违法论立场是结果无价值论,从这一立场出发,被害人同意被视为纯粹的主观心理状态,当且仅当被害人无法正确认识被放弃的法益时,同意归于无效。从兼顾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内容的违法二元论出发,应当将被害人同意理解为被害人的"行为",参照违法二元论的犯罪论体系,被害人最终是否对于自己做出的同意行为及其所导致的结果自我答责,应当对同意行为进行行为归属、结果归属以及责任归属。因此,当被害人发生法益关系错误时,只是作为对于同意行为进行客观归属时所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可以将被害人同意视为在从行为人的行为导向结果这一过程中的介入因素,当无法对被害人的同意行为进行主观归属时,可以将背后的行为人视为间接正犯,从而将责任归属于行为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关系错误说 结果无价值论 行为无价值论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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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前置:刑法对食品安全保护的路径选择——以帮助行为正犯化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18
14
作者 姜敏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3-90,共8页
食品安全领域犯罪频发,我国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粗疏,致使诸多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帮助行为规制遭遇困境。发达国家如美、德、日等国的刑法,通过将帮助行为正犯化等路径实现法益保护前置,建构了从农田到餐桌的严密刑事法网,有力... 食品安全领域犯罪频发,我国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粗疏,致使诸多引发食品安全风险的帮助行为规制遭遇困境。发达国家如美、德、日等国的刑法,通过将帮助行为正犯化等路径实现法益保护前置,建构了从农田到餐桌的严密刑事法网,有力地保护了食品安全。我国刑法对侵害食品安全的帮助行为,立法上没有进行直接惩罚,实践中即使有帮助行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也是依据共犯等理论进行惩罚。食品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帮助行为的高风险性、惩罚帮助行为的依附性、帮助行为正犯化的可行性,决定了我国刑法应以刑事法治内在要求和外在要求为前提,考量帮助行为和实质损害之间的规范关联性、帮助行为与实质损害行为的因果关系、帮助行为的风险系数等,在附条件情况下实现食品领域高风险帮助行为正犯化,严密食品安全保护刑事法网,保护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法益保护前置 帮助行为 正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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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与秩序的衡平: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司法审视 被引量:5
15
作者 韩宏伟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6-20,共5页
在当下中国刑事司法语境中,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强势话语,在民族地区盛行的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一直受到国家刑事制定法的贬抑与压制。但少数民族习惯法则以其良性的司法功效与社会功效诠释了实现正义的另一种范式,以刑事和解的本土化机... 在当下中国刑事司法语境中,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强势话语,在民族地区盛行的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一直受到国家刑事制定法的贬抑与压制。但少数民族习惯法则以其良性的司法功效与社会功效诠释了实现正义的另一种范式,以刑事和解的本土化机制建构了民族地区正义与秩序的自然衡平,司法机关对此需要加以认真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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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委托代理论思考 被引量:4
16
作者 张培尧 《政法论丛》 2009年第3期76-81,共6页
委托代理论在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该理论,参与管理国有资产的各方主体之间形成了"六层级五委托"的双向多级委托代理链条。然而,当我们细致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却发现,... 委托代理论在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据该理论,参与管理国有资产的各方主体之间形成了"六层级五委托"的双向多级委托代理链条。然而,当我们细致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时却发现,不同主体之间或表现为代表关系,或表现为信托关系,或表现为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这要求我们务必理顺各方管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关系 委托代理 信托法律关系 资产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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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有故意无身份工具”犯罪定性的法教义学重构 被引量:3
17
作者 周啸天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89-97,共9页
根据利用者成立的身份犯侵犯法益的不同,利用"有故意无身份的工具"问题存在两种类型:一是侵犯国家法益类型,如受贿罪。二是侵犯人身法益类型,如刑讯逼供罪。我国以往学说都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忽略了对后者的讨论。经探讨可知,... 根据利用者成立的身份犯侵犯法益的不同,利用"有故意无身份的工具"问题存在两种类型:一是侵犯国家法益类型,如受贿罪。二是侵犯人身法益类型,如刑讯逼供罪。我国以往学说都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忽略了对后者的讨论。经探讨可知,在侵犯国家法益类型的身份犯中,存在利用者成立身份犯的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帮助犯,与利用者、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共同正犯两种情况;在侵犯人身法益类型的身份犯中,只存在后一种情况。据此,利用无身份者实施逼供的司法工作人员与无身份者成立刑讯逼供罪的共同正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法益 人身法益 共犯 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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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的《宪法学》课程教学改革浅议 被引量:3
18
作者 吴媚 《兵团教育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62-63,共2页
传统的《宪法学》课程教学已落后于 2 1世纪人才发展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 ,在明确教学培养目标的基础上 ,对《宪法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 ,强化理论知识 ,用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理精... 传统的《宪法学》课程教学已落后于 2 1世纪人才发展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 ,在明确教学培养目标的基础上 ,对《宪法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 ,强化理论知识 ,用多种方式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理精神 ,以适应人才教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21世纪 《宪法学》课程 教学改革 培养目标 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 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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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刑法溯及力适用原则 被引量:2
19
作者 周恒阳 郝守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4期57-59,共3页
结合刑法基本原则,对四种立法例所体现的刑法价值逐一进行梳理和辨析,最后得出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最合理的结论。
关键词 罪刑法定 刑法价值 刑法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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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罚预备行为的立法规定方式检讨——可罚预备行为正犯化之提倡 被引量:3
20
作者 吴亚可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2期120-142,共23页
《刑法》第22条在本质上是可罚预备行为的立法规定。但是,学者们多将该条规定误认为是对预备行为的处罚规定,并以此为立论前提展开对该条立法规定的批判,以至于忽视了该条规定存在的关键问题:可罚预备行为界定不明。可罚预备行为界定不... 《刑法》第22条在本质上是可罚预备行为的立法规定。但是,学者们多将该条规定误认为是对预备行为的处罚规定,并以此为立论前提展开对该条立法规定的批判,以至于忽视了该条规定存在的关键问题:可罚预备行为界定不明。可罚预备行为界定不明的技术成因有二:一是在总则中规定可罚预备行为的概括成立条件,会导致预备行为可罚与否的判断随分则各罪立法规定而摇摆不定;二是预备行为可罚与否会因犯罪'定量'因素的模糊性而含混不清。当代中国刑法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国民守法,以减少侵害法益行为的发生,而其要求之一就是规范表达具有明确性。因此,有必要采用以法律拟制为法理基础的可罚预备行为正犯化立法技术,来实现可罚预备行为立法规定的明确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备犯立法 明确性 法律拟制 可罚预备行为正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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