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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化建构——兼论对“雇佣关系”概念的改造
被引量:
8
1
作者
王竹
张恒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3-40,共8页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使用人关系体系,实质性地废除了"雇佣关系"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理论基础中,"控制力说"具有主导性,"深口袋理论"具有辅助性,"...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使用人关系体系,实质性地废除了"雇佣关系"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理论基础中,"控制力说"具有主导性,"深口袋理论"具有辅助性,"利益风险一致说"具有补充性。应该重新赋予"雇佣关系"更广的内涵,用来概括承揽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使用人关系类型。应该根据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合理配置归责原则、承担责任的情形、赔偿范围、强制责任保险和受益补偿责任五种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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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谱系
使用人
替代责任
雇佣关系概念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
1
2
作者
郝丽燕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7-37,共11页
传统民法赋予承揽合同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原因,一是如定作人对承揽成果失去利益时继续完成承揽无异于浪费社会资源,二是承揽人的利益仅在于获得报酬。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基础已经动摇。一方面,承...
传统民法赋予承揽合同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原因,一是如定作人对承揽成果失去利益时继续完成承揽无异于浪费社会资源,二是承揽人的利益仅在于获得报酬。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基础已经动摇。一方面,承揽成果在市场上的流通并不困难;另一方面,承揽合同不再限于手工业制作这样的传统承揽,承揽人利益不再限于获得报酬或者利润,而是有宣传意义、推荐意义等超出经济因素之外的利益。此时应当限制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民法典》在赋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同时,也通过履行利益损失赔偿维护了承揽人的利益,这实际是经济上的契约严守。面对经济上的赔偿,定作人一般不会“任意”解除承揽合同,理性的定作人解除合同必然会有重要的原因,可以借助情事变更制度或者重要原因解除制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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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承揽合同
定作人
任意解除权
契约严守
原文传递
题名
论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化建构——兼论对“雇佣关系”概念的改造
被引量:
8
1
作者
王竹
张恒
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3-40,共8页
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侵权法与劳动法双重视角下的使用人赔偿责任体系化研究"(12SFB3028)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适用研究"(11CFX037)中期成果
文摘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使用人关系体系,实质性地废除了"雇佣关系"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理论基础中,"控制力说"具有主导性,"深口袋理论"具有辅助性,"利益风险一致说"具有补充性。应该重新赋予"雇佣关系"更广的内涵,用来概括承揽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使用人关系类型。应该根据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合理配置归责原则、承担责任的情形、赔偿范围、强制责任保险和受益补偿责任五种立法技术。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谱系
使用人
替代责任
雇佣关系概念
Keywords
Tort Liability Law
pedigree
hirer
vicarious liability
the concept of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
1
2
作者
郝丽燕
机构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出处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7-37,共11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视角下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21BFX192)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传统民法赋予承揽合同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原因,一是如定作人对承揽成果失去利益时继续完成承揽无异于浪费社会资源,二是承揽人的利益仅在于获得报酬。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基础已经动摇。一方面,承揽成果在市场上的流通并不困难;另一方面,承揽合同不再限于手工业制作这样的传统承揽,承揽人利益不再限于获得报酬或者利润,而是有宣传意义、推荐意义等超出经济因素之外的利益。此时应当限制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民法典》在赋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同时,也通过履行利益损失赔偿维护了承揽人的利益,这实际是经济上的契约严守。面对经济上的赔偿,定作人一般不会“任意”解除承揽合同,理性的定作人解除合同必然会有重要的原因,可以借助情事变更制度或者重要原因解除制度解除合同。
关键词
承揽合同
定作人
任意解除权
契约严守
Keywords
contract for work
hirer
discretionary right to terminate
strict observance of contract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化建构——兼论对“雇佣关系”概念的改造
王竹
张恒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的反思与重构
郝丽燕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
1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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