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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劳动者离线权的证成与实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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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晓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2期60-70,共11页
数字时代下,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国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健康立法及其司法实践在保护劳动者离线利益上存在局限,凸显劳动者离线权之创设必要性。劳动者离线权符合新兴权利法律化表达的生成逻辑:作为新兴权利之“... 数字时代下,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国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健康立法及其司法实践在保护劳动者离线利益上存在局限,凸显劳动者离线权之创设必要性。劳动者离线权符合新兴权利法律化表达的生成逻辑:作为新兴权利之“新”体现为离线权“从无到有”且难以被劳动者休息权、广义隐私权等权利所涵盖;蕴含新兴权利促进工作—生活平衡之“兴”的动因;可以从包含基础权利的法律规范中推衍出来。未来我国应通过立法赋予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劳动者以离线权,且劳动者离线权的内容应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明晰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与非正常工作时间的边界、与工会代表就劳动者离线权内容进行协商以及承担侵犯劳动者离线权的法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线权 数字时代 新兴权利 劳动者隐私权 工作-生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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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电子邮件监视与雇员隐私权保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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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野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65-71,共7页
工作场所雇主对雇员进行电子邮件监视正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针对邮件监视行为,雇主和雇员都有正当而相互冲突的利益存在。欧洲在个人数据和雇员电子邮件隐私保护方面比较进步,相关经验值得借鉴。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对雇主管理权与雇... 工作场所雇主对雇员进行电子邮件监视正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针对邮件监视行为,雇主和雇员都有正当而相互冲突的利益存在。欧洲在个人数据和雇员电子邮件隐私保护方面比较进步,相关经验值得借鉴。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对雇主管理权与雇员隐私权作适当的平衡,雇主对雇员的邮件监视应遵守比例原则,监视不得毫无限制、无处不在,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仍应适当保留雇员与工作无关的个人邮件的隐私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作场所 电子邮件监视 雇员隐私权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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