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法”义新论
被引量:3
- 1
-
-
作者
李平
-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42-55,共14页
-
文摘
"法"在字源和词源上有三个系统,即灋、佱、。许慎在《说文》中仅以战国篆文为据,未能考察商至战国前期文字发展的理路,对"灋"的词源解释有误。廌与作为神兽的獬豸有差异,并无掌法神兽之义。灋字在西周时代作为"废"的本字使用,与后世的"法"义并无关联。宗周文化系统中有一个表规范、法则意义的"佱"字;南方文化中有一个表达规范、法则、效法甚至法律的"",因此在先秦时代有宗周的"佱"和南方的""两个与后世"法"有渊源关系的概念系统。这两个系统在春秋中叶至战国时代发生碰撞、融合,最终以""吸纳并取代"佱",并写作"灋"为终结。具有"刑罚"、"审判"之义的"法",通过"灋"的字源和词源无法解释,而当与宗周文化系统之外的南方文化中的系统有关。
-
关键词
法
獬豸
廌
宗周文化
南方文化
-
Keywords
fa(法)
xiezhi(獬豸)
Zhi(廌)
Zongzhou culture
southern culture
-
分类号
DF0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