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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战俘、文化碰撞——金国宫廷生活方式及宫廷礼仪汉化趋势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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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25-130,共6页
金国灭辽和北宋后,把辽和北宋的大批宫廷、宗室妇女没入皇宫、洗衣院或直接分赐给金国的各级军事首领,并将北宋的宫廷制度、礼仪制度搬到了金国宫廷,金国统治者对儒家文化的提倡,对其宫廷生活方式、宫廷礼仪及女真贵族妇女价值观念都产... 金国灭辽和北宋后,把辽和北宋的大批宫廷、宗室妇女没入皇宫、洗衣院或直接分赐给金国的各级军事首领,并将北宋的宫廷制度、礼仪制度搬到了金国宫廷,金国统治者对儒家文化的提倡,对其宫廷生活方式、宫廷礼仪及女真贵族妇女价值观念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国 女俘 靖康之难 宫廷生活方式 宫廷礼仪 汉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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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孙通制朝礼新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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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志杰 李俊芳 《保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48-51,共4页
楚汉战争结束,刘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皇帝,可是汉初功臣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叔孙通适时提出制定朝礼,提出了"古礼与秦仪杂就之"的原则,因经典缺失给继承古礼带来了困难,叔孙通通过征招保留周礼的鲁生参加制礼,使古礼因素... 楚汉战争结束,刘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皇帝,可是汉初功臣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叔孙通适时提出制定朝礼,提出了"古礼与秦仪杂就之"的原则,因经典缺失给继承古礼带来了困难,叔孙通通过征招保留周礼的鲁生参加制礼,使古礼因素得以挖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叔孙通 大朝礼 古礼 秦仪 礼崩乐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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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核心要素研究——以法律文化为背景的考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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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芳 《法律文化研究》 2009年第1期120-126,共7页
根据弗里德曼将法律文化划分为内部和外部法律文化的做法,法院文化主要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以及法院中审判辅助人员围绕着法律而产生的对法院各项活动的看法、态度、评价、信仰、价值、思维习惯等等的观念形态所构成的心态结构,同时还... 根据弗里德曼将法律文化划分为内部和外部法律文化的做法,法院文化主要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以及法院中审判辅助人员围绕着法律而产生的对法院各项活动的看法、态度、评价、信仰、价值、思维习惯等等的观念形态所构成的心态结构,同时还包括法院的整体氛围和一定的司法行为模式(主要表现为司法礼仪)所呈现出来的象征性样态。它主要包括彰显与未彰显的司法价值观、司法思维、司法礼仪和司法氛围等四项核心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文化 司法价值观 司法思维 司法礼仪 司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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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初的“赐带剑”与“履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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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明凯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79-82,共4页
西汉初年,刘邦为表彰萧何功绩,“令萧何为第一,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传统标点受“剑履上殿”一词影响,将“赐带剑”与“履上殿”合而为一。事实上,这忽略了两种殊礼的具体场景。该句应当作“赐带剑,履上殿”,“赐带剑”是进入禁中... 西汉初年,刘邦为表彰萧何功绩,“令萧何为第一,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传统标点受“剑履上殿”一词影响,将“赐带剑”与“履上殿”合而为一。事实上,这忽略了两种殊礼的具体场景。该句应当作“赐带剑,履上殿”,“赐带剑”是进入禁中得以带剑,这是对臣子充分信任的表现;“履上殿”则是在朝会之后举行燕饮活动中,萧何解履于殿上,二者应是不同场景下的行为。“赐带剑”“履上殿”与“朝位第一”“入朝不趋”构成了汉初封赏萧何的四项殊礼,目的是为了抬高萧何的地位,使其位列群臣之首,来稳定西汉王朝初期的政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带剑制度 朝会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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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宫廷音乐表演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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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因易 《丽水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89-96,共8页
春秋战国是继西周统一格局后的乱世,天子衰微,诸侯夺权,礼制崩塌。西周时期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打破了合一的局面,礼的成分削弱,乐的成分增强。在春秋战国的不同时期,宫廷音乐表演体制上的乐舞活动所依托的礼仪程式... 春秋战国是继西周统一格局后的乱世,天子衰微,诸侯夺权,礼制崩塌。西周时期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打破了合一的局面,礼的成分削弱,乐的成分增强。在春秋战国的不同时期,宫廷音乐表演体制上的乐舞活动所依托的礼仪程式、礼制瓦解后乐的表现形态以及掌权者享用乐舞的理念都发生了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春秋战国 宫廷 音乐表演 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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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宫廷习俗圈特征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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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肖奂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56-61,共6页
宫廷习俗与传统民俗学所关注的野蛮民族、农民、边民的民俗全然不同。在以上化下、移风易俗的传统习俗观念指导下,宫廷习俗往往具有规范以及引导全民习俗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宫廷中社会群体之庞大及其等级之森严,再加上各个等级之间礼仪... 宫廷习俗与传统民俗学所关注的野蛮民族、农民、边民的民俗全然不同。在以上化下、移风易俗的传统习俗观念指导下,宫廷习俗往往具有规范以及引导全民习俗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宫廷中社会群体之庞大及其等级之森严,再加上各个等级之间礼仪规定之严格,使得宫廷习俗呈现出繁复而有序以及习俗礼仪化的特点;宫廷社会群体对宏大与华贵场面的追求,对精致与典雅细节的热衷,又使其习俗尽显皇家威仪与皇家气派。而相对于前代尤其是唐代宫廷的开放、张扬与风流而言,宋代宫廷习俗又趋于封闭、内敛与整肃。习俗学(新民俗学)关注的是较传统民俗学视野更为开阔、多元的社会群体习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宫廷习俗 示范引领 礼仪化 内敛整肃 习俗学(新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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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仪与纠仪:明代朝仪的秩序追求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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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克生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4-14,共11页
朝会礼仪的核心是百官表达对皇帝的敬畏与尊崇,构建以尊君为取向的君臣关系,不断重复举行的朝仪和其他类似的典礼就是要强化这种君臣关系。任何有损礼仪秩序的行为都会被看作失仪而加以禁止。明朝的习仪是以习学、演练的方式使百官熟练... 朝会礼仪的核心是百官表达对皇帝的敬畏与尊崇,构建以尊君为取向的君臣关系,不断重复举行的朝仪和其他类似的典礼就是要强化这种君臣关系。任何有损礼仪秩序的行为都会被看作失仪而加以禁止。明朝的习仪是以习学、演练的方式使百官熟练正确的朝仪,纠仪则以纠劾、处罚的方式保障朝仪的敬谨、有序,二者皆致力于达成合乎皇权要求的礼仪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朝 习仪 纠仪 礼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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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朝仪礼乐制度略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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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文武 韩宁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8,共8页
元代政权起于北方朔漠,以武力建立起疆域空前广大的帝国,武功虽著,却文治未彰。由于民族文化传统、对中原儒家礼治文化的艰难认同、以及宗教等多元文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有元一代的朝仪礼乐制度,在诸多方面皆明显表现出与辽、金及南... 元代政权起于北方朔漠,以武力建立起疆域空前广大的帝国,武功虽著,却文治未彰。由于民族文化传统、对中原儒家礼治文化的艰难认同、以及宗教等多元文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有元一代的朝仪礼乐制度,在诸多方面皆明显表现出与辽、金及南方的中原汉族政权不同的特点,如创制较晚、历时较长、朝廷乐制机构职司管理与归隶淆乱等。这些特点让元代朝仪礼乐制度既行汉法,又存国俗,形成了颇不似中原汉族王朝政权治下的朝仪礼乐制度,而带有至为鲜明的少数民族政权文化特色与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代 朝仪礼乐制度 民族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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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布依八音与中华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之关系探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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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贵成 贺万荣 《地域文化研究》 2021年第3期47-54,M0004,共9页
八音自祭祀礼仪中出,形成之时即和中华民族祭祀礼仪水乳交融。八音乃八方之音,包括贵州布依族在内的西南蛮八音在中华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意识形成过程中亦有贡献。贵州八音与宫廷八音历经雅俗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华民族传统礼... 八音自祭祀礼仪中出,形成之时即和中华民族祭祀礼仪水乳交融。八音乃八方之音,包括贵州布依族在内的西南蛮八音在中华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意识形成过程中亦有贡献。贵州八音与宫廷八音历经雅俗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华民族传统礼仪文化共同体建构的过程是民间礼仪文化共同体与古代宫廷礼仪文化共同体相互交融、彼此重构的过程。作为民间礼仪文化共同体的一支,贵州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亦有其独特价值。贵州八音礼仪集宫廷八音与布依族、汉族、壮族等民族礼仪文化精髓于一身,以音乐、说唱、戏剧等文体形式传播于贵州省内外,不仅在建构贵州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且在建构中华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的过程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贵州布依族八音 宫廷八音 贵州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 中华民族礼仪文化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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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与北宋大朝会之比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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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珊珊 《开封大学学报》 2013年第4期18-21,共4页
大朝会是我国古代礼仪规格最高的朝会形式,起初是一项政治性活动,至宋朝,它成为礼仪性的活动。从数量、程序以及规模上比较北宋与南宋的大朝会,能使我们对宋朝大朝会的举行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 大朝会 宋朝 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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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司法审判中的儒家法律价值观——以《张船山判牍》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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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佳期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4-111,共8页
自隋唐确立科举制,中国传统社会官员大多由科举而入仕途,所学所考皆为儒家典籍,最终成为各级地方父母官,而占据地方官员行政事务很大比重的司法审判活动无疑是实践儒家价值观的最佳途径。《张船山判牍》收录张船山在山东莱州府任职知府... 自隋唐确立科举制,中国传统社会官员大多由科举而入仕途,所学所考皆为儒家典籍,最终成为各级地方父母官,而占据地方官员行政事务很大比重的司法审判活动无疑是实践儒家价值观的最佳途径。《张船山判牍》收录张船山在山东莱州府任职知府期间审理的相关案件,司法审判强调明断是非、解决纠纷、裁判的合情合理合法。其中儒家法律价值观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与作用,包括"明法断案"、"情理法"的"礼法合一"观,父母官的"教化为先",其核心在于维护天理人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船山判牍》 明法断案 礼法合一 教化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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