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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共犯制度下的片面共犯研究 被引量:5
1
作者 屈钰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1期35-53,共19页
我国刑法典中并没有片面共犯的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确有片面共犯现象的存在,传统刑法理论不认为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本文认为将单向意思联络解释为共同犯罪故意的一种特殊形式,符合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理论应根据社会实践... 我国刑法典中并没有片面共犯的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确有片面共犯现象的存在,传统刑法理论不认为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本文认为将单向意思联络解释为共同犯罪故意的一种特殊形式,符合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理论应根据社会实践的需要,对传统的共同故意做创新的理解和解释,将片面共犯纳入共同犯罪的理论体系,可以为司法实践处理片面共犯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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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成立类型研究
2
作者 杨金彪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65-69,共5页
根据共犯处罚的根据论中的修正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以司法工作人员身分作为构成要素的真正身份犯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而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 根据共犯处罚的根据论中的修正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以司法工作人员身分作为构成要素的真正身份犯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而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实行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 共犯类型 修正惹起说 实行行为性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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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成立类型
3
作者 杨金彪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42-47,56,共7页
根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 根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不过这种场合下司法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二者不再构成共同犯罪。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实行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 共犯类型 共犯处罚的根据 实行行为性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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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概念之否定——单一正犯体系的视角 被引量:38
4
作者 刘明祥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98-115,共18页
"间接正犯"是德、日刑法学为弥补限制的正犯概念与极端从属性说所带来的处罚漏洞,而不得不提出的"补救概念"。尽管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无法得到合理论证,承认间接正犯概念会产生许多弊病,甚至会动摇区分正犯与共犯的... "间接正犯"是德、日刑法学为弥补限制的正犯概念与极端从属性说所带来的处罚漏洞,而不得不提出的"补救概念"。尽管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无法得到合理论证,承认间接正犯概念会产生许多弊病,甚至会动摇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的根基,因而早就有学者从不同立场提出了取消间接正犯概念的观点,但由于间接正犯概念具有弥补区分制缺陷的功能,所以,在采取区分制的德、日,还不得不保留这一概念。我国刑法在犯罪参与体系的问题上,采取不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单一正犯体系,因此并无间接正犯概念赖以依存的法律基础;在我国,采用间接正犯概念不仅不能合理解决相关问题,而且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存在明显的弊病;在不采用间接正犯概念的同时,运用单一正犯体系,反而能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还有操作更为简便、易于司法人员掌握执行的优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犯罪参与体系 区分制 单一正犯体系 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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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特征探微 被引量:6
5
作者 邹世发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62-66,共5页
间接正犯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 ,有其独特的特征。深入剖析它的基本特征和构成特征 ,对于在理论上将间接正犯与教唆犯、亲手犯、共犯等相关概念区别开来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地认定间接正犯 ,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间接正犯 基本特征 构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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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间接正犯 被引量:2
6
作者 朴宗根 高荣云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57-61,共5页
间接正犯是德国、日本、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明文规定的正犯的一种形态,是正犯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间接正犯理论包括三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间接正犯的本质属性;二是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区别;三是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
关键词 间接正犯 大陆法系 刑法 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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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5
7
作者 肖吕宝 《政法学刊》 2007年第5期5-8,共4页
我国通说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构成间接正犯,对其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重处罚。这种观... 我国通说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犯罪"构成间接正犯,对其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重处罚。这种观点一方面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实施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另一方在他人教唆的情况下,无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却又可以实施"犯罪,"这种解释显然无法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间接正犯 主观违法 客观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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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 被引量:4
8
作者 王振 武立松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2期85-90,共6页
正犯后正犯是对传统间接正犯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扩张,它缘起于德国,并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所继受与传承;正犯后正犯的理论核心与灵魂是犯罪支配理论,其目的是对传统间接正犯理论无法有效回应罪刑相当原则困境的突围;德国的司法实践... 正犯后正犯是对传统间接正犯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扩张,它缘起于德国,并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所继受与传承;正犯后正犯的理论核心与灵魂是犯罪支配理论,其目的是对传统间接正犯理论无法有效回应罪刑相当原则困境的突围;德国的司法实践已普遍认可这一理论,我们也应肯定该理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正犯后正犯 意思支配 罪刑相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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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消解说之审视与批判:基于单一制的立场 被引量:4
9
作者 黄明儒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58-171,196,共15页
区分制主张共犯对正犯具有要素从属性,但由于在从属程度上存在不同意见,其内部近来出现了试图用教唆犯、帮助犯、共同正犯等概念来取代间接正犯的"消解说"。从结论上看,这一主张与单一制的观点不谋而合,但由于"消解说&qu... 区分制主张共犯对正犯具有要素从属性,但由于在从属程度上存在不同意见,其内部近来出现了试图用教唆犯、帮助犯、共同正犯等概念来取代间接正犯的"消解说"。从结论上看,这一主张与单一制的观点不谋而合,但由于"消解说"固守共犯对正犯具有从属性的立场,而且对构成要件该当行为内涵的理解上存在误差,致使其在理论根基和具体的解决路径上都存在瑕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一制 区分制 从属性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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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之错误探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张凯 张殿军 《红河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16-19,共4页
间接正犯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间接正犯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给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都带来了挑战。厘清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帮助犯的区别,深入认识和理解间接正犯错误概念的实质,有利于准确区分间接正犯错误的类型,廓清间接正犯理论上的纷争... 间接正犯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间接正犯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给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都带来了挑战。厘清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帮助犯的区别,深入认识和理解间接正犯错误概念的实质,有利于准确区分间接正犯错误的类型,廓清间接正犯理论上的纷争和迷雾,正确地对间接正犯定罪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错误 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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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概念之定位
11
作者 李海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3-16,共4页
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以他人作为媒介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而有时由于被利用人不具备一定的条件,不能将二者作为共犯处理,针对这种情况,产生了间接正犯的概念。随着犯罪参与基础理论的发展,对其概念的认识也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如今以限制... 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以他人作为媒介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而有时由于被利用人不具备一定的条件,不能将二者作为共犯处理,针对这种情况,产生了间接正犯的概念。随着犯罪参与基础理论的发展,对其概念的认识也不断发生着变化,在如今以限制正犯概念及共犯从属性为通说的理论背景下,需要我们认真审视间接正犯概念的定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限制正犯概念 扩张正犯概念 共犯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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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间接正犯中身份要素之虚无 被引量:2
12
作者 邓毅丞 李小涛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01-104,共4页
间接正犯具有特殊的正犯性,因此,在被利用者存在身份要素的前提下,尽管利用者缺乏身份要素,也可能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而这与法益侵害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并无冲突。
关键词 间接正犯 身份 身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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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极端从属性问题辨析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鹏飞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1期103-107,共5页
限制从属性说以"责任应个别地考察"为根据,否定教唆犯的成立以正犯的有责性为必要。然而,责任的独立性仅能够说明正犯的责任不是教唆犯责任的充分条件。教唆犯对正犯的故意是否具有从属性,关键在于明确教唆犯同直接正犯和间... 限制从属性说以"责任应个别地考察"为根据,否定教唆犯的成立以正犯的有责性为必要。然而,责任的独立性仅能够说明正犯的责任不是教唆犯责任的充分条件。教唆犯对正犯的故意是否具有从属性,关键在于明确教唆犯同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间的关系在本质上并非相同。从能否引起他人行为的难易程度的角度而言,教唆犯所体现的缺陷性态度较间接正犯更为强烈,由此可以说明教唆犯较间接正犯的性质更为严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间接正犯 极端从属性 限制从属性 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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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二维码案”的定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奕琛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95-103,共9页
在“偷换二维码案”中,行为人通过偷换商家设置的付款二维码,将顾客支付的货款非法占为己有。就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理论上存在“盗窃罪说”“诈骗罪说”和“侵占罪说”等多种观点。在财产犯罪的场合,被害人的认定对行为的定性会产生重... 在“偷换二维码案”中,行为人通过偷换商家设置的付款二维码,将顾客支付的货款非法占为己有。就此类案件的定性问题,理论上存在“盗窃罪说”“诈骗罪说”和“侵占罪说”等多种观点。在财产犯罪的场合,被害人的认定对行为的定性会产生重要的指引作用。从交易活动整体上看,顾客在交易中并不存在实质的财产损失,而商家则的确失去了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商品对价。因此,商家是“偷换二维码案”的被害人。不能将“偷换二维码案”定性为诈骗罪的主要原因,在于顾客在付款时并未产生错误认识,主观上缺乏向行为人处分财产的处分意思,且商户自始至终仅具有向顾客收取商品对价的主观意图。对“偷换二维码案”应当定性为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行为,即行为人通过商家出示错误的付款二维码和顾客付款的行为,最终实现了对商家应收价款的非法占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偷换二维码 诈骗罪 三角诈骗 盗窃罪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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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间接正犯概念之消解 被引量:1
15
作者 张永江 成波 《湘江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209-219,共11页
'间接正犯'是极端从属性理论下弥补共犯处罚漏洞的产物,本应随着极端从属性说的式微而退出刑法舞台,然而多数论者将'间接正犯'视为正犯反使其愈发扩张。事实上,关于间接正犯'正犯性'论证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 '间接正犯'是极端从属性理论下弥补共犯处罚漏洞的产物,本应随着极端从属性说的式微而退出刑法舞台,然而多数论者将'间接正犯'视为正犯反使其愈发扩张。事实上,关于间接正犯'正犯性'论证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立足于二元区分体制与限制正犯语境,间接正犯行为结构具有实行从属性特征,符合共犯从属性理论的第一层次要求,具备成立共犯的行为基础;于第二层次要素从属性中采取最小从属性说,在此观念下间接正犯概念失去适用的空间,原来的'间接正犯'类型行为可还原为共犯形态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场合、利用他人的错误的场合、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的场合、强制支配行为场合,幕后行为人应按教唆犯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最小从属性说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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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犯理论的困境及出路探微
16
作者 马文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2期91-94,共4页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片面共犯,但关于其存废问题,中外刑法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片面共犯理论主要有两个瓶颈:片面共犯与我国现有共犯理论的矛盾;片面共犯与间接正犯的关系。因此,应当拓展共犯理论的内涵,以达到整个共犯理论体系的协...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片面共犯,但关于其存废问题,中外刑法理论界一直众说纷纭。片面共犯理论主要有两个瓶颈:片面共犯与我国现有共犯理论的矛盾;片面共犯与间接正犯的关系。因此,应当拓展共犯理论的内涵,以达到整个共犯理论体系的协调;此外,应当认识片面共犯与间接正犯存在根本区别,间接正犯不能完全涵盖片面共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共犯 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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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复数主体参与特定危险驾驶行为的类型化归责
17
作者 融昊 《刑法论丛》 2022年第1期191-216,共26页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为一方责任主体参与超载超速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类的危险驾驶行为时,应如何对每个参与主体进行精准归责的问题,本质上就是判断各参与主体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这种判断,显然要在不同...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作为一方责任主体参与超载超速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类的危险驾驶行为时,应如何对每个参与主体进行精准归责的问题,本质上就是判断各参与主体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这种判断,显然要在不同的犯罪参与情形下进行具体分析,才能保证其准确性与全面性。具体来看,首先,就共同犯罪的参与形式而言,应具体厘清参与者成立教唆犯与成立帮助犯时应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其次,就间接正犯的参与形式来看,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的说服力更强,应以之为基础分析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形成对驾驶员的意思支配,继而形成单独犯的刑事责任;最后,在过失犯的参与形式中,应引入客观归责理论,监督过失犯应作为单独犯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危险驾驶行为 犯罪参与 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 监督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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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极端从属性问题辨析
18
作者 王鹏飞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112-116,共5页
限制从属性说以"责任应个别地考察"为根据,否定教唆犯的成立以正犯的有责性为必要。然而,责任的独立性仅能够说明正犯的责任不是教唆犯责任的充分条件。教唆犯对正犯的故意是否具有从属性,关键在于明确教唆犯同直接正犯和间... 限制从属性说以"责任应个别地考察"为根据,否定教唆犯的成立以正犯的有责性为必要。然而,责任的独立性仅能够说明正犯的责任不是教唆犯责任的充分条件。教唆犯对正犯的故意是否具有从属性,关键在于明确教唆犯同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间的关系在本质上并非相同。从能否引起他人行为的难易程度的角度而言,教唆犯所体现的缺陷性态度较间接正犯更为强烈,由此可以说明教唆犯较间接正犯的性质更为严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间接正犯 极端从属性 限制从属性 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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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的解读与完善——以规范障碍说为基点
19
作者 赵慧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1期92-95,131,共5页
间接正犯相关理论问题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刑事责任分配问题,即行为人与间接正犯之间的责任问题。犯罪事实支配说与实行行为说单纯立足于主观或客观的立场,各具片面性。规范障碍说在整合各种学说利弊基础上完善,更具进步性。传统的五种间... 间接正犯相关理论问题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刑事责任分配问题,即行为人与间接正犯之间的责任问题。犯罪事实支配说与实行行为说单纯立足于主观或客观的立场,各具片面性。规范障碍说在整合各种学说利弊基础上完善,更具进步性。传统的五种间接正犯类型,除了利用非刑法的行为部分外,其余四种均可由规范障碍说作一解说。对于利用非刑法的行为中,规范障碍说不能合理解释的非规范行为部分当分流至共犯理论或犯罪构成理论予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犯罪事实支配说 规范障碍说 违法构成要件 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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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试罪共犯问题研究
20
作者 李玲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53-58,共6页
代替考试罪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代替考试罪往往是以共犯的形式出现,除了替考者和被替考者构成共同犯罪之外,针对监考人员明知是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而不予揭发的行为,... 代替考试罪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代替考试罪往往是以共犯的形式出现,除了替考者和被替考者构成共同犯罪之外,针对监考人员明知是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而不予揭发的行为,应当构成片面的帮助犯;针对家长或者监护人帮助考生积极寻找替考者的行为,应认定为代替考试罪的教唆犯、帮助犯或者间接正犯;考生同意或者教唆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应直接认定为代替考试罪的正犯行为;其他在代替考试罪中发挥作用的中间人,应区分其在代替考试中发挥的作用,依次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的教唆犯或者仅给予行政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替考试罪 片面的帮助犯 间接正犯 教唆犯 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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