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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债务 被引量:6
1
作者 洪学军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158-161,共4页
自然债务问题是一个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化问题,对其之理论探讨亦是从个别的视角检验法律的合理性问题。立法之对自然债务予以法律规制乃是出于自然债务制度所具有的克服法律局限性功能的考量。我国现行立法对之未予规范亟待完善。
关键词 自然债务 法律化 道德 不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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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
2
作者 金石 《陇东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80-83,共4页
对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民事诉讼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应当积极对标新时代检察理念,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与法院、当事人的关系,秉持司法谦抑性原则、事中监督... 对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民事诉讼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应当积极对标新时代检察理念,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与法院、当事人的关系,秉持司法谦抑性原则、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原则、多元监督协调并用原则以及“在办案中监督、在办案中监督”等项原则,针对案件中的违法行为、违法人员、生效裁判中的违法情形等事项,以违法事由类型化为切入点,准确区分监督方式,加强内外合作,综合施策,切实提升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事诉讼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违法行为 检察监督 违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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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下的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 被引量:9
3
作者 童伟华 《刑法论丛》 CSSCI 2009年第1期235-255,共21页
德日等国民法中,不法原因给付者可能丧失给付物的返还请求权,刑法中受给付者侵占给付的财物的,德国的判例认为,委托人的所有权没有移转给受托者,应成立横领罪。德国判例的这一立场成为日本最有力的学说,日本的判例则根据行为对象不同立... 德日等国民法中,不法原因给付者可能丧失给付物的返还请求权,刑法中受给付者侵占给付的财物的,德国的判例认为,委托人的所有权没有移转给受托者,应成立横领罪。德国判例的这一立场成为日本最有力的学说,日本的判例则根据行为对象不同立场有所差异,但多数场合下判决成立横领罪。我国民法没有不法原因给付的规定,所谓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应该得到刑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不法原因委托 返还请求权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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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的成否
4
作者 张明楷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30-145,共16页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 受领人将不法原因给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成立侵占罪,涉及法益保护、法秩序的统一性等诸多问题。肯定说不符合法益保护原则与法秩序统一性的原理,各种两分说所采取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其结论也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民法上的合法行为,不可能成为刑法上的违法行为,就此而言,刑法判断不应当具有独立性。民法上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具有刑法上的违法性,在此方面,应当强调刑法判断的独立性。即使某种行为的合法性在民法上存在分歧,基于刑法的谦抑性,也不应将这种行为作为犯罪处理。质言之,只要给付者基于不法原因将财物交付给他人,即使其是否属于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上可能存在争议,也不应将受领人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返还请求权 侵占罪 法秩序统一性 法益保护原则 谦抑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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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法原因给付
5
作者 丁小峰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120-123,共4页
我国立法中没有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理论界也存在较大争议。文章分析了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内涵、利益归属,以及对第三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利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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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民事制裁措施 被引量:2
6
作者 庞宝国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16-18,共3页
对于不法原因给付,世界各国均作出了"不得请求返还"的规定,我国民法没有类似规定,司法实践中有的判决给付违法无效、财产返还,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给予没收给付财产的民事制裁措施。这里从不法原因给付的概念... 对于不法原因给付,世界各国均作出了"不得请求返还"的规定,我国民法没有类似规定,司法实践中有的判决给付违法无效、财产返还,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给予没收给付财产的民事制裁措施。这里从不法原因给付的概念、构成、"给付"的效力、国外"不得请求返还"的立法理由及其争议,以及对无效返还和没收充公处理方式的评述,探求合理的解决途径,同时对我国民事制裁制度提出置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 给付 民事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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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承诺的行为 被引量:4
7
作者 郭洁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26-29,共4页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有无和大小这样重大的问题 ,在理论上极有研究的必要。虽然各国刑法对其有不同的规定 ,但都普遍认为 ,只有具备某些限定性条件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 ,成为阻却违法事由的正当行为之一。
关键词 被害人承诺 阻却违法事由 限定性条件 推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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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法律规制——以刑民评价冲突的消解为切入点 被引量:7
8
作者 陈少青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80-190,共11页
围绕同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事实,刑法与民法之间的评价冲突难以消解,此时需要从刑民交叉回归到刑民分立,划定刑民各自规制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的相对性是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基础内容,属于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共通部分,所以... 围绕同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事实,刑法与民法之间的评价冲突难以消解,此时需要从刑民交叉回归到刑民分立,划定刑民各自规制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的相对性是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基础内容,属于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共通部分,所以对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处理不应因违法判断的立场不同而有所差异。不法原因给付制度要求给付物归受领人所有,在符合民事不法原因给付的场合,阻却侵占罪的成立,民法适用区间之外属于刑法的评价范围,对此需要对区分说予以修正。如果给付行为的不法程度较轻、给付尚未终局或者受领人的不法程度更高,受领人将给付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刑民分立 所有权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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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赠与中“无过错”第三者利益保护辨析
9
作者 张韵可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11,共11页
婚外情赠与纠纷中,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受赠财产的主流裁判路径弱化了对第三者主观层面的审查,不利于实现当事人利益平衡和实质公平。比较法中考察行为人动机或适用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裁判规则难以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依据。在现有实... 婚外情赠与纠纷中,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受赠财产的主流裁判路径弱化了对第三者主观层面的审查,不利于实现当事人利益平衡和实质公平。比较法中考察行为人动机或适用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裁判规则难以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依据。在现有实体法规范下,无过错第三者遭受的损失难以通过赠与无效后的缔约过失责任得到救济,但无过错第三者可援引《民法典》第986条的得利丧失抗辩用于限制不当得利返还之范围。在举证责任方面,应由第三者负担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得利无法律依据”“得利消灭”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宽松为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外情赠与 无过错第三者 公序良俗 不法原因给付 得利丧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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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对于认定财产犯罪的意义 被引量:4
10
作者 王昭武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78-92,共15页
不法原因给付是指基于违反强制性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原因而为的给付。各国民法大多规定,因不法原因而给付财物的,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物之所有权亦归属于受领人。按照有关法秩序统一性的“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判断理念,对于不受民事法律保护... 不法原因给付是指基于违反强制性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原因而为的给付。各国民法大多规定,因不法原因而给付财物的,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物之所有权亦归属于受领人。按照有关法秩序统一性的“违法判断相对性”的判断理念,对于不受民事法律保护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刑法一般不能认定成立财产犯罪;按照有关财产罪之保护法益的“法律·经济的财产说”,不法原因给付物亦不属于财产犯罪中的财产。因此,只要不符合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但书规定即“不法原因仅存在于受益人一方”,侵占或者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行为,原则上不能成立侵占罪或者诈骗罪。不过,骗取不法原因给付物的情形相对复杂,尽管“逃避非法债务的情形”因非法债务不能被评价为财产犯罪中的财产而不成立诈骗罪,但在“谎称进行不法交易而骗取财物的情形”与“让对方承担无效债务的情形”下,由于是受领人创造了不法原因,可以通过适用但书规定,肯定成立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法秩序统一性 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侵占罪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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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的重新定性——以“假想防卫”为例
11
作者 高雅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42-46,共5页
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的问题在我国刑法通说上一直被简单地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来处理,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的问题,比如关于阻却违法性事由的错误到底是否属于事实错误,以及直接按照事实错误的原则来处理是否真正合理... 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的问题在我国刑法通说上一直被简单地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来处理,但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值得我们重新思考的问题,比如关于阻却违法性事由的错误到底是否属于事实错误,以及直接按照事实错误的原则来处理是否真正合理。事实上这无法解决关于阻却违法性事由错误行为的恶意的共犯问题。以假想防卫为例借鉴限制法律效果的责任理论,可以重新认识和解决阻却违法性事由的错误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阻却违法性事由 假想防卫 认识错误 双重评价 限制法律效果的责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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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同意的刑法教义学批判
12
作者 鲍博 《医学与法学》 2020年第5期89-94,共6页
由减轻医生过重的告知义务而出现在德国民事法中的假设同意理论,经多年实务发展逐渐被引入到刑事审判中,但其能否在刑法中适用,学界有巨大争议;在刑法教义学的框架中,假设同意因存在很多问题而不能很好地融入,故其尚不具备进入刑法的条件。
关键词 假设同意 刑法教义学 阻却违法事由 被害人承诺 法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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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正当行为探析——以媒体记者侵犯个人信息为视角
13
作者 江海洋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53-58,共6页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如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媒体记者在报道新闻时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时常出现。媒体记者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阻却事由应为业务正当行为。通说对"业务"的内涵界定存在偏差,"业务"之内...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如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媒体记者在报道新闻时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时常出现。媒体记者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阻却事由应为业务正当行为。通说对"业务"的内涵界定存在偏差,"业务"之内涵应予以限制,只有具备特别资格、知识或身份者实施的活动才可归为"业务"。"正当"的判断应借鉴比例原则,首先判断业务行为是否与公共利益具有关联性;其次判断是否为最小侵害的选项;最后判断是否能够带来整体社会更高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业务正当行为 阻却违法事由 个人信息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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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助行为及其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177条的解释论展开
14
作者 朱凌珂 《私法》 2021年第2期122-141,共20页
我国《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了自助行为及其构成要件,但在实践运用中仍有解释空间。自助行为的要件应当包括行为人的申请未被驳回及申请未迟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应当规定自助行为权利实现的程序规则,自助行为的申请保全程序应为专属管... 我国《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了自助行为及其构成要件,但在实践运用中仍有解释空间。自助行为的要件应当包括行为人的申请未被驳回及申请未迟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应当规定自助行为权利实现的程序规则,自助行为的申请保全程序应为专属管辖,若行为人不符合自助行为的实质要件或申请程序不合法时,法院可裁定驳回申请。虽然我国刑法上并未对自助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进行明确规定,但是自助行为在民法上被评价为适法行为,故在刑法上也不应当具有违法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行为人构成自助过当,属于民法上的不适法自助行为,就必然不能主张刑法上违法阻却事由之存在。在判断自助过当在刑法上的法律效力时,应当就行为人究竟是因为程序上瑕疵还是实质上不符合自助行为要件的规定而分别予以讨论。行为人在刑法上主张属于民法自助行为而可以阻却违法时,法院应将实体不符与程序不合法两种情形分开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助行为 《民法典》第1177条 自助过当 违法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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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视野下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再研究
15
作者 吴俊艳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3期86-92,106,111,112,共10页
在我国,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是否成立侵占罪,不仅涉及现有刑法关于侵占罪的规定,而且涉及民法与刑法的交叉领域。现有研究主要是借鉴日本刑法理论的有关规定,存在论证不足的问题,也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从财产犯罪保护法... 在我国,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是否成立侵占罪,不仅涉及现有刑法关于侵占罪的规定,而且涉及民法与刑法的交叉领域。现有研究主要是借鉴日本刑法理论的有关规定,存在论证不足的问题,也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从财产犯罪保护法益的目的"经济的财产说"出发,不法原因给付物具有经济价值和利益,值得被刑法保护;另一方面,不法原因给付物属于刑法规定的"他人财物"。此外,侵占罪的保护法益虽然是所有权,然而即便在合法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也未必一定是所有权人,因而保护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所有权也是侵占罪法益保护的应有之义。因此,原则上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构成侵占罪是没有问题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法原因给付 经济的财产说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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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死刑法问题探究 被引量:1
16
作者 薛芳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38-45,共8页
尊严死即消极安乐死,是指终止对晚期患者的生命维持技术,使其迎来自然死亡。尊严死在本质上是患者的拒绝治疗行为,其实施方式一般表现为不作为。以大陆法系违法阻却事由为视角分析尊严死的正当性,主要有社会目的说、法益衡量说以及社会... 尊严死即消极安乐死,是指终止对晚期患者的生命维持技术,使其迎来自然死亡。尊严死在本质上是患者的拒绝治疗行为,其实施方式一般表现为不作为。以大陆法系违法阻却事由为视角分析尊严死的正当性,主要有社会目的说、法益衡量说以及社会相当性说。尊严死的实施并未侵害生命权人的法益,是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行为,社会相当性学说为尊严死的非犯罪化提供依据。刑法对尊严死的处理应当坚持以非犯罪化为原则,犯罪化为例外。尊严死的非犯罪化是以基于患者的真挚请求为实施前提、患者处于生命末期且无治愈可能性为实施条件以及终止患者的生命维持设施为实施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尊严死 违法阻却事由 社会相当性 非犯罪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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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医疗广告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17
作者 李军林 刘英 《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80-181,共2页
本文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策。
关键词 违法医疗广告 原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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