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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审级制度反思与改革理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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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晓娜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45-160,共16页
我国刑事审级制度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惯常的制度实践现已出现诸多悖论和问题,亟需一次全面检修。一方面,刑事审级制度的设计具有一些类型化规律,欧洲大陆和英美的刑事审级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中国清末修律取法欧陆,奠定了我国刑事审... 我国刑事审级制度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惯常的制度实践现已出现诸多悖论和问题,亟需一次全面检修。一方面,刑事审级制度的设计具有一些类型化规律,欧洲大陆和英美的刑事审级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中国清末修律取法欧陆,奠定了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底色。另一方面,帝制时代的上控与审转覆核制仍有一些特殊遗产影响至今。未来中国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应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为起点,在事实问题上,通过实质化的一审消化绝大部分事实争议,并强化审级的独立性;以上诉范围限制二审的审理范围,全面实行开庭审理;为加强法律统一适用,增设第三审,通过诉讼机制带动法律争议进入高级别法院的视野,克服司法地方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级制度 上诉制度 庭审实质化 事实问题 法律问题
原文传递
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思维模式再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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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天雁 王明革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41-43,共3页
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演绎推理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面对简单案件是有效的,但是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推理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真理性”,因此需要对三段论的思维模式进行改造... 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演绎推理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面对简单案件是有效的,但是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推理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真理性”,因此需要对三段论的思维模式进行改造,在法律适用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在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互动中,推动法律适用的进程,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思维模式 民事法律适用 法律解释 案件事实 大陆法系 法官 三段论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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