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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立继规则与州县审理——以宝坻县刑房档为线索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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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82-100,共19页
宝坻县档中的争继案件反映出,民间立继和县衙审理都遵循着"长房次子"、"立继人拨产给亲支近房"等规则。这些规则在国法中没有,但已经是民间和州县官吏的共识。另外,葬祭仪式规定着哪些人有资格入继和入继应有哪些... 宝坻县档中的争继案件反映出,民间立继和县衙审理都遵循着"长房次子"、"立继人拨产给亲支近房"等规则。这些规则在国法中没有,但已经是民间和州县官吏的共识。另外,葬祭仪式规定着哪些人有资格入继和入继应有哪些程序性的行为,因此,葬祭仪式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立继规则。从立继事件及其县衙审理来看,清代州县审理并不仅仅依靠国法,而且是围绕着规则作出裁决,而"情理"则往往是规则的笼统表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宝坻县档 立继 规则 县衙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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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过继文书看清末民国赣南民间过继行为——以赣南数份过继文书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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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劲松 徐秀玲 张琼 《衡水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110-118,共9页
过继文书是传统社会家族对其成员过继立嗣的重要记录。其行为是因家族成员因血脉断层而进行人为修补的手段,通过采用应继、爱继,甚至是异姓继承等方式,进而承继宗祧、延续香火。清代的律例及赣南民间过继习惯充分反映了过继文书中所记... 过继文书是传统社会家族对其成员过继立嗣的重要记录。其行为是因家族成员因血脉断层而进行人为修补的手段,通过采用应继、爱继,甚至是异姓继承等方式,进而承继宗祧、延续香火。清代的律例及赣南民间过继习惯充分反映了过继文书中所记录的事实,即过继行为不仅是身份地位的继承,亦是钱财产权的继承;既是精神上的继承,又是物质上的继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民国 赣南地区 过继文书 立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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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立嗣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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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宽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23-126,共4页
古代中国立嗣继承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一个家庭缺少直系血亲的男性后代。文章指出,清代立嗣继承的发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成文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符合当事人及第三方的意愿。在某些条件下立嗣继承法律关系还会失效,由此导致立嗣继... 古代中国立嗣继承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一个家庭缺少直系血亲的男性后代。文章指出,清代立嗣继承的发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成文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符合当事人及第三方的意愿。在某些条件下立嗣继承法律关系还会失效,由此导致立嗣继承的中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立嗣继承 发生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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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寡妇立嗣问题探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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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宽庆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34-42,共9页
清代,寡妇在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其立嗣方式主要有应继和爱继两种,有时也有异姓继承情况发生。寡妇在立嗣时多伴有相关的经济补偿行为。清代的寡妇立嗣权常受到父家长权及宗族制度和传统礼法习惯的制约,是不完整的。... 清代,寡妇在守志的情况下,可以成为立嗣权利的主体。其立嗣方式主要有应继和爱继两种,有时也有异姓继承情况发生。寡妇在立嗣时多伴有相关的经济补偿行为。清代的寡妇立嗣权常受到父家长权及宗族制度和传统礼法习惯的制约,是不完整的。但清代寡妇已能运用法律手段来适当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地方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多倾向于支持寡妇的主张,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以保护弱势者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寡妇 立嗣 地方司法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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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金文所见大宗“收族”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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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晖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25-31,共7页
周代宗法制度中大宗宗子如果没有亲生子,便需要从同族中收养族人之"支子"为自己的继承人,这就是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收族"现象。■不叔卣铭叙述■不族邦首领亦即大宗宗子没有儿子,■不叔■继承■不族邦大宗宗子,... 周代宗法制度中大宗宗子如果没有亲生子,便需要从同族中收养族人之"支子"为自己的继承人,这就是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收族"现象。■不叔卣铭叙述■不族邦首领亦即大宗宗子没有儿子,■不叔■继承■不族邦大宗宗子,以"邦子"的身份成为族邦大宗宗子的继承人。臣谏簋铭文中臣谏因为自己儿子已亡,就把同母弟引庸的长子焂上报邢侯和周王,令焂继承自己的职位;在焂卣铭中,臣谏已被周王封为軝侯,原来被臣谏收养的侄子也就成了侯爵的法定继承人;焂卣铭还说明,因为亲生之子焂已过继给兄长,叔■父与亲生之子焂之间的关系也就淡化了。西周金文■不叔卣、臣谏簋、焂卣记载了大宗宗子收养"支子"为继承人的现象,为我们研究西周宗法制度下大宗"收族"现象提供了确凿而生动的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周金文 宗法制度 大宗 收族 宗子 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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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所涉元宗室养嗣子问题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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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志强 冯喜梅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17-20,共4页
《魏书》有13宗关于元宗室养嗣子的例子,根据嗣子辈分紊乱与否划分为正常、非正常但纠正、异常三类,辈分紊乱造成血脉延续的困惑,这一情况的产生有民族、政治和汉化程度低等多重因素;养嗣子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 宗室 养嗣子 辈分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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