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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研究——“看门人”理论的中国版本和不足
被引量:
4
1
作者
沈伟
沈平生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33-47,共15页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标志着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取消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无论是设立科创板试行注册制,还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都表明注册制已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要件。注册制下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证监会地位相对隐退,...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标志着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取消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无论是设立科创板试行注册制,还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都表明注册制已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要件。注册制下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证监会地位相对隐退,证券中介机构的权利和责任随之扩大。尽管证券中介机构所承担的“看门人”职能得以凸显和强化,但资本市场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法律规范依然落后,中介机构之间注意义务区分不明、免责事由缺乏等沉疴弊病依然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注册制对资本市场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在澄清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注意义务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对象,通过比较美国、日本及香港地区的经验,对如何优化我国内地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提出相应的设想和建议。通过合理匹配权利、义务与责任,让证券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实现投资者“买者尽责、风险自负”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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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注册制
证券中介机构
勤勉尽责
注意义务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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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公共体育设施致人损害的法律救济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被引量:
1
2
作者
张启彬
马法超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07-414,共8页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显著提升。伴随而来的是,公共体育设施由于设置或维护不当而造成使用人损害的案件频发。面对这一现状,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寻求合理合法的损害弥补途径,一方面有助于保护公众参与群众体育...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显著提升。伴随而来的是,公共体育设施由于设置或维护不当而造成使用人损害的案件频发。面对这一现状,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寻求合理合法的损害弥补途径,一方面有助于保护公众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研究涉及公共体育设施致害的案件判决、相关法理解说,结合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用公物的法律属性,考察了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5、86条存在的问题,建议适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私法途径获得损害赔偿。通过分析2种不同责任形式之间的共同点,认为两者实质上是特殊规范与一般规范的关系。另外,梳理了相关案例的法律适用中出现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确定、补充责任适用以及责任减免事由判定的法律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了防范对策。展望未来的制度完善,建议随着国家赔偿制度的改进和发展,将公共体育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既符合域外国家赔偿责任的一般做法,也符合将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纳入行政权力行使范围的趋势。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的设置者、管理者及利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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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体育设施
公共用公物
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风险
补充责任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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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基于学生自杀的高校民事责任分析
3
作者
谢立帆
骆小春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51-54,共4页
对于学生自杀,所在高校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高校已经履行相应的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现行的相关立法与调解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高校对学生人身保障...
对于学生自杀,所在高校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高校已经履行相应的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现行的相关立法与调解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高校对学生人身保障的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增设强制调解机制,利于快速有效地解决因学生自杀等伤害事故引发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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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学生自杀
高校民事责任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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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应然展开
4
作者
覃英
韦书觉
《河池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122-128,共7页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作为过错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文义解释无法让它自圆其说。从法律的目的、法律条文内在的逻辑关系来看,"正当利益"的损害是过错侵权责任产生的前提;免责事由是过错侵权责任认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作为过错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文义解释无法让它自圆其说。从法律的目的、法律条文内在的逻辑关系来看,"正当利益"的损害是过错侵权责任产生的前提;免责事由是过错侵权责任认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过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既包括损害赔偿,也包括损害赔偿之外的责任承担方式;行为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过错"必须反映在行为上才有意义。只有正确理解和适用第6条第1款,才能发挥该条款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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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过错责任一般条款
“正当利益”
免责事由
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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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同意规则的法律效果
5
作者
邬杨
《警学研究》
2022年第2期5-21,共17页
界定同意的法律性质并厘清同意的法律含义是准确定位同意法律效果的前提。同意的法律性质属于准法律行为,因其法律效果并非由表意人决定而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同时,应将同意的构成要件与法律上的合同行为构成要件和受害人同意的构成要件...
界定同意的法律性质并厘清同意的法律含义是准确定位同意法律效果的前提。同意的法律性质属于准法律行为,因其法律效果并非由表意人决定而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同时,应将同意的构成要件与法律上的合同行为构成要件和受害人同意的构成要件进行严格区分。个人信息保护中同意规则的法律效果应当为: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前置合法性基础,不具有私法上授权的法律效果,只有事后救济效力;同意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合法的充分非必要条件,未经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必然导致侵权的法律后果;同意的免责效力具有有限性,基于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还应当符合实体法上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构成要件,此外在不以同意为合法性前提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中相对人也不得以同意作为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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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同意规则
合法性基础
准法律行为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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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
6
作者
彭真明
王少祥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4期25-36,共12页
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基础从主观关联共同说转向了客观关联共同说,免责事由也相应地由因果关系证明说转向了因果关系排除说.因果关系排除说下,共同危险行为人只需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即可免责。<民法典(草案)>第949条...
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基础从主观关联共同说转向了客观关联共同说,免责事由也相应地由因果关系证明说转向了因果关系排除说.因果关系排除说下,共同危险行为人只需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即可免责。<民法典(草案)>第949条对免责事由仍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建议删除条文中“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以明确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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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免责事由
因果关系排除说
因果关系证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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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中的免责事由
被引量:
1
7
作者
郭天武
庄江鹏
《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6期18-27,共10页
国家机密资料的保护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2002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起草时,反对派对部分立法内容持否定意见,致使该项立法搁浅。他们认为,就保护国家机密资料而言,如果公众的知情权显然大于泄露该...
国家机密资料的保护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2002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起草时,反对派对部分立法内容持否定意见,致使该项立法搁浅。他们认为,就保护国家机密资料而言,如果公众的知情权显然大于泄露该资料所带来的损害,则行为人不会因泄密行为受到惩罚。此时,如果不引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条件,便不能保障言论自由。文章认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有损国家安全的泄密行为与言论自由的保障无涉,加之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足够明确和狭窄,那么引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条件就不是恰当的做法。从法律技术层面上展开理性讨论,而非感性上为反对而反对,是重新探讨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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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香港基本法
公众利益
安全立法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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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应然转向
被引量:
3
8
作者
汪恭政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3期112-128,共17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规范地侵害法益。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困境,转变认定的观念是关键。规范违反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非是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规范地侵害法益。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困境,转变认定的观念是关键。规范违反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非是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对违法阻却事由的提示。法益侵害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侵害了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相比其他法益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既有权利存在层,也有利益反映层,处理权限的自主性和生活利益的多元反映性,决定了二者的独立存在性和彼此制约性。基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依据限定和类别划分,以及在法益结构的层次考察下认定法益侵害,可以实现对该罪适用范围的清晰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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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违法阻却事由
法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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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9
作者
李虹
《中国卫生法制》
2011年第2期52-53,共2页
《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医疗机构实施过度医疗的责任以及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更为明确和系统的规定,这在医疗损害赔偿立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医疗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免责事由
过度医疗
知情权
原文传递
题名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研究——“看门人”理论的中国版本和不足
被引量:
4
1
作者
沈伟
沈平生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33-47,共15页
文摘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标志着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取消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无论是设立科创板试行注册制,还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都表明注册制已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要件。注册制下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证监会地位相对隐退,证券中介机构的权利和责任随之扩大。尽管证券中介机构所承担的“看门人”职能得以凸显和强化,但资本市场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法律规范依然落后,中介机构之间注意义务区分不明、免责事由缺乏等沉疴弊病依然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注册制对资本市场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在澄清证券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注意义务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对象,通过比较美国、日本及香港地区的经验,对如何优化我国内地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提出相应的设想和建议。通过合理匹配权利、义务与责任,让证券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实现投资者“买者尽责、风险自负”的美好愿景。
关键词
注册制
证券中介机构
勤勉尽责
注意义务
免责事由
Keywords
registration
system
securities
intermediaries
be
diligent
and
conscientious
duty
of
care
exemption
reasons
分类号
F830.9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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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公共体育设施致人损害的法律救济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被引量:
1
2
作者
张启彬
马法超
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出处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07-414,共8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CTY09)
文摘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显著提升。伴随而来的是,公共体育设施由于设置或维护不当而造成使用人损害的案件频发。面对这一现状,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寻求合理合法的损害弥补途径,一方面有助于保护公众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研究涉及公共体育设施致害的案件判决、相关法理解说,结合公共体育设施的公共用公物的法律属性,考察了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5、86条存在的问题,建议适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私法途径获得损害赔偿。通过分析2种不同责任形式之间的共同点,认为两者实质上是特殊规范与一般规范的关系。另外,梳理了相关案例的法律适用中出现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确定、补充责任适用以及责任减免事由判定的法律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了防范对策。展望未来的制度完善,建议随着国家赔偿制度的改进和发展,将公共体育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既符合域外国家赔偿责任的一般做法,也符合将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纳入行政权力行使范围的趋势。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的设置者、管理者及利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关键词
公共体育设施
公共用公物
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风险
补充责任
免责事由
Keywords
public
sports
facilities
public
goods
safety
insurance
duty
legal
risks
supplementary
liability
exemption
reasons
分类号
G80-05 [文化科学—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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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于学生自杀的高校民事责任分析
3
作者
谢立帆
骆小春
机构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出处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51-54,共4页
文摘
对于学生自杀,所在高校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高校已经履行相应的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现行的相关立法与调解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高校对学生人身保障的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增设强制调解机制,利于快速有效地解决因学生自杀等伤害事故引发的纷争。
关键词
学生自杀
高校民事责任
免责事由
Keywords
student
suicide
university
civil
liability
exemption
reasons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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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应然展开
4
作者
覃英
韦书觉
机构
河池学院政治与历史文化学院
出处
《河池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122-128,共7页
基金
2012年度广西高等学校重点资助科研项目"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201202ZD083)
文摘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作为过错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文义解释无法让它自圆其说。从法律的目的、法律条文内在的逻辑关系来看,"正当利益"的损害是过错侵权责任产生的前提;免责事由是过错侵权责任认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过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既包括损害赔偿,也包括损害赔偿之外的责任承担方式;行为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过错"必须反映在行为上才有意义。只有正确理解和适用第6条第1款,才能发挥该条款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过错责任一般条款
“正当利益”
免责事由
责任承担方式
Keywords
Tor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eneral
article
about
liability
for
fault
tort
"the
just
rights
and
interests"
exemption
reasons
the
methods
of
assuming
tort
liabilities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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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同意规则的法律效果
5
作者
邬杨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警学研究》
2022年第2期5-21,共17页
文摘
界定同意的法律性质并厘清同意的法律含义是准确定位同意法律效果的前提。同意的法律性质属于准法律行为,因其法律效果并非由表意人决定而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同时,应将同意的构成要件与法律上的合同行为构成要件和受害人同意的构成要件进行严格区分。个人信息保护中同意规则的法律效果应当为: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前置合法性基础,不具有私法上授权的法律效果,只有事后救济效力;同意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合法的充分非必要条件,未经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必然导致侵权的法律后果;同意的免责效力具有有限性,基于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还应当符合实体法上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构成要件,此外在不以同意为合法性前提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中相对人也不得以同意作为免责事由。
关键词
同意规则
合法性基础
准法律行为
免责事由
Keywords
consent
rule
legitimacy
basis
quasi-legal
behavior
exemption
reasons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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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
6
作者
彭真明
王少祥
机构
海南大学
出处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4期25-36,共12页
文摘
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基础从主观关联共同说转向了客观关联共同说,免责事由也相应地由因果关系证明说转向了因果关系排除说.因果关系排除说下,共同危险行为人只需证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即可免责。<民法典(草案)>第949条对免责事由仍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建议删除条文中“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以明确采用因果关系排除说。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免责事由
因果关系排除说
因果关系证明说
Keywords
common
dangerous
behavior
exemption
reasons
causal
exclusion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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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中的免责事由
被引量:
1
7
作者
郭天武
庄江鹏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出处
《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6期18-27,共10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占中’后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5ZD036)
文摘
国家机密资料的保护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2002年,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起草时,反对派对部分立法内容持否定意见,致使该项立法搁浅。他们认为,就保护国家机密资料而言,如果公众的知情权显然大于泄露该资料所带来的损害,则行为人不会因泄密行为受到惩罚。此时,如果不引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条件,便不能保障言论自由。文章认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有损国家安全的泄密行为与言论自由的保障无涉,加之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足够明确和狭窄,那么引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条件就不是恰当的做法。从法律技术层面上展开理性讨论,而非感性上为反对而反对,是重新探讨香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前提。
关键词
香港基本法
公众利益
安全立法
免责事由
Keywords
Basic
Law
of
Hong
Kong
SAR
public
interest
security
legislation
exemption
reason
分类号
D921.9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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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应然转向
被引量:
3
8
作者
汪恭政
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3期112-128,共17页
基金
2020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犯罪问题研究”(20SFB4034)。
文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规范地侵害法益。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困境,转变认定的观念是关键。规范违反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非是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对违法阻却事由的提示。法益侵害的认定在于行为人是否侵害了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相比其他法益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既有权利存在层,也有利益反映层,处理权限的自主性和生活利益的多元反映性,决定了二者的独立存在性和彼此制约性。基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依据限定和类别划分,以及在法益结构的层次考察下认定法益侵害,可以实现对该罪适用范围的清晰划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违法阻却事由
法益结构
Keywords
the
crime
of
infringing
citizens’personal
information
personal
information
right
criminal
illegal
exemption
reason
structure
of
legal
interest
分类号
DF6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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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9
作者
李虹
机构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11年第2期52-53,共2页
文摘
《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医疗机构实施过度医疗的责任以及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更为明确和系统的规定,这在医疗损害赔偿立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医疗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免责事由
过度医疗
知情权
Keywords
compensation
for
medical
damage
the
principle
of
assumed
liability
exemption
reason
excess
medicine
Right
to
know
分类号
R197.32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研究——“看门人”理论的中国版本和不足
沈伟
沈平生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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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公共体育设施致人损害的法律救济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张启彬
马法超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基于学生自杀的高校民事责任分析
谢立帆
骆小春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应然展开
覃英
韦书觉
《河池学院学报》
2016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同意规则的法律效果
邬杨
《警学研究》
202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论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
彭真明
王少祥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7
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中的免责事由
郭天武
庄江鹏
《地方立法研究》
2017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8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的应然转向
汪恭政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9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李虹
《中国卫生法制》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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