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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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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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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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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第1期56-6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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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私法与伦理:交融与距离--以私人自治为中心"(13YJA820021)
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资助项目(140030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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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农民享有宅基地上的房屋之私有产权,农民理应当然有处分之权利,但是鉴于我国房地一体的原则,加之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国家政策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限制,农宅所有权的残缺动摇了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农宅流转受千百年来传统观念的牵制和制度的困囿,运行阻滞不畅。但笔者认为,无论是出于物权所有权的法理考虑,还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的交易秩序,推定租赁合意、肯定合同效力符合实际生活,对于处理实际问题尤多裨益,实现农宅流转的必要性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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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农宅流转
房地异主
宅基地租赁权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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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Key words:right of using homesteads
rural homestead transfer
different owners for houses and land
right of renting homesteads
validity of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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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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