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84篇文章
< 1 2 25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被引量:116
1
作者 房绍坤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3-98,共16页
《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在《民法典》没有系统的人役权制度且缺乏用益权的情况下,居住权的相关内容都难以准用用益权的相关规定。在居住权制度中,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体范围、客体界定、法律效力、消灭事由等问题,都需要通过... 《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在《民法典》没有系统的人役权制度且缺乏用益权的情况下,居住权的相关内容都难以准用用益权的相关规定。在居住权制度中,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体范围、客体界定、法律效力、消灭事由等问题,都需要通过解释论进行阐明。明确上述问题,能够丰富与完善我国用益物权体系,并有助于使居住权的规范性效力转化为居住权规范的实际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居住权人 设立方式 住宅 法律效力 消灭事由
下载PDF
取证主体合法性若干问题 被引量:90
2
作者 龙宗智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33-143,共11页
取证主体合法性问题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与国情产生,目前有关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对于职能管辖中非管辖侦查单位取证,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其故意性,由此区别"善意管辖"与"恶意管辖",对后者应否定其侦查取证的有... 取证主体合法性问题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与国情产生,目前有关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对于职能管辖中非管辖侦查单位取证,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其故意性,由此区别"善意管辖"与"恶意管辖",对后者应否定其侦查取证的有效性,以维护管辖法制;对于纪委取证,基于传闻规则的底线性要求,在诉讼中原则上不能使用其调查的人证,但可以根据证据的形式及用途等设置若干例外;对于立案前调查机关所获证据在审判中的效力,在明确立案意义的基础上,区别强制侦查与任意侦查,允许在审判中采用任意侦查所获证据,否定立案前强制侦查获取证据的效力,但基于"紧急措施"获得证据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体 证据调查 合法性 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与司法正义 被引量:68
3
作者 张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6-22,共7页
自由裁量不仅是英美法系背景下的法官造法,更是法官根据法律(包括司法解释),依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在个人法律意识支配下做出裁判的过程。自由裁量是司法实践中所必需的,它不仅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权力更是法官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自由裁... 自由裁量不仅是英美法系背景下的法官造法,更是法官根据法律(包括司法解释),依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在个人法律意识支配下做出裁判的过程。自由裁量是司法实践中所必需的,它不仅是法律所赋予的一种权力更是法官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自由裁量不仅仅是依照法律和事实所作出的,还受到个人法律意识的支配,因此要通过规范的培训提高法官素质,从而防止自由裁量异化。自由裁量作为裁判案件的过程,其结果在于得出适当的判决和裁定,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裁量权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法律意识
原文传递
在软法与硬法之间:裁量基准效力的法理定位 被引量:50
4
作者 周佑勇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2-16,共5页
在认识软法的效力和功能时,不能忽视软法与硬法之间的复杂关联性。软法作为"法"除了具有"软约束力"之外,也能够借助于某种硬法保障方式或机制发挥"硬"的作用。就裁量基准的效力而言,其对内的拘束力主要... 在认识软法的效力和功能时,不能忽视软法与硬法之间的复杂关联性。软法作为"法"除了具有"软约束力"之外,也能够借助于某种硬法保障方式或机制发挥"硬"的作用。就裁量基准的效力而言,其对内的拘束力主要是基于行政机关的领导权或监督权而产生,并往往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激励、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自我约束机制来实现。同时,裁量基准作为软法的范畴,不能直接为法院所适用,但是借助于立法授权旨意要求的说明理由制度以及裁量基准自身体现出来的法律原则的适用效力等硬法保障机制,也可以获得一种间接的司法适用,从而产生对外的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量基准 软法 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论数据产权登记 被引量:46
5
作者 程啸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37-148,共12页
数据产权登记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登记,其具有证明数据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功能,降低数据权利转让或数据交易成本的功能,以及保护数据权利与维护数据交易安全的功能。数据产权登记以实体法明确规定数据上的权利类型、内容、效力等为前提,故... 数据产权登记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登记,其具有证明数据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功能,降低数据权利转让或数据交易成本的功能,以及保护数据权利与维护数据交易安全的功能。数据产权登记以实体法明确规定数据上的权利类型、内容、效力等为前提,故此其不具有确认数据产权的功能。数据产权登记的标的物是数据,而非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至于数据产权登记能力需要由实体法作出相应的规定。数据产权登记簿应当采取人的编制主义,其上应当记载用以描述数据的相关信息,从而使被登记的数据被特定化或者可得特定化。为了保证数据上权利的稳定与促进数据交易,应当赋予数据产权登记以转让效力,即数据权利的产生、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权利变动的效果。此外,在数据产权登记簿能够与真实的数据权利状况相一致的情形下,还可以赋予数据产权登记簿以推定效力和公信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财产权 数据产权 登记 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公司组织意思表示之特殊构造--不完全代表/代理与公司内部决议之外部效力 被引量:41
6
作者 蒋大兴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17,共17页
私法以自然人为原型构造了法律行为理论,进而对法律行为理论中的核心部分--意思表示--予以成文化,形成了民法中"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之核心规范群。自然人意思表示规范构造中最大的问题是人类思维的"非可视性",因此... 私法以自然人为原型构造了法律行为理论,进而对法律行为理论中的核心部分--意思表示--予以成文化,形成了民法中"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之核心规范群。自然人意思表示规范构造中最大的问题是人类思维的"非可视性",因此,如何发现自然人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之不一致就成为极困难的问题,全部私法中的"法律行为-意思表示"规范的重心均系围绕这一目标而展开--致力于类型化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不一致之情形,要么视为法律行为不成立,要么视为法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公司组织乃自然人与资本之结合团体,属法律上拟制之主体人格,其意思表示构造源于自然人又超越自然人。公司组织体的意思表示具有复数性/多元性、可视性、程序性及意思形成与意思表示分离性的特点。尤其是,公司组织的内心意思是表示出来的,本身是一种意思表示过程。因此,法人的意思表示是复杂的构成(内部意思表示+外部意思表示),公司意思表示构造中存在两类法律行为:一类是公司内部意思形成之法律行为;另一类是公司意思外部表示之法律行为。长期以来,人们对公司意思表示构造中的上述两类行为,在法律效力上都是采取"划界处理"的,法律将公司组织内部意思形成--公司决议--的效力局限于公司内部,使其与公司意思表示--外部交易行为--的效力区分开来。此类观点忽略了特殊情形下公司决议之效力可能具有外部扩张性,此种外部扩张要么是通过法律规定进行,要么是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在合同约定之情形,公司内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被理解为交易合同之生效条件抑或缔约时公司合意之构成部分,本来在公司内部生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其效力均可因此扩张至合同相对人。由此,组织性代表/代理多为"不完全性代表/代理"。认可公司内部决议的外部效力,可能是尊重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 内心意思 表示行为 决议 效力
原文传递
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研究——与王青斌先生商榷 被引量:32
7
作者 郭庆珠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25-33,共9页
行政规划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有单一性质说和非单一性质说等,各有其优点和不足。行政规划并不现实地产生、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关系,人们的传统观念认为只有通过后续行为才能现实化,规划本身不以法律效果为目的。但这种观念值得反思,影响... 行政规划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有单一性质说和非单一性质说等,各有其优点和不足。行政规划并不现实地产生、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关系,人们的传统观念认为只有通过后续行为才能现实化,规划本身不以法律效果为目的。但这种观念值得反思,影响和限制也是行政机关追求的效果,某些细部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划的影响和限制具有"直接性"和"必然性",应视为直接的法律效果。行政规划分别构成不同的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并有自身的特点。目前对于"规划确定程序"有诸多的认识误区,规划和确定规划裁决是两个独立的行为,规划的性质由规划的自身内容和因素决定,那种认为只能由"确定规划裁决"的性质决定规划的性质的观点是不妥当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划的争议解决应针对规划本身,而不是针对后续行为,以尽早化解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规划 法律性质 法律效果
下载PDF
司法能动的正当性分析 被引量:32
8
作者 王建国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48-153,共6页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司法者一味地恪守司法被动的原则并不能获得社会体认。司法者还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司法者一味地恪守司法被动的原则并不能获得社会体认。司法者还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但是,司法者的司法能动性并非是无限度的。司法者的能动司法,要获得社会体认的正当性,不仅要基于理性的判断,而且要遵循正当性的原理。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司法能动,需要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能动与被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能动 司法的被动性 合法性 合理性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下载PDF
私法视野里的权利限制 被引量:34
9
作者 张平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73-279,共7页
权利限制通过限制冲突中的权利,使多种权利得以和谐共处,而成为权利冲突的基本纠偏机制。权利限制并非权利的固有属性,而是外设于权利边界上的限制。权利限制使被限制权利方受有容忍拘束,相对方居于优先地位,并可成为侵权责任免责根据... 权利限制通过限制冲突中的权利,使多种权利得以和谐共处,而成为权利冲突的基本纠偏机制。权利限制并非权利的固有属性,而是外设于权利边界上的限制。权利限制使被限制权利方受有容忍拘束,相对方居于优先地位,并可成为侵权责任免责根据。在特定情形下,权利限制还可引发财产权属变动。权利限制也须被限制,这些限制包括遵守权利位阶的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冲突 权利限制 效力 权利限制的限制
下载PDF
论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30
10
作者 王青斌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2008年第1期24-29,共6页
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对于确定行政规划的救济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规划的性质取决于"确定规划"的性质,作为行政规划的完成阶段,"确定规划"通常以规划确定裁决的形式出现。确定规划裁决所具有的权利形成效果决定了... 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对于确定行政规划的救济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规划的性质取决于"确定规划"的性质,作为行政规划的完成阶段,"确定规划"通常以规划确定裁决的形式出现。确定规划裁决所具有的权利形成效果决定了行政规划应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我国,由于确定规划裁决的"权利形成效果"缺乏法律规定,因而行政规划尚不能被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规划 法律性质 确定规划裁决 法律效果
原文传递
违约与侵权竞合实益之反思 被引量:36
11
作者 叶名怡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24-137,179,共14页
违约与侵权竞合主要有两类:加害给付型和违反保护义务型。在后者以及在前者的违反手段义务场合,违约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相同;违反结果义务时,因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情形,违约与侵权多数为严格责任,二者的归责与证明责任... 违约与侵权竞合主要有两类:加害给付型和违反保护义务型。在后者以及在前者的违反手段义务场合,违约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相同;违反结果义务时,因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情形,违约与侵权多数为严格责任,二者的归责与证明责任亦同。从损害赔偿范围看,二者均通过客观概率论配合法价值判断来限定因果关系,都允许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无论从体系解释还是文义解释,均得不出违约和侵权二者之间存在一般性差异。另外,二者均采纳相同的责任缓和规则。总体而言,违约与侵权在竞合时两种责任差异极小,其竞合实益较为有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 侵权 构成要件 法律效果 请求权竞合
原文传递
论执法实践中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被引量:35
12
作者 邱水平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65-72,共8页
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反映出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坚持&qu... 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反映出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必须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服务大局、公平正义等理念,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与情理、执法司法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重要关系,更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法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政治效果
原文传递
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中心 被引量:31
13
作者 阴建峰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7-90,218,共4页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现行刑事法律规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亦同样以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旨趣。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确保良好法律效果的基础上,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并努力寻求两者的有机契合。法官应娴熟驾...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现行刑事法律规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亦同样以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旨趣。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确保良好法律效果的基础上,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并努力寻求两者的有机契合。法官应娴熟驾驭各种制度内资源,巧妙游刃于规则与事实之间,竭力在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下达致平衡之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有机统一
下载PDF
穿行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平衡——从法律文化的视角解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引量:26
14
作者 吕芳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28-133,共6页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司法政策的出台是伴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入而日渐成熟的,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对该项司法政策进行评述,就会发现,该政策既有存在的深厚文化土壤,又具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是在理想与现实中寻求平衡的司法...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司法政策的出台是伴随着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入而日渐成熟的,从法律文化的视角对该项司法政策进行评述,就会发现,该政策既有存在的深厚文化土壤,又具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是在理想与现实中寻求平衡的司法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传统 法律合理性 相对性
下载PDF
多元化适用:证明妨碍法律效果的选择路径 被引量:29
15
作者 包冰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85-94,共10页
法律效果是构建证明妨碍制度的关键环节。诉讼实务操作的多样化和诉讼理论见解的不统一导致关于证明妨碍法律效果的讨论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根据多元化观点,不宜采取划一性的方式制裁妨碍者,法院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仔细斟酌妨碍者... 法律效果是构建证明妨碍制度的关键环节。诉讼实务操作的多样化和诉讼理论见解的不统一导致关于证明妨碍法律效果的讨论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根据多元化观点,不宜采取划一性的方式制裁妨碍者,法院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仔细斟酌妨碍者的主观心态、实施方式、可归责程度及被妨碍证据的重要性等因素,在结合其他证据的基础上采取自由心证的方式对事实作出认定。法院可以选择推定举证人的主张为真实、或者直接认定妨碍者拟制自认,或者针对该等事实降低证明标准,甚至在必要时转换证明责任,或者采取罚款、拘留或直接强制等强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证明妨碍 法律效果
下载PDF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29
16
作者 常鹏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88-96,共9页
作为商品房预售的重要配套机制,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旨在加强放贷银行的法律地位,但银行对标的物没有优先受偿权。这种预告登记具有弹性架构,随着商品房建设的进度,其义务人会从预购人扩张到开发商,标的物会从预购商品房转变为现房,... 作为商品房预售的重要配套机制,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旨在加强放贷银行的法律地位,但银行对标的物没有优先受偿权。这种预告登记具有弹性架构,随着商品房建设的进度,其义务人会从预购人扩张到开发商,标的物会从预购商品房转变为现房,预购人或开发商处分现房的行为会受影响,从而能保障银行取得房屋抵押权。银行的房屋抵押权顺位基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时间来定,它优先于之后的预查封登记或查封登记,这体现了保全顺位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 预购商品房 抵押 预告登记 法律效力
原文传递
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效力、现实意义及其实现路径 被引量:28
17
作者 陈彬 陈磊 高雪春 《现代教育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03-109,共7页
教师惩戒权是国家赋予教师依法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体现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正当性,也反映出"惩而有教,罚而有爱"的教育宗旨,对改善当前学校教育中"惩戒权旁落、教育管理乏力&q... 教师惩戒权是国家赋予教师依法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体现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正当性,也反映出"惩而有教,罚而有爱"的教育宗旨,对改善当前学校教育中"惩戒权旁落、教育管理乏力"的困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明确教师惩戒权,是对当前错误教育管理理念的"拨乱反正",它充分保障教育惩戒中师生的合法权益,既能保证教育管理的惩戒有度,又有利于塑造学生的道德品质。教师惩戒权的顺利实施,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来加大普法范围与力度,学校管理部门构建科学合理的惩戒申诉机制,规范教师对惩戒权的科学运用,培育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协同合作的教育惩戒育人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师惩戒权 法律效力 现实意义 舆论宣传 申诉机制 共育模式
下载PDF
民事推定法律效果之再思考——以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变动为视角 被引量:27
18
作者 张海燕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50-63,177,共14页
将民事推定的法律效果与证明责任直接勾连的研究范式具有逻辑上的不周延性。从当事人诉讼权利变动的角度来看,推定在改变证明对象、减缓推定受益方证明负担的同时,赋予了推定不利方推翻推定的程序反驳权。这样可以重新审视民事推定的法... 将民事推定的法律效果与证明责任直接勾连的研究范式具有逻辑上的不周延性。从当事人诉讼权利变动的角度来看,推定在改变证明对象、减缓推定受益方证明负担的同时,赋予了推定不利方推翻推定的程序反驳权。这样可以重新审视民事推定的法律效果:证明责任转移是推定不利方行使反驳权时的一种外在程序表现,并非推定的必然法律效果;举证责任倒置则是与推定并列的一种减缓当事人证明负担的方式,在逻辑结构和证明负担分配上与推定存在本质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推定 法律效果 证明责任 诉讼权利变动 程序反驳权
原文传递
共同危险行为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7
19
作者 刘凯湘 余文玲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41-51,共11页
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只要是数行为人非共同故意即可;其客观要件,只要是不能确知实际加害人即可,而不需要各行为的客观关联性;其因果关系,倾向于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为择一的、推定的因果关系;其法律效力,倾向于各行为人对受害人承... 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只要是数行为人非共同故意即可;其客观要件,只要是不能确知实际加害人即可,而不需要各行为的客观关联性;其因果关系,倾向于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为择一的、推定的因果关系;其法律效力,倾向于各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的责任分摊以平均分摊为原则,以比例承担为例外;同时允许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为由得以免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构成要件 因果联系 法律效果
下载PDF
政府应急预案的效力定位研究 被引量:22
20
作者 刘志欣 《灾害学》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54-157,164,共5页
政府应急预案形式要素与实际运行需要悖离的症结在于对政府应急预案的效力定位缺乏明确见解。从文本内容与制定程序等形式要素看,政府应急预案具有法律效力;但从实际运行需要的角度看,肯定政府应急预案的法律效力将使法律冲突显著、法... 政府应急预案形式要素与实际运行需要悖离的症结在于对政府应急预案的效力定位缺乏明确见解。从文本内容与制定程序等形式要素看,政府应急预案具有法律效力;但从实际运行需要的角度看,肯定政府应急预案的法律效力将使法律冲突显著、法律稳定阙如,并使应急管理缺乏灵活性。就其性质而言,政府应急预案与法律规范明显不同,它是由政府提供的、进行应急管理的最优工作方案,其内容是可优化、可变通的,效力应当是指导性的。因此,有必要从性质上对政府应急预案进行总体把握,研究其效力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 应急预案 法律规范 法律效力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5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