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惩戒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量:33
- 1
-
-
作者
董新良
李玉华
-
机构
山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辽宁省朝阳市工业学校
-
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7-20,共4页
-
文摘
造成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惩戒认识混乱及教育惩戒行为偏差的因素很多,但主要原因在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惩戒缺乏必要的理性分析和判断,因此必须全面理解教育惩戒,树立正确的惩戒观念,采取相应的对策,在保证教育惩戒在必要和适度的基础上,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
-
关键词
教育惩戒
管教权
变相体罚
基础教育阶段
教育功能
教师
-
Keywords
educational punishment
right of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
corporal punishment
corporal punishment in disguised form
-
分类号
G451.6
[文化科学—教育学]
-
-
题名教师惩戒权的立法考量
被引量:20
- 2
-
-
作者
张克雷
-
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
-
出处
《教师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04-108,共5页
-
文摘
教育是一种塑造人的活动,教育也是一个不断纠正失范行为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把人培养成符合社会所要求的人。教师惩戒权作为伴随着教育活动而出现的一种客观现象,应该尽早通过立法加以肯定,并且明确细分其种类、范围,以便广大教师在实际教育活动中规范操作。这样才能构建更加高效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目标的达成。
-
关键词
学校惩戒
教师惩戒权
体罚
变相体罚
-
Keywords
punishment in school
teacher 's punishment right
physical punishment
corporal punishment in disguised form
-
分类号
G451.6
[文化科学—教育学]
-
-
题名中小学教师体罚行为论析
被引量:12
- 3
-
-
作者
伍德勤
-
机构
阜阳师范学院教育系
-
出处
《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88-91,共4页
-
文摘
我国颁布的多部教育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对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直存在模糊的认识,从而导致部分教师仍继续犯体罚学生的错误,而另一部分教师又不敢大胆地管学生,甚至放任学生,降低自己工作的责任心。所以,必须明确处罚、体罚、直接体罚、间接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的处罚等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同时,还必须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是教育发展和人类进步的要求,以杜绝中小学教师的体罚行为。
-
关键词
中小学教师
体罚
变相体罚
处罚
-
Keywords
primary and secondary teachers, corporal punishment, corporal punishment in disguised form, punish ment
-
分类号
G635.1
[文化科学—教育学]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功能比较”视阈下教育体罚权论争
- 4
-
-
作者
李婷
-
机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出处
《怀化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113-115,共3页
-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农村幼儿教师权益保障体系的研究--以湖南省为例(12YBB06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级项目: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机制研究--以学校权利保护为视角(XYS13S40)
-
文摘
体罚一直是各国立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经历了百年废除体罚艰难,到如今却仍举步维艰。基于对传统文化同情的理解,深刻领会他国对于体罚问题的观点和价值判断后发现,我国体罚制度从实体制度到程序规制的整体缺失是我国体罚权论争的结症所在。为了巩固废除体罚的成果,我们势必要思考如何定纷止争;如何在实现禁止体罚的同时,不削弱教师的管理权。
-
关键词
体罚
变相体罚
功能比较
-
Keywords
corporal punishment
corporal punishment in disguised form
functional comparison
-
分类号
G456.0
[文化科学—教育学]
-
-
题名教育惩戒:价值、边界与规制(笔谈)
被引量:53
- 5
-
-
作者
劳凯声
蔡春
寇彧
田汉族
姚金菊
蔡海龙
罗爽
-
机构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教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10,共10页
-
文摘
近几十年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教育惩戒开始成为一个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成为法律必须面对的问题。正确理解教育惩戒,区别教育惩戒与体罚,明确教育惩戒权的性质及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主体是正确看待教育惩戒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要认识到教育惩戒问题的复杂性,坚守教育活动内在的逻辑,促进教育与法律之间的深层协作。羞耻与威慑是教育惩戒的逻辑,基于"羞耻"而唤醒内在自我"尊严"所实现的观念秩序维护,是严格意义上的实质性教育行动--以观念秩序自觉实现行为秩序自觉的自我教育。教育惩戒可以有效遏制学生过错行为,积极教育是治理学生过错行为的源头,积极管理则使纠错警示更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灵活性,三者有机结合,比单一教育惩戒更有实效。教育惩戒的关键是教育效果,惩戒教育必须考虑受教育者的年龄特征、人格特点、性别差异,惩戒的具体方式不能越界。明确区分教师惩戒权和学校惩戒权,是制定教育惩戒权相关实施细则的前提和关键。教师教育惩戒权是对教育本质的回归,教师教育惩戒权具有权利和权力双重性质,也有其限度。高校教师应同样享有教育惩戒权。
-
关键词
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权
变相体罚
学生管理
教学管理
-
Keywords
educational punishment and discipline
right of educational punishment and discipline
corporal punishment in disguise form
student management
teaching management
-
分类号
G40-011.8
[文化科学—教育学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