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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中目的限制原则的解释与适用 被引量:87
1
作者 梁泽宇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6-30,共15页
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目的限制原则包括目的明确和使用限制两方面的内容。目的明确要求信息控制主体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应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一方面,目的应当足够明确,以使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的后续使用产生清晰的认识和预期;... 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目的限制原则包括目的明确和使用限制两方面的内容。目的明确要求信息控制主体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应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一方面,目的应当足够明确,以使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的后续使用产生清晰的认识和预期;另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应保持良好平衡,故而不能苛求目的范围的最小化,应当容留一些弹性空间。在判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是否足够明确时,应当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使用限制则要求在后续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中,不得逾越既定之目的。需要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的,信息控制主体应当再次征求信息主体的同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目的限制原则 目的明确 使用限制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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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及其救济 被引量:53
2
作者 韩世远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89-104,共16页
医疗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基本属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给付义务属手段义务,对其不完全履行,无法从结果上判断,只能从过程上判断,此过程中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同时构成对给付义务的不完全履行。无论财产损害还是非财产损害,在违约案件中... 医疗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基本属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给付义务属手段义务,对其不完全履行,无法从结果上判断,只能从过程上判断,此过程中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同时构成对给付义务的不完全履行。无论财产损害还是非财产损害,在违约案件中均应予以赔偿。非财产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侵害人格权场合的抚慰金。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参照标准,在履行利益不易确定的场合,可以信赖利益作为替代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服务合同 不完全履行 说明义务 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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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程中说明义务的动态体系论 被引量:38
3
作者 尚连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03-121,共19页
作为一种方法论,动态体系论适用于民法的诸多领域,缔约过程中的说明义务即为其中之一。通过运用信息需求、信息可能性与职责范围三个要素,德国学者布雷登巴赫建构了用以判断是否成立说明义务的动态体系。而德国学者洛伦茨与弗莱舍对其... 作为一种方法论,动态体系论适用于民法的诸多领域,缔约过程中的说明义务即为其中之一。通过运用信息需求、信息可能性与职责范围三个要素,德国学者布雷登巴赫建构了用以判断是否成立说明义务的动态体系。而德国学者洛伦茨与弗莱舍对其的理论批判对动态体系要素的修正与完善有所裨益。借鉴既有学理与规范的经验性认识,可使用信息重要性、披露可能性、期待合理性与信赖紧密度四个要素构建新的动态体系。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判断是否存在说明义务时,动态体系论已经被不自觉地实践。未来可将动态体系的要素法定化,并通过动态体系论的运用,为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案例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可在信息重要性、披露可能性、期待合理性与信赖紧密度四个要素之下,通过案例群的积累,遴选出若干亚要素,使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更具可操作性。为防止动态体系论的滥用,原则上仅当不存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时,方可运用动态体系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程 说明义务 动态体系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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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与欺诈的制度竞合——以欺诈的“故意”要件为中心 被引量:35
4
作者 刘勇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55-70,共16页
由于欺诈构成中的主观故意要件与缔约过失中的过失要件的对立,我国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与欺诈制度对于"缔约时隐匿信息或告知虚假信息"的情形作出了矛盾评价,形成了典型的制度竞合。德国债法改革前后针对类似的制度竞合所展开... 由于欺诈构成中的主观故意要件与缔约过失中的过失要件的对立,我国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与欺诈制度对于"缔约时隐匿信息或告知虚假信息"的情形作出了矛盾评价,形成了典型的制度竞合。德国债法改革前后针对类似的制度竞合所展开的解释与立法均没有彻底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欺诈中的"故意"要件是刑法中"行为无价值论"在民法中的体现,并且其与"违法性"要件的界限暧昧不清,导致了欺诈制度偏重于保护欺诈人的行动自由,而非表意人的决定自由。考虑到缔约过失与欺诈的体系价值,并不能简单地通过制度的删减来消除两者之间的制度竞合。正视故意要件的历史意义,承认"过失的欺诈",方能在现有民法体系内保持逻辑的顺畅。"过失的欺诈"不仅在解释论上是可行的,也能通过信息提供义务来确实地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 制度竞合 过失的欺诈 信息提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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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告知义务制度的公法建构 被引量:10
5
作者 喻文光 郑子璇 《人权》 CSSCI 2022年第3期1-20,共20页
在数字政府的建设中,个人信息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告知义务是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应履行的前提性核心义务,它既是个人信息自决权的具体表达,也是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发挥基本权利防御功能的前提,同时还是制约政府信息权力和预防侵权... 在数字政府的建设中,个人信息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告知义务是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应履行的前提性核心义务,它既是个人信息自决权的具体表达,也是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发挥基本权利防御功能的前提,同时还是制约政府信息权力和预防侵权风险的程序工具。由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本身以及告知义务均具有公法属性,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活动亦具有公法性质,尤其是告知义务具有的宪法价值和控权功能,对于告知义务的制度建构不能完全照搬适用于私法主体的规则,而应当针对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活动的公法特性,克服目前粗疏零散的立法弊端,从法律主体、程序、内容、违法后果及法律救济等方面进行体系化的公法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政府机关处理个人信息行为 告知义务 理论基础 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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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侵权法上的知情同意规则 被引量:10
6
作者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62-66,93,共6页
知情同意规则起源于美国法,后来被许多国家所采纳。中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都确立了这一规则,《侵权责任法》在总结既有立法经验和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予以发展完善。知情同意规则,应当包括两项要素,... 知情同意规则起源于美国法,后来被许多国家所采纳。中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都确立了这一规则,《侵权责任法》在总结既有立法经验和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予以发展完善。知情同意规则,应当包括两项要素,即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也称说明义务)、患者或其近亲属的同意。医务人员违反知情同意规则承担的责任应当是过错责任,其所保护的权益包括受害人的隐私权(即自主决定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在符合责任构成要件时,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承担责任。医疗机构要依据雇主责任制度对患者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情同意 告知义务 自主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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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义务的类型化与知情同意权否定论:兼及意志自主如何保护 被引量:9
7
作者 唐超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87-97,共11页
医疗服务人的说明义务性质并非单一,不同说明义务对应的患者法益各异,知情同意权范畴必将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说明过失案型,保护的法益系身体权,知情同意当定位为抗辩机制(违法阻却事由)。意志自主当以类型化方式保护,不能将诸如&qu... 医疗服务人的说明义务性质并非单一,不同说明义务对应的患者法益各异,知情同意权范畴必将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说明过失案型,保护的法益系身体权,知情同意当定位为抗辩机制(违法阻却事由)。意志自主当以类型化方式保护,不能将诸如"自我决定权"这样以纯粹意志自主为内容的权利阑入权利体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案由应修正为"患者知情同意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说明义务 知情同意 身体完整性 意志自主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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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件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审判案例鉴定分析 被引量:2
8
作者 田胜男 李峰 +1 位作者 于宝海 茹丽娜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2023年第5期576-579,共4页
目的 探讨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的风险环节,指导临床。方法 回顾分析68件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审判案例,统计分析违反告知义务重点环节、鉴定与审判情况。结果 68件案例涉及73所医院,29所医院存在单独违反告知义务过错(39.73%);违反... 目的 探讨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的风险环节,指导临床。方法 回顾分析68件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审判案例,统计分析违反告知义务重点环节、鉴定与审判情况。结果 68件案例涉及73所医院,29所医院存在单独违反告知义务过错(39.73%);违反告知义务101次,无告知68次(67.33%),告知不充分25次(24.75%),知情同意书瑕疵8次(7.29%)。结论 鉴定意见是法院认定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的主要证据,落实告知义务需在病历中合法体现,但过度要求有形告知形式会加重医疗负担和医患矛盾。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是对患者及生命的尊重,应重视告知、讲解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告知义务 知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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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禁止合作”机制之再完善 被引量:2
9
作者 郭树理 章语馨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4-41,共8页
2015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引入了“禁止合作”机制,禁止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与某些兴奋剂违规的辅助人员合作。运用规范分析、案例研究等法教义学方法,发现在实践中该机制的适用率极低,而且即使经过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 2015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引入了“禁止合作”机制,禁止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与某些兴奋剂违规的辅助人员合作。运用规范分析、案例研究等法教义学方法,发现在实践中该机制的适用率极低,而且即使经过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修改,该机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通过法律解释学方法以及法社会学方法的研究,得出结论:相关条款应当进行再完善,必须规定“合作”的一般定义;恢复反兴奋剂组织对运动员的告知义务;采取更加公平的方式确定辅助人员被取消资格的期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违规 禁止合作 告知义务 举证责任 禁赛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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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欺诈的等价性判断 被引量:1
10
作者 李潇洋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2-113,共12页
不作为欺诈与作为欺诈同属《民法典》第148条所规定的“欺诈手段”,二者不仅一致作用于决定自由的保护,在价值判断上亦应具备等价性,从而配合为欺诈设置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不作为与作为是一种规范区分,当不作为事实上或经由规范解释... 不作为欺诈与作为欺诈同属《民法典》第148条所规定的“欺诈手段”,二者不仅一致作用于决定自由的保护,在价值判断上亦应具备等价性,从而配合为欺诈设置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不作为与作为是一种规范区分,当不作为事实上或经由规范解释得被作为吸收时,二者从整体上被评价为作为欺诈。为实现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不作为欺诈在客观构成上要求告知义务的范围限定。告知义务的成立需要平衡诚信与自己责任原则,具体判断信息重要性与信息可能性两项要素:重要性是证明问题,不宜进行规范上的概念分层;可能性则要考虑信息所处领域与当事人间信息能力的对比;判断要素需要直接、明确,不宜过度庞杂。等价性的另一面向体现在,不作为欺诈在主观构成要件(故意)的认定上要求“双重认识”,对于应告知信息的明知尚不足以构成故意,还需认识到不告知的违法性,亦即法律评价的基础事实。因此,过失欺诈论不足为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欺诈 作为欺诈 等价性 告知义务 违法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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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告知义务问题的相关探讨 被引量:5
11
作者 王辉 郑雪倩 +3 位作者 高树宽 刘宇 纪磊 王玲 《中国医院》 2013年第5期9-11,5,共3页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的履行规定不够详细,对告知义务的内容、告知的形式与范围、什么是替代医疗方案、告知不全的界定及应承担的责任等都无明确规定。笔者通过调研,对医疗机构告知义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告知义务 患者知情同意权 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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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告知义务对应性偏差问题——基于司法案例的分析 被引量:4
12
作者 王启迪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3年第1期62-68,共7页
法理学认为,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和对应性,然而,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经营者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却仍然主张知情权受损的情形。对于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告知义务的此种对应性偏差,目前有的法官采取义务中心思路应对,... 法理学认为,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和对应性,然而,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经营者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却仍然主张知情权受损的情形。对于消费者知情权与经营者告知义务的此种对应性偏差,目前有的法官采取义务中心思路应对,有的法官采取权利中心思路解决。根据权利本位的观点,消费者知情权应决定经营者告知义务的范围,权利中心思路更为合理。而对于有关经营者告知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其制定过程应实现公众参与,并且合理定位其效力层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经营者 知情权 告知义务 对应性偏差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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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鉴定问题研讨 被引量:4
13
作者 郑雪倩 邓利强 +3 位作者 刘宇 刘方 王霞 童云洪 《中国医院》 2013年第5期18-23,共6页
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体制存在双轨制问题:既有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的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有由统一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组织进行的医疗过错鉴定。笔者针对医疗损害鉴定双轨制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分... 我国医疗损害鉴定体制存在双轨制问题:既有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的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有由统一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组织进行的医疗过错鉴定。笔者针对医疗损害鉴定双轨制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提出坚持同行评议,建立鉴定统一程序、内容的鉴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后果 举证责任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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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的法律困境与纾解
14
作者 胡欣月 张洪江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5期56-61,共6页
在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存在一些法律困境:未成年患者的同意能力不明确,监护人医疗代理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失衡,监护人意见分歧的判断标准不明,医方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结合国外未成年人同意能力认定标准、医院主动急救、司法审... 在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存在一些法律困境:未成年患者的同意能力不明确,监护人医疗代理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失衡,监护人意见分歧的判断标准不明,医方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结合国外未成年人同意能力认定标准、医院主动急救、司法审查特殊程序等法律救济措施,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的法律困境,提出增补法条以保护未成年人医疗权利及尊重未成年患者的合理意愿、扩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司法审查特殊程序、规范医方主体履行医疗告知义务机制等建议,以保护未成年患者的最佳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医疗同意权 权利主体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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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遗传病的告知义务与知晓权 被引量:2
15
作者 周贺微 《医学与法学》 2018年第5期15-20,共6页
遗传病具有基因的携带和传承性,在直系亲属之间具有相对明确的可预测性,借助于现代科技可提前预防其遗传甚至医疗。遗传病的知晓权对个人的自决权实现具有直接影响,医方在遗传病场合履行以主动告知为主、被动告知为辅的充分告知义务具... 遗传病具有基因的携带和传承性,在直系亲属之间具有相对明确的可预测性,借助于现代科技可提前预防其遗传甚至医疗。遗传病的知晓权对个人的自决权实现具有直接影响,医方在遗传病场合履行以主动告知为主、被动告知为辅的充分告知义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患者隐私权的维护与告知价值的实现之平衡,应当合理降低医方在对遗传病患者外之这一第三者的告知义务上的风险,并允许医方告知义务转移给遗传病患者。鼓励家庭内部告知应当以维护家庭伦理和自愿为基础,以此作为辅助告知的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传病 知晓权 告知义务 自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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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同写入民法典的意义、路径及框架设计 被引量:1
16
作者 唐超 《天津法学》 2020年第2期88-97,共10页
医疗合同领域诸多事宜不能通过参照或者类推适用委托合同规则得到解决,利用医政法调整医患关系过于迂回,于侵权责任法中阑入合同法规则更是有违体例,“法典化”理有固然。从比较法角度看,医疗合同法或者患者权利法的内容高度趋同,相关... 医疗合同领域诸多事宜不能通过参照或者类推适用委托合同规则得到解决,利用医政法调整医患关系过于迂回,于侵权责任法中阑入合同法规则更是有违体例,“法典化”理有固然。从比较法角度看,医疗合同法或者患者权利法的内容高度趋同,相关规范在中国医政法及侵权责任法上亦大抵可找到对应存在,“法典化”并不面临任何真正的政策或技术难题。荷兰范式面面俱到,德国范式只写核心义务,更宜取法荷兰范式。说明义务的类型化以及患者失去表意能力时医疗决策权力的配置需要重点书写,其他内容利用现有立法资源,结合医疗合同的特点,在民法典中稍加整理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合同 法典化 医疗服务人 患者 医疗决策 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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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上的“危险病人”例外规则——以精神病医生的拒证特权为中心
17
作者 张永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114-116,共3页
精神病医生一般掌握了患者的许多隐私,这些信息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医患间的信任是病人成功治愈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某些具有危险性的病人,如果其企图侵害第三者,医生有没有向有关机关报案的义务,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医生是否应免于作证,... 精神病医生一般掌握了患者的许多隐私,这些信息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医患间的信任是病人成功治愈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某些具有危险性的病人,如果其企图侵害第三者,医生有没有向有关机关报案的义务,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医生是否应免于作证,这种作证豁免有无例外,如何在病人隐私和公众安全两者之间进行取舍,这就是美国法中"危险病人"例外规则所涉及的内容。这一规则对我国拒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病人 保密义务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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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上的“危险病人”例外规则——以精神病医生的拒证特权为中心
18
作者 张永 王学争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4期17-20,共4页
精神病医生一般掌握了患者的许多隐私,这些信息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医患间的信任是病人成功治愈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某些具有危险性的病人,如果其企图侵害第三者,医生有没有向有关机关报案的义务,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医生是否应免于作证,... 精神病医生一般掌握了患者的许多隐私,这些信息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医患间的信任是病人成功治愈的重要前提。但是对于某些具有危险性的病人,如果其企图侵害第三者,医生有没有向有关机关报案的义务,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病医生是否应免于作证,这种作证豁免有无例外,如何在病人隐私和公众安全两者之间进行取舍,这就是美国法中"危险病人"例外规则所涉及的内容,这一规则对我国拒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病人 保密义务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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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师的告知义务
19
作者 郑万斌 邓丽华 吕微 《哈尔滨医药》 2014年第1期5-6,共2页
当前大量的医疗纠纷已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迅猛增长是我国医疗行业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将对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的现状、医师告知义务的履行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 医师 患者 告知义务 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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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知情告知的探索
20
作者 赵春娟 方燕 费安裕 《台州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53-56,共4页
调查了解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患者的知情状况,探索医方告知和告知方法对患者术后康复满意度的影响。对接受近视眼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LASIK)手术的566例(1115眼)近视眼患者进行自设知情问卷调查,根据问卷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知情... 调查了解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患者的知情状况,探索医方告知和告知方法对患者术后康复满意度的影响。对接受近视眼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LASIK)手术的566例(1115眼)近视眼患者进行自设知情问卷调查,根据问卷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知情告知。本组患者完全知情者12例,完全不知情者8例,其余均为部分知情。在问卷过程感觉到接受LASIK的患者对该手术存在强烈的了解欲望,希望通过医患沟通消除疑虑,这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对LASIK矫正近视的原理存在较为严重的认识误区;第二,大多数患者对术前准备虽较为重视,但知情较少;第三,对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知之甚少。调查结果显示医方恰当告知能让患者基本了解手术原理,消除存在的误区和疑虑。知情同意原则是临床上处理医患关系的基本伦理准则,患者有知情权,医方有告知义务,做好诊疗过程各环节恰当的知情告知,是提高医患双方满意度和构建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情 告知 近视眼 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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