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民事立案审查程序之完善——基于实证的功能分析 被引量:5
1
作者 李喜莲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4-37,共4页
对我国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某法院的民商事立案审查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民事立案审查制度的实践功能与预期功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虽然不予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在总受理的案件中所占比率较低,但以权力为中心的立案审查程序,反映了法院对审... 对我国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某法院的民商事立案审查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民事立案审查制度的实践功能与预期功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虽然不予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在总受理的案件中所占比率较低,但以权力为中心的立案审查程序,反映了法院对审判利益的考虑超过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关怀。为了平衡和制约法院的立案权力,应当立足我国现实条件,构造一个权力技术和权利技术兼容并蓄的,具有开放性的立案审查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立案审查程序 审判利益 诉讼权利
下载PDF
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重新审视——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40条之规定 被引量:1
2
作者 姚佳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75-79,共5页
二审发回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显现出诉讼效益低、诉讼成本高、两审法院之间组织管理出现矛盾等制度瓶颈问题。新近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40条对其作出了最新的修正,包括缩减适用范围... 二审发回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显现出诉讼效益低、诉讼成本高、两审法院之间组织管理出现矛盾等制度瓶颈问题。新近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40条对其作出了最新的修正,包括缩减适用范围、合理限定程序事由、规定使用次数等。但本次修法仍存在较大局限性,如对实体事由修正不彻底、未有效限制自由裁量权、对发回重审的裁定格式及拘束力未明确等。重新审视该制度并对之进行改良,可从明确规定法定事由、充分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增加救济程序以及明确发回重审裁定的格式及拘束力等方面加以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审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40条 诉讼效益 审级利益 制度审视
下载PDF
程序违法与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检讨 被引量:5
3
作者 占善刚 刘芳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22-128,共7页
发回重审乃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错误判决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科学构建发回重审事由,有利于发回重审功能的实现。分析发回重审事由设计的理论依据,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是发回重审的唯一事由,事实认定不... 发回重审乃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错误判决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科学构建发回重审事由,有利于发回重审功能的实现。分析发回重审事由设计的理论依据,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是发回重审的唯一事由,事实认定不清不能单独作为发回重审的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0条关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设计有违诉讼法理,欠缺正当性。应当区分严重程序违法与一般程序违法而设定发回重审的事由,前者乃绝对的发回重审事由,后者只有在影响裁判结果且以维持审级制度为必要的情况下,才构成发回重审的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违法 发回重审 公正审判 审级利益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