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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停止形态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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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丙新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44-49,共6页
危险犯既遂标准的确定是危险犯停止形态研究的核心。从危险犯的构成特征看 ,危险犯的既遂是指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一定的抽象危险后 ,行为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消除这种危险状态 ,以致使该危险状态脱离行为人自力控制而使受保护法益产生具... 危险犯既遂标准的确定是危险犯停止形态研究的核心。从危险犯的构成特征看 ,危险犯的既遂是指当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一定的抽象危险后 ,行为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消除这种危险状态 ,以致使该危险状态脱离行为人自力控制而使受保护法益产生具体危险的犯罪停止形态。以此为基础 ,对有关危险犯未遂的一些问题和危险犯中止的认定标准应作新的阐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犯 停止形态 既遂 未遂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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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区分标准新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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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志民 《当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73-78,共6页
如何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历来存在争议,尤其是1997年刑法典实施后,针对八种加重抢劫情节是否存在未遂问题,刑法理论更是聚讼不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争议应立足于法益保护,立法者制定任何一条罪刑规范都有其欲意要保护的法益,只有... 如何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历来存在争议,尤其是1997年刑法典实施后,针对八种加重抢劫情节是否存在未遂问题,刑法理论更是聚讼不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争议应立足于法益保护,立法者制定任何一条罪刑规范都有其欲意要保护的法益,只有当这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时,才成立犯罪既遂。据此,普通抢劫罪和加重抢劫罪除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外,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罪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构成 中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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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的着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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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年第2期129-142,共14页
"实行的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 "实行的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了结果发生之具体危险性的阶段始成立未遂犯的"结果说"更为妥当;对于构成要件上要求必须是通过特定手段而引起既遂结果的结合犯而言,不以实际开始实施构成要件所要求的手段、方法为必要,只要存在实际实施这种手段、方法的危险性即可肯定实行的着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着手 未遂犯 间接正犯 隔离犯 结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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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及其规则重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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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聚航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146-160,共15页
在我国,司法解释在个罪的未遂犯处罚模式上采取了对部分罪名明示处罚和严重犯罪一律处罚的立场,然而对于未明示的轻罪是否也要处罚并不明确。在个罪未遂处罚范围问题上,司法解释同时存在一律处罚、通过客观要素限制处罚、通过情节严重... 在我国,司法解释在个罪的未遂犯处罚模式上采取了对部分罪名明示处罚和严重犯罪一律处罚的立场,然而对于未明示的轻罪是否也要处罚并不明确。在个罪未遂处罚范围问题上,司法解释同时存在一律处罚、通过客观要素限制处罚、通过情节严重限制处罚的模式。我国刑法理论对于未遂犯处罚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对具体个罪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及其规则缺乏系统性的体系构建。主张参考域外刑法修改我国刑法中未遂犯的规制模式,在既有的我国刑法框架下难以成立。重罪与轻罪的区分说不仅在区分标准上不清晰,而且难以契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基本结果足以引起危险说,难以解释如何处罚加重犯的未遂。量刑规则说存在对于加重构成与量刑规则的误读,也会导致个案中刑罚适用的不均衡。在个罪未遂犯处罚范围上应当注重区分可罚的未遂与不可罚的未遂,同时强调法定刑对于未遂犯处罚范围的制约,以形成类型化和体系性的判断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 基本犯 加重犯 处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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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理论的本土化路径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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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超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57-68,共12页
一直以来,我国对于不能犯的研究脱离了本土的规范背景,陷入了更多从日本刑法的教义学知识来回答我国问题的误区,尤其是在论述过程中固执于强调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和结果无价值立场,简单移植日本对于不能犯所采用的具体危险说与客观危险... 一直以来,我国对于不能犯的研究脱离了本土的规范背景,陷入了更多从日本刑法的教义学知识来回答我国问题的误区,尤其是在论述过程中固执于强调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和结果无价值立场,简单移植日本对于不能犯所采用的具体危险说与客观危险说而忽略了两国立法规定本身的差异。我们应该在更依赖于本国规范经验的类型化行为角度对不能犯问题进行重新梳理,从这一角度才能有效借鉴日本刑法中的教义学方法,通过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具体危险,最终赋予我国刑法中的行为理论以更实质的内涵。因此,不能犯判断的要义并非是判断构成要件结果的“可能”与“不可能”,而是要判断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类型化行为当中,通过行为具体危险性的“存在”与“不存在”来决定行为的“可罚”与“不可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犯 未遂犯 行为类型化 具体危险 客观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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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未遂着手的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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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雪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4期19-21,共3页
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着手的学说介绍以及列举不同情况下实行着手问题的分析,应反对刑法理论研究过分精细化,反对对着手问题认定一味的追求具体模式的结论。主张在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及各国不同刑事政策的指导之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着手的学说介绍以及列举不同情况下实行着手问题的分析,应反对刑法理论研究过分精细化,反对对着手问题认定一味的追求具体模式的结论。主张在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及各国不同刑事政策的指导之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摆脱僵化不切实际的模式枷锁,以几个重要的因素为实行行为着手判断的参考即可的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着手 未遂犯 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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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结果加重犯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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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连玉 夏聪玲 王志强 《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2期79-81,98,共4页
结果加重犯是以基本犯为前提的犯罪形态。海峡两岸的结果加重犯既具有法律上的共性特点,又具有相互区别的个性特征。研究海峡两岸结果加重犯的特殊性,对于正确认识和合理解决大陆的结果加重犯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基本犯罪 未遂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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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形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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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启龙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52-55,共4页
结果加重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又是结果加重犯诸多问题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本文从未遂犯的结果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的未遂犯这两个概念入手,分析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形态问题。
关键词 犯罪未遂 未遂犯的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绝对未遂犯 结果加重犯的相对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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