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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行为初论 被引量:17
1
作者 施天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6-111,共16页
通过对商事法律行为的专门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商事法律行为确实存在,它既不同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同于商法中的商行为。虽然存在着密切的牵连性,但民事法律行为和商行为本身并不当然等同于商事法律行为。可分别从民事法律行为... 通过对商事法律行为的专门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商事法律行为确实存在,它既不同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同于商法中的商行为。虽然存在着密切的牵连性,但民事法律行为和商行为本身并不当然等同于商事法律行为。可分别从民事法律行为与商行为中提炼出某些重要的商事法律行为自身具有的特质,即商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者是以商人为主的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主要表现为团体意思表示,并在其他诸多方面不同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商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既体现了法律的谦抑性,又强化了对商事主体的严格责任,商法中的外观性与独立性是商事法律行为的重要表征。商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各自的逻辑思维和处理方法,二者共同构成了私法上的法律行为。虽然民商共处一典,但却不能以民代商,也不能以商代民,而是要运用民法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民法问题,运用商法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商法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商行为 商法思维 民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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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关系考 被引量:8
2
作者 廖永安 崔峰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81-84,共4页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与民法学的两个基本理论范畴 ,二者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说 ,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分离的历史 ,也就是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相分离的历史。
关键词 当事人诉讼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 民事诉讼法 实体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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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流转之分析 被引量:12
3
作者 谢慧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60-65,共6页
婚约作为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与婚约密切相关的彩礼给付行为从性质上说是一种附以结婚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条件实际上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为内容,在条件成就前该民事法律行为... 婚约作为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与婚约密切相关的彩礼给付行为从性质上说是一种附以结婚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条件实际上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为内容,在条件成就前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但并未生效。彩礼所有权在结婚之前并未发生转移,故在双方未能结婚时,均应返还婚约财产。我国相关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应基于理论分析与现实状况,参考国外立法,进一步完善婚约财产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约财产 民事法律行为 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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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概念的形成
4
作者 柯伟才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5-70,192,共17页
法律行为概念是法律体系化的一个产物。古典罗马法学家主要致力于解决具体的实践问题,当时仅极少数法学家进行过市民法体系建构的尝试,未发展出抽象的法律行为概念。人文主义法学家受西塞罗的影响,开始发展市民法体系。德意志自然法学... 法律行为概念是法律体系化的一个产物。古典罗马法学家主要致力于解决具体的实践问题,当时仅极少数法学家进行过市民法体系建构的尝试,未发展出抽象的法律行为概念。人文主义法学家受西塞罗的影响,开始发展市民法体系。德意志自然法学家阿尔图修斯利用人文主义学者拉米的方法,并结合亚里士多德的行为理论和人文主义法学家的成果,发展出了一个独特的法体系,法律行为概念在其中基本成型。内特尔布拉特运用“几何方法”,在阿尔图修斯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市民法体系,进一步发展法律行为理论。法律行为概念最终获得德意志学者的广泛接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市民法 体系化 阿尔图修斯 概念形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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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东签名之公司决议行为效力的区分认定 被引量:2
5
作者 袁碧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0-33,共14页
对于伪造股东签名的公司决议的效力认定问题,存在路径与标准之争。对民法规则的摒弃与对团体法规则的追捧是主流观点和主要做法。然而,公司决议是公司法人意思的形成,且又是社团组织特殊议事程序下的结果,故应以民法之意思表示规则为基... 对于伪造股东签名的公司决议的效力认定问题,存在路径与标准之争。对民法规则的摒弃与对团体法规则的追捧是主流观点和主要做法。然而,公司决议是公司法人意思的形成,且又是社团组织特殊议事程序下的结果,故应以民法之意思表示规则为基础、以团体法之程序规则和决议内容为辅助而构建其效力认定标准,既关注公司真意的形成,也关注决议程序是否存在瑕疵及决议内容是否处分股东个人权利。因此,应在民法体系中构建基于法人的意思表示规则,并依此判断公司真意是否形成。同时,在团体法中区分决议程序与决议内容的不同情形分别设置具体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股东签名 公司决议行为 效力认定 民法 团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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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思考 被引量:3
6
作者 吴小林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23-25,44,共4页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容易导致人们对民法学理论认识的混乱。文章从阐述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入手,提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应重在法律行为中突出意思表示的内容,并强调追求私法上的效果。将民事...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容易导致人们对民法学理论认识的混乱。文章从阐述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入手,提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应重在法律行为中突出意思表示的内容,并强调追求私法上的效果。将民事法律行为定义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因此而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认为民法典中有必要设立法律行为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 意思表示 私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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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的法技术意义 被引量:2
7
作者 李军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12期96-99,共4页
法律行为是大陆法系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作为法技术的拟制物,它在法技术上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是法律概念体系的一环,它是法律价值的载体,它还是法律规范的中介。此外,它通过意思表示为确定私法自治的行为提供了分析工具。
关键词 法律行为 法技术 大陆法系 民法 法律保护 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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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则(草案)》的立法语言 被引量:2
8
作者 申惠文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1-62,共12页
《民法总则(草案)》不应当采取哲学化的"民事主体"的概念,而应当拓展具有汉语文明特质的"人"的概念,将其明确作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上位概念。不应当采取"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而... 《民法总则(草案)》不应当采取哲学化的"民事主体"的概念,而应当拓展具有汉语文明特质的"人"的概念,将其明确作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上位概念。不应当采取"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而应当采取"民事行为"的概念,与"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活动"等概念相对应。不应当采取明确授权政府或法院的兜底条款,而应当采取授权特别立法或模糊授权的兜底条款。"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但书条款,重复特别法的地位和意思自治的理念,造成语言赘述,删掉为宜。立法者应虔诚对待立法语言,遵循汉语规律,让中国民法典成为汉语文明的新坐标。学界应当充分借鉴语义学、语用学、词汇学和修辞学等语言科学,构建民法语言学的范畴体系,为民法典编纂提供智力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兜底条款 但书条款 民法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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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为能力制度和新型成年监护制度的协调——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度安排 被引量:49
9
作者 李国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31-140,共10页
简单类型化的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凸显出诸多问题,并且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相悖,应予修改,替代其功能的是新型成年监护制度。《民法总则》应该从理念上确认属于协助决策模式... 简单类型化的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凸显出诸多问题,并且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2条规定相悖,应予修改,替代其功能的是新型成年监护制度。《民法总则》应该从理念上确认属于协助决策模式的新型成年监护制度,通过援助成年障碍者利用残存的判断能力进行决定而实现其利益。在具体交易场合,成年被监护人需要监护人帮助其完成自主意思的表达,从而以具体法律关系中判断意思能力的规则代替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的认定,依据被监护人行为时的具体精神状况确定其所为法律行为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能力 成年监护 《民法总则》 《残疾人权利公约》 意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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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好撒玛利亚人法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被引量:19
10
作者 刘鑫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44-53,共10页
近年来,救人被讹的事件屡屡发生。此类事件凸显出的不仅仅是社会道德的滑坡,更多的是法律规制的缺失。西方国家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已运行多年,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我国借鉴。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我国应制定... 近年来,救人被讹的事件屡屡发生。此类事件凸显出的不仅仅是社会道德的滑坡,更多的是法律规制的缺失。西方国家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已运行多年,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我国借鉴。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我国应制定一部包含救助者的范围界定、救助作为公民的一般义务、救助者的责任豁免、侵犯救助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举证责任等内容的全国性的保护救助者权益的"好人法",以解决目前我国社会"救不救"这一问题,维护社会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好撒玛利亚人法 救助行为 立法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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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中法律行为制度的创新点之评价 被引量:13
11
作者 尹田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3-22,共10页
《民法总则(草案)》纠正了《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性质的错误定性,将"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正确地并合,增设了"虚假表示"和"第三人欺诈"的行为种类,增设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及撤销权放弃规则,... 《民法总则(草案)》纠正了《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性质的错误定性,将"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正确地并合,增设了"虚假表示"和"第三人欺诈"的行为种类,增设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及撤销权放弃规则,正确地否定了当事人对可撤销行为所享有的"变更权",并在法律行为效力相关问题上对现行制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包括增加了有关法律行为无效之无对抗力的规定等,从整体上推进了法律行为制度的科学化。但草案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具有相对人而分别规定不同的解释原则,在法律行为的解释规则设计上存在重大失误,应直接以《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释规则予以替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草案 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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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诉讼行为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3
12
作者 刘萍 赵信会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33-138,共6页
民事诉讼法行为理论是构筑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理论之一。在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始终处于对立地位,在私法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诚实信用原则,却不适合于民事诉讼法这一公法领域;随着法律社会化的演进,诚... 民事诉讼法行为理论是构筑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理论之一。在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始终处于对立地位,在私法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诚实信用原则,却不适合于民事诉讼法这一公法领域;随着法律社会化的演进,诚实信用原则逐渐深入公法领域,在民事诉讼行为制度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行为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行为制度 民事诉讼法 中国 诚实信用原则 诉讼主体 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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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与民法制度构造 被引量:3
13
作者 袁小彬 钟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46-49,共4页
本文从民法制度的构造与演进入手 ,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了实质性的价值分析判断 ,进而认为 ,物权行为理论确实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 。
关键词 物权行为 民法 所有权 不正得利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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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法释义学独立范畴的法律行为效果——基于对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效果发生之区分的阐释 被引量:3
14
作者 王琦 《人大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148-173,共26页
法律行为是大陆法系经典民法皇冠上的明珠.然而,传统观点对法律行为的理解并不完整,这首先是因为传统观点通常使用“构成要件—生效前提”这一模型来把握法律行为,由此,忽视甚至遮蔽了在“生效范畴”之外还分化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效果... 法律行为是大陆法系经典民法皇冠上的明珠.然而,传统观点对法律行为的理解并不完整,这首先是因为传统观点通常使用“构成要件—生效前提”这一模型来把握法律行为,由此,忽视甚至遮蔽了在“生效范畴”之外还分化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效果范畴”.生效的法律行为无须立刻发生效果(如当附有延迟条件或开始期限时),法律行为的效果发生变动却不影响法律行为的生效,大量民法现象只有在这组区分的背景下才能获得正确理解.经过补完并修正的法律行为论由三大范畴构成,即“成立”、“生效”和“效果”(法律行为的三阶段论).可以期待的是,拥有百年历史、构成大陆法系经典民法基石的法律行为论至此将别开生面,向我们展示一条富有前景的发展新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合同 单方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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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国际私法渊源的新发展 被引量:2
15
作者 邹国勇 《时代法学》 2007年第1期102-109,共8页
在传统上,德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德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各种国际私法条约、习惯法和判例法,但是随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深入发展,尤其是欧洲共同体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破产法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等领域的... 在传统上,德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德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各种国际私法条约、习惯法和判例法,但是随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深入发展,尤其是欧洲共同体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破产法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等领域的立法不断加强,欧盟法中的国际私法规范逐渐渗入德国国际私法,从而使德国国际私法的渊源突破了传统的范围,越来越多地打上了欧盟法的烙印,呈现出“欧盟化”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国际私法 法律渊源 《民法典施行法》 国际私法条约 欧洲联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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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考略 被引量:3
16
作者 吴泽勇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31-35,共5页
学界一般认为,清末修律过程中,修订法律馆一共起草了三部诉讼法草案。但通过有关档案资料的梳理,可以断定还有另一部诉讼法草案存在,这就是《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清廷起草这部章程,是为了应付《法院编制法》颁布之后、两部诉讼律... 学界一般认为,清末修律过程中,修订法律馆一共起草了三部诉讼法草案。但通过有关档案资料的梳理,可以断定还有另一部诉讼法草案存在,这就是《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清廷起草这部章程,是为了应付《法院编制法》颁布之后、两部诉讼律颁布之前的即时之需;但是由于时局的发展,这部草案却最终没有被奏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修律 民事刑事诉讼暂行章程 修订法律馆 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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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一般职员职务行为的效力认定——从《民法通则》第43条到《民法总则》第170条 被引量:1
17
作者 曹治国 王瑜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72-81,共10页
针对企业一般职员在缺乏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名义对外实施的经营活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43条认定职务行为从而将其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企业。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般职员对外代理不足的问题,但无论... 针对企业一般职员在缺乏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名义对外实施的经营活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43条认定职务行为从而将其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企业。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般职员对外代理不足的问题,但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学术界均对能否依据第43条直接认定职务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法人存在较大的争议,且不论该条款还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用语模糊、司法适用不统一等问题。2017年3月出台的《民法总则》首次以一般条款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职务代理,其规定虽然解决了《民法通则》第43条是否为职务代理规定的争议,但该条款也存在适用范围过宽、增加组织体经营风险和成本的问题,在适用中应当进行限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第43条 《民法总则》第170条 职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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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完善
18
作者 彭学龙 卢玉 《河北法学》 2002年第1期106-110,共5页
法律行为效力制度是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中心内容。产生于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时代的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作了简单化的处理。 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合同效力制度上对民法通则有继承、有突破、也有创新 ,具体表现为 :它将欠缺生效... 法律行为效力制度是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中心内容。产生于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时代的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作了简单化的处理。 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合同效力制度上对民法通则有继承、有突破、也有创新 ,具体表现为 :它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明确区分为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三种 ,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增加了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全面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 ,对欠缺生效要件法律行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权利行使方式与期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鉴于法律行为制度的主体即合同制度 ,我国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可以说是对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效力 合同法 法律行为制度 生效要件 民法通则 权利行使 效力待定 出台 计划经济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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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 被引量:2
19
作者 何力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2期75-80,共6页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也涉及到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的"特别...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也涉及到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的"特别规定"规定导致该法成为一般法,《民法通则》的一些规定成为特别法的倒置现象。而第五十一条前款的规定则是以作为普通法律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排除了作为基本法律的《民法通则》条文的适用。为了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竞合,可以有三种办法:启动修改法律的程序;启动立法解释的程序;提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基本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 民法通则 法律竞合 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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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及其在我国的现实表现
20
作者 宋新潮 赵继军 张凤珍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1998年第3期283-287,共5页
表见代理是我国现行民法中的一项空白。本文借鉴国外立法体例,探讨了表见代理的概念、立法意义、构成要件及其在我国的现实表现。
关键词 代理 表见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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