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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完善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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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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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财经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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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255-25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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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西安财经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和谐社会中婚姻家庭法律若干问题研究>(10XCK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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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四十条确立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这对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强化家庭责任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但该制度存在适用前提过于狭窄,行使时间限制严格,法律规定操作性差等缺陷,借鉴国外立法和我国实际,适用前提上不管夫妻对财产是否有约定,也不管约定的内容如何,均可行使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行使时间上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行使;法律上应明确家务劳动的价值以及具体参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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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务劳动补偿
适用前提
行使时间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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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omestic labor conmpensation system
application pemise
exercise time
Leg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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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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