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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法治背景下错案问责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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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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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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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99-10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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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网络民意的强势介入,我国错案问责有泛化和随意化的趋向,似乎所有无罪判决的案件都要被错案问责。错案问责制度的初衷是保障无辜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保障有罪的人受到人道和公正的对待,而不是放纵犯罪。如果问责不当,可能导致不敢办案,不愿担责,从而放纵犯罪。错案问责应坚守责任法定和过错责任原则,尊重历史,客观理性,理性认识无罪判决,科学界定错案与疑案、与冤案和与无罪判决的区别和联系,明确错案问责的范围是"错案"而非所有"无罪判决案件",合理划定司法责任,引进司法责任豁免制度,保护司法人员的正当行为,避免因为不当追责而放纵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公平正义,是当前执法责任追究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坚持法治指导下的错案问责,建立科学理性的错案问责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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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背景
错案
问责制度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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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ackground of legislation
misjudged case
accountability system of the misjudged case
rea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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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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