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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客观不法与主观不法——由故意的体系地位说起 被引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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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东燕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5-87,共23页
故意在犯罪构造体系中地位的变化,与不法论上的主客观之争相关。当故意作为罪责要素时,对应的是客观不法论;当故意成为构成要件要素时,则表征着主观不法论的兴起。客观归责理论的出现,为客观不法论的复兴提供了契机,但它并未触动主观不... 故意在犯罪构造体系中地位的变化,与不法论上的主客观之争相关。当故意作为罪责要素时,对应的是客观不法论;当故意成为构成要件要素时,则表征着主观不法论的兴起。客观归责理论的出现,为客观不法论的复兴提供了契机,但它并未触动主观不法论的核心范围。目的主义代表的主观不法论与客观归责理论代表的客观不法论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有必要摆脱概念式思维,从类型思维的角度对刑法中的不法论展开解读。目的主义与客观归责理论各自跟意志归责与规范归责相呼应;故意作为犯属于主观不法的类型,过失犯与不作为犯则应归入客观不法的类型。刑法中不法论的类型化发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体系日益趋向以一般预防为主导的结果。梳理与考察不法论的发展走向,对我国刑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不法 主观不法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客观归责 违法性 风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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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的初步考察 被引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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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东燕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67-77,共11页
与学派之争无关的主客观争议,有必要从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予以剥离。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其意义可分为两个维度。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涉及刑罚对象的争论,即刑罚的对象究竟是对法益的侵害还是行为... 与学派之争无关的主客观争议,有必要从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予以剥离。刑法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其意义可分为两个维度。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涉及刑罚对象的争论,即刑罚的对象究竟是对法益的侵害还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乃是在不法论意义上而言,即不法的成立是根据行为的客观面或是行为人的主观意思进行判断。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在我国刑法学中尚未真正展开,双方的论争缺乏针对性,且在概念的指涉与运用上充满混乱。就我国刑法的立场问题而言,有必要根据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的不同维度进行立场选择。在第一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客观主义;在第二维度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中,应采受客观主义严格约束的主观论,即一种以法益侵害为基础的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主义 主观主义 学派之争 不法 行为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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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论之争的共识、误区与发展方向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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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璇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766-800,共35页
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论之争对于推动中国刑法学走向深入化、系统化和个性化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经过相互论争和彼此影响,两派的对立色彩较之于论战之初已大为减弱。双方在诸如坚持法益保护的刑法目的观、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等基本立场方面... 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论之争对于推动中国刑法学走向深入化、系统化和个性化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经过相互论争和彼此影响,两派的对立色彩较之于论战之初已大为减弱。双方在诸如坚持法益保护的刑法目的观、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等基本立场方面,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论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理论误区,例如不同功利主义流派、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与不法论的对应关系、构成要件与犯罪类型的关系,以及主观违法要素与正当防卫等,亟待澄清。未来,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论之争,似乎应从宏观的理念和立场层面,回归到更为技术性、操作性的实际问题之上,特别是应当聚焦于古典犯罪论体系与综合型犯罪论体系的比较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功利主义 规范违反 犯罪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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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有瑕疵的同意之效力认定——以“法益关系错误说”的批判性考察为中心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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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世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7-78,共12页
刑法上的被害人同意是被害人基于真实、自愿的意志处分其个人法益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存在于被害人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这样的话,在被害人同意之有效性的认定上,就不能仅仅从事后判断被害人是否认识到了其个人法益的存在状况,同时还必须... 刑法上的被害人同意是被害人基于真实、自愿的意志处分其个人法益的行为,而不仅仅是存在于被害人内心的一种心理状态。这样的话,在被害人同意之有效性的认定上,就不能仅仅从事后判断被害人是否认识到了其个人法益的存在状况,同时还必须事前判断被害人的同意行为是否违背了刑法上的容许规范。支撑法益关系错误说的违法论立场是结果无价值论,从这一立场出发,被害人同意被视为纯粹的主观心理状态,当且仅当被害人无法正确认识被放弃的法益时,同意归于无效。从兼顾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内容的违法二元论出发,应当将被害人同意理解为被害人的"行为",参照违法二元论的犯罪论体系,被害人最终是否对于自己做出的同意行为及其所导致的结果自我答责,应当对同意行为进行行为归属、结果归属以及责任归属。因此,当被害人发生法益关系错误时,只是作为对于同意行为进行客观归属时所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可以将被害人同意视为在从行为人的行为导向结果这一过程中的介入因素,当无法对被害人的同意行为进行主观归属时,可以将背后的行为人视为间接正犯,从而将责任归属于行为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关系错误说 结果无价值论 行为无价值论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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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学中的几对基础性概念 被引量:14
5
作者 陈家林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204-209,共6页
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关键词 刑法 行为规范 裁判规范 行为无价值论 结果无价值论 法益侵害说 规范违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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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无价值初论 被引量:10
6
作者 钊作俊 李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47-54,共8页
立足于规范评价的行为无价值与奠基于法益判断的结果无价值的对立及其争执,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不仅关系着违法性的评判,而且对犯罪论体系的建构亦具基础性价值,甚至已然超越了违法性领域,嵌入到整个刑法体系、刑法规范及刑法理念之中... 立足于规范评价的行为无价值与奠基于法益判断的结果无价值的对立及其争执,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不仅关系着违法性的评判,而且对犯罪论体系的建构亦具基础性价值,甚至已然超越了违法性领域,嵌入到整个刑法体系、刑法规范及刑法理念之中。中国学界急需在引介评鉴的基础之上进行深入研究。在全球化趋势及当今中国法治化征程中,结果无价值的提倡对于力避刑法中的泛道德主义倾向、有效平衡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机能,以及重构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都具有相当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犯罪构成 犯罪论体系 价值 社会保护机能 犯罪构成理论 刑法理论 全球化趋势 泛道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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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为无价值的价值——基于《行为无价值论批判》解释的展开 被引量:3
7
作者 胡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8-108,共11页
结果无价值对行为无价值有诸多批评,在学派之争的基础上,行为无价值发展茁壮。行为无价值逻辑上能够自满,着眼未来法益和国民行为的规范引导,合理区分不能犯和未遂犯。结果无价值在被害人同意问题上不能贯彻到底。在排除违法事由的偶然... 结果无价值对行为无价值有诸多批评,在学派之争的基础上,行为无价值发展茁壮。行为无价值逻辑上能够自满,着眼未来法益和国民行为的规范引导,合理区分不能犯和未遂犯。结果无价值在被害人同意问题上不能贯彻到底。在排除违法事由的偶然防卫上得出无罪的结论,对主观违法要素考察不周延。法益的概念同样具有模糊性,只是经验性的后天裁判工具,不具有规范的先验自在性,因此不能单独成为违法的判断基准。规范是法益侵害处罚的基础。从规范义务的角度能对特殊案件进行目的理性的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情事的物的违法论扩大了违法范围,不利于保障人权。从刑法哲学和政治学考虑,我国现行国情不宜实施结果无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法益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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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视偶然防卫 被引量:2
8
作者 黄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41-44,共4页
在偶然防卫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上,理论界存在很大的争议。立足我国《刑法》,偶然防卫因缺乏防卫意识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根据防卫结果的不同应当加以区分:偶然防卫意外保护的法益优于侵害的法益时,由于行为最终产生... 在偶然防卫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上,理论界存在很大的争议。立足我国《刑法》,偶然防卫因缺乏防卫意识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根据防卫结果的不同应当加以区分:偶然防卫意外保护的法益优于侵害的法益时,由于行为最终产生保护法益的结果,不成立犯罪;意外保护的法益与侵害法益相当时,行为最终产生无法益侵害结果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并且行为具有对法益的危险性,成立犯罪未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正当防卫 法益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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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行为概念之提倡——从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关于行为要素的争论谈起 被引量:2
9
作者 陈文昊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5期133-141,共9页
行为要素在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下的意涵有所不同,前者偏向存在论上的自然行为,后者偏向于规范意义上的社会行为。以此为基点,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在"对物防卫"的认可与否以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 行为要素在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下的意涵有所不同,前者偏向存在论上的自然行为,后者偏向于规范意义上的社会行为。以此为基点,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在"对物防卫"的认可与否以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取舍上采取不同的态度。采取存在论意义上的、客观中立的、未定型的"裸"的行为更符合刑法行为视角的立场。"有害性"、"有意性"都不是行为的要素,应当将主观要素与价值判断从行为的考量中剔除出去。这样的行为观对于"对物防卫"的主张与过失共同犯罪的证立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行为 存在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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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的本质——以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为视角 被引量:1
10
作者 周航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58-61,共4页
在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违法性作为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存在,是一个没有实体内容、依附于社会危害性的形式概念,没有实质意义。在刑法中讨论违法性,应当探求违法性的本质。现在刑法理论一般借助行为无价值(Handlungsunwert)与结果无价值(E... 在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违法性作为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存在,是一个没有实体内容、依附于社会危害性的形式概念,没有实质意义。在刑法中讨论违法性,应当探求违法性的本质。现在刑法理论一般借助行为无价值(Handlungsunwert)与结果无价值(Erfolgsunwert)揭示违法性的本质。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学派之争已经进行了几十年,其背后是学者国家观、法律观的对立。我国关于违法性本质的争议始于最近几年,并在刑法学界初步形成了理论对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性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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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魅与返璞:实质违法性的多维向度透视 被引量:1
11
作者 吴世相 徐统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49-58,共10页
违法性理论是刑法教义学的重要题域,发轫于犯罪本质的最小公分母之争的二元论与结果无价值在此铭写了旷日持久的论战檄文。从方法论、本体论、规范论及语境论这四面向度的比较发微来透视两种理论的原始内核及在我国的定格,结论是:二元... 违法性理论是刑法教义学的重要题域,发轫于犯罪本质的最小公分母之争的二元论与结果无价值在此铭写了旷日持久的论战檄文。从方法论、本体论、规范论及语境论这四面向度的比较发微来透视两种理论的原始内核及在我国的定格,结论是:二元论实乃僵硬糅合之后的怪诞产物而陷入进退维谷的漩涡中,最终沦为一种修辞技术;并且,二元论与我国现实的语境隔膜甚远;结果无价值理应成为实质违法性甄别之重要利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元论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实质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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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价值论之争的意义辨析
12
作者 张小宁 《清华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71-95,共25页
威尔策尔创立的行为无价值一元论才是与结果无价值论针锋相对的学说,目前通行的二元论实际上是结果无价值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两者都以法益侵害为基础。两种无价值论的貌似对立是因为对于“规范违反”作出了不同的理解,并且法益概念也... 威尔策尔创立的行为无价值一元论才是与结果无价值论针锋相对的学说,目前通行的二元论实际上是结果无价值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两者都以法益侵害为基础。两种无价值论的貌似对立是因为对于“规范违反”作出了不同的理解,并且法益概念也确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对于“规范违反”的解释不能脱离“法益侵害”。不过,由于法益概念的边界不够清楚,所以,规范违反专为限制法益侵害的范围而生,前者是后者的附庸。无价值论之争的真正意义体现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两个方面,立法论方面的意义是将仅违反规范但未侵害法益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从而阻却刑法的泛道德化倾向以及限缩犯罪的成立范围;解释论方面的意义则主要体现在违法性论、未遂论以及共犯论三个领域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侵害 规范违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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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以偶然防卫为视角 被引量:1
13
作者 姜嫒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52-56,共5页
偶然防卫中,防卫意思是否必要的争论实质上是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而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主要表现在所持有的法益观及对违法性认识的不同。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坚持违法性是规范的违反与法益的侵害并存,结果... 偶然防卫中,防卫意思是否必要的争论实质上是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而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主要表现在所持有的法益观及对违法性认识的不同。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坚持违法性是规范的违反与法益的侵害并存,结果无价值论坚持违法性的本质是对法益的侵害。对比两者的刑法目的认识及所持的价值观,行为无价值论更符合我国的刑法实践,具有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论 结果无价值论 偶然防卫 违法性认识 法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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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犯罪构成概念规范性诠释——兼论犯罪构成体系再建构 被引量:1
14
作者 陈文昊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135-141,共7页
修正犯罪构成理论一直以来被置若罔闻。一方面应当以结果无价值论犯罪构成体系为模板,另一方面引入修正犯罪构成理论对现有理论加以改造,希望有助于克服现有体系的弊病。而将作为—不作为、直接实行—间接实行作为实行行为的两个内部维... 修正犯罪构成理论一直以来被置若罔闻。一方面应当以结果无价值论犯罪构成体系为模板,另一方面引入修正犯罪构成理论对现有理论加以改造,希望有助于克服现有体系的弊病。而将作为—不作为、直接实行—间接实行作为实行行为的两个内部维度,并据此将犯罪特殊形态、共犯形态作为基本犯罪构成体系的两个外部维度,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得构成要件与成立条件泾渭分明,避免了分析混乱,而且有助于厘清共犯与犯罪特殊形态问题。修正犯罪构成理论以修正可能性为前提,借助弥补完整构成要件中缺少要素得以完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正犯罪构成 法益侵害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违法性 故意 过失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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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的刑法理论分析——以“类电车难题”展开
15
作者 苗金强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38-44,共7页
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是指存在紧急避险之客观情状,但行为人主观上却存有利用此情状以达犯罪目的之意思的情形。以"类电车难题"为例,根据行为无价值的立场得出无罪结论,根据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导出有罪结论。违法性的判断... 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是指存在紧急避险之客观情状,但行为人主观上却存有利用此情状以达犯罪目的之意思的情形。以"类电车难题"为例,根据行为无价值的立场得出无罪结论,根据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导出有罪结论。违法性的判断,结果无价值更具优势。据此,紧急避险阻却犯罪或者是因为行为的违法性阻却或者是行为人的责任阻却,而偶然避险阻却犯罪只能是行为的违法性阻却;在符合紧急避险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造成了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并不阻却违法,而且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本身没有造成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只是造成财产法益或身体法益的侵害,在仍然满足优势利益的条件下,则阻却违法性。行为人故意引起危险,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事例,其违法性的认定在于法益侵犯事实可以归属于前行为,此认定思路与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的情形又略有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避险 偶然避险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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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语境下的实质违法性争论
16
作者 赵天水 《理论界》 2019年第1期34-41,共8页
德日刑法学语境中实质违法性部分关于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纷争,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中应话语转换为关于社会危害性内容的讨论。通过对无价值、法益、规范的内容和我国立法模式的分析可知,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能脱离前置法的规... 德日刑法学语境中实质违法性部分关于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纷争,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中应话语转换为关于社会危害性内容的讨论。通过对无价值、法益、规范的内容和我国立法模式的分析可知,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能脱离前置法的规制范围而单独在刑法场域内进行讨论,否则会使论争成为无源之水。由于现有讨论各自坚守的概念不同,导致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交锋始终未能在同一对话平台展开,概念厘定是理论交锋有效性的基底。基于对理论前沿的掌握,目前通行的是一元的结果无价值论与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交锋。通过对社会危害性在前置法、刑法领域的不同呈现,认定其内容应为客观判断而不伴随主观认识,进而得出我国应主张结果无价值论,并运用于实务中偶然防卫的例子加以佐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危害性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前置法 偶然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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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结果无价值之争的反思及选择
17
作者 李雪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53-57,共5页
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对立的根源理应从法哲学入手进行分析,而非从“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寻找根基。行为、结果无价值之争本质上是自然法指导下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之间的抉择问题。个人和国家是对立统一而非非此即彼的关系,在风险... 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对立的根源理应从法哲学入手进行分析,而非从“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寻找根基。行为、结果无价值之争本质上是自然法指导下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之间的抉择问题。个人和国家是对立统一而非非此即彼的关系,在风险社会的风险面前,二者可以共存。在自然法指导下,我们通过加强对“法益”概念的理解,可以缓解行为、结果无价值的矛盾,最终建立以结果无价值为根本,以行为无价值为例外的二元实质违法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自然法 分析实证法学 风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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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清一郎的“道义刑法”:历史、传承及反思
18
作者 谭堃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4期387-412,共26页
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小野清一郎"道义刑法"的形成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这种以"日本法理"和国体观念为法哲学理论根据的刑法理论,赋予天皇统治以及对外扩张以法理基础,并为"二战"时解释和适用刑法来镇压民族独立运动、共产主义运动等... 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小野清一郎"道义刑法"的形成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这种以"日本法理"和国体观念为法哲学理论根据的刑法理论,赋予天皇统治以及对外扩张以法理基础,并为"二战"时解释和适用刑法来镇压民族独立运动、共产主义运动等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二战"后,"道义刑法"被团藤重光的刑法理论较多地继承,然而,在其刑法理论渐成通说的趋势下,却受到了平野龙一的强烈批判,二人理论观念的对峙奠定了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对立的基本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义刑法 日本法理 道义责任论 行为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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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于主客观之间——从洪涛保险诈骗案切入
19
作者 陈文昊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71-76,共6页
"洪涛保险诈骗案"中,法院仅证明了被告人做出了与自己认知不符的外观表示,而没有印证外观表示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因而存在疑问。所谓"欺骗",在《刑法》中应当广泛理解为做虚假外部表示的行为,而这里的"虚假&qu... "洪涛保险诈骗案"中,法院仅证明了被告人做出了与自己认知不符的外观表示,而没有印证外观表示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因而存在疑问。所谓"欺骗",在《刑法》中应当广泛理解为做虚假外部表示的行为,而这里的"虚假"必须是与客观事实相违背。在行为人违背主观认知做出表示,却与客观事实相弥合的场合,不具有法益侵害性,且没有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因此不能成立诈骗。将行为人主观认知作为判断"虚假"参考系,不仅在标准上模糊,而且在证明上有困难。结果无价值论将客观事实作为"虚假"的参考标准,更有利于人权保障。"洪涛保险诈骗案"中,行为人不存在"欺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欺骗 客观事实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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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处罚范围管窥
20
作者 毕经天 《济宁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76-84,共9页
不法论领域的客观主义共识意义有限,由于在刑法机能与刑罚意义上的观念存在分歧,现今在不法论领域并未也难以形成客观法益侵害或危险为不法成立所必需的共识,也难以由此直接得出未遂犯的处罚依据或处罚范围。"危险结果"本身... 不法论领域的客观主义共识意义有限,由于在刑法机能与刑罚意义上的观念存在分歧,现今在不法论领域并未也难以形成客观法益侵害或危险为不法成立所必需的共识,也难以由此直接得出未遂犯的处罚依据或处罚范围。"危险结果"本身并不具有处罚的重要性,未遂犯的处罚依据在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故而无法由此直接得出对处罚范围的应然要求,对于未遂犯处罚范围的标准的评价应着眼于社会现实。由于不同学说确定的处罚范围差异不大,且差异可以缓和,故而出于在诉讼中明确限制刑罚权范围的考虑,应该以客观的危险结果作为确定未遂犯处罚范围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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