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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社会控制为何失败?——对云南平县拐卖妇女现象的田野调查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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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启梁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78-90,共13页
通过对平县的实地调查,发现大量的妇女流动伴生了拐卖妇女现象。研究表明,国家的正式社会控制在面对大量的拐卖妇女问题时是无力的,民间的非正式社会控制也是衰弱的。这是因为社会的结构性紧张以及一些存在缺陷的国家制度导致了拐卖妇... 通过对平县的实地调查,发现大量的妇女流动伴生了拐卖妇女现象。研究表明,国家的正式社会控制在面对大量的拐卖妇女问题时是无力的,民间的非正式社会控制也是衰弱的。这是因为社会的结构性紧张以及一些存在缺陷的国家制度导致了拐卖妇女这一大规模越轨行为的发生,并制约着社会控制的运作。这一个案说明运动式或执法式的正式社会控制无力消除基于社会的结构性紧张产生出的大规模越轨,面对大量的越轨需要考虑的是调整政策和法律,建构均衡、和谐的社会结构,而不是简单强调对现有政策、法律的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控制 失败 拐卖妇女 结构性紧张 人口流动 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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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网络特征分析 被引量:11
2
作者 黄忠良 翁文国 《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28-333,共6页
拐卖妇女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该文按照受害人特征将拐卖妇女案件划分为3类,并分别选取一个典型案件构建拐卖妇女犯罪网络,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了其整体特征、成员特征和共同犯罪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拐卖妇女犯罪网... 拐卖妇女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该文按照受害人特征将拐卖妇女案件划分为3类,并分别选取一个典型案件构建拐卖妇女犯罪网络,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了其整体特征、成员特征和共同犯罪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拐卖妇女犯罪网络呈现出星型结构的特征,具有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共同的国籍或地域来源以及亲属、熟人等关系对共同犯罪具有正向影响。研究可以为警方预防、控制和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拐卖妇女 犯罪网络 社会网络分析 度分布 核心-边缘结构 二次指派程序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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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收买妇女结婚在民法上的定性与处置 被引量:2
3
作者 张力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7-49,共13页
与被收买妇女结婚可有条件定性为买卖婚姻,但这并不导致有关婚姻无效。与被收买妇女结婚登记的程序瑕疵与形式审查缺陷可导致相关结婚不成立。在妇女本人反对、当地群众对收买妇女结婚前后关联事实存在基本知晓且阻挠解救的情况下,有关... 与被收买妇女结婚可有条件定性为买卖婚姻,但这并不导致有关婚姻无效。与被收买妇女结婚登记的程序瑕疵与形式审查缺陷可导致相关结婚不成立。在妇女本人反对、当地群众对收买妇女结婚前后关联事实存在基本知晓且阻挠解救的情况下,有关与被收买妇女的事实婚姻也不能成立。与被收买妇女结婚因存在胁迫情形而可被撤销,但应确保妇女合法权益不因婚姻撤销反受损失。在离婚纠纷中收买妇女结婚应作为感情基础因素纳入离婚标准考量,尽量尊重妇女意愿,在判决离婚时,收买妇女结婚可作为婚内过错因素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人确定、婚内负担补偿、离婚后帮助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方案的具体形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妇女 买卖婚姻 婚姻不成立 可撤销婚姻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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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外流现象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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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皓 于强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15-124,共10页
在对三个不同少数民族村寨进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外流的原因。文章认为,在看待妇女外流现象时,应该引入“社会性别与发展”的现代女权主义视角,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的安全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考量,根据不... 在对三个不同少数民族村寨进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外流的原因。文章认为,在看待妇女外流现象时,应该引入“社会性别与发展”的现代女权主义视角,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的安全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考量,根据不同少数民族社区各自的社会性别观念作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 女权 妇女外流 社会性别 拐卖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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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环境下的中越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研究 被引量:6
5
作者 伍光红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9-114,共6页
在CAFTA环境下,中越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呈现出组织化、集团化和规模化趋势,贩卖主体、对象和市场的范围越来越广,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其原因包括买方市场需求扩大、区域间的经济差异和贫富差距加剧、边境管理和国际间合作机制的不完善... 在CAFTA环境下,中越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呈现出组织化、集团化和规模化趋势,贩卖主体、对象和市场的范围越来越广,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其原因包括买方市场需求扩大、区域间的经济差异和贫富差距加剧、边境管理和国际间合作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相关群众文化与法律知识欠缺等因素。要打击和预防中越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则要加大打击买方市场的力度、加强出入境管理、拓宽疏导渠道、加强普法宣传与教育以减少人口贩卖的存在空间,同时还要扩大中越两国的司法合作,合力打击中越跨国贩卖妇女儿童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越 跨国贩卖妇女儿童犯罪 对策 CA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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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收纳被拐卖妇女成婚:一种生存策略 被引量:4
6
作者 王金玲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3-78,共6页
人口买卖近二十余年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婚姻型买卖又是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中,除了直接买卖外,还有收买后转送或拐骗成婚的,即收纳被拐卖或拐骗妇女成婚。拐卖人口流入地"成婚困难"者和/或家庭收买/收纳被拐卖妇女... 人口买卖近二十余年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婚姻型买卖又是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中,除了直接买卖外,还有收买后转送或拐骗成婚的,即收纳被拐卖或拐骗妇女成婚。拐卖人口流入地"成婚困难"者和/或家庭收买/收纳被拐卖妇女成婚有着诸多的原因,通过文化价值、社会结构的宏观层面,亚文化的中观层面,"个体资源说"的微观层面进行了分析,认为收买/收纳被拐卖妇女成婚是流入地贫困人口/家庭的一种生存策略选择,进而提出了对流入地贫困口/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扶贫脱贫应成为预防拐卖人口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倡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成婚困难者/家庭 收买/收纳妇女成婚 拐卖/拐骗妇女 生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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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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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瑞军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13年第3期130-134,共5页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间接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条文虽然对什么是"拐卖"行...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间接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条文虽然对什么是"拐卖"行为予以详细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认定本罪仍有很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论者将从处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出发,探究包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是否以违背被害人意志为前提"等八个典型问题,重点剖析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相近罪名或相似行为的区别,以统一和完善司法认定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拐卖 妇女儿童 婚姻诈骗 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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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法教义学拓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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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2年第4期115-130,共16页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保护法益是非经济属性的人格权,人格权是宪法上人格尊严的法律具体化体现。从个罪的保护法益出发,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并不影响本罪成立。“买卖同罪”主张把拐卖妇女行为与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纳入同一个罪的构成要件,...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保护法益是非经济属性的人格权,人格权是宪法上人格尊严的法律具体化体现。从个罪的保护法益出发,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并不影响本罪成立。“买卖同罪”主张把拐卖妇女行为与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纳入同一个罪的构成要件,这并不合理。拐卖妇女行为与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性质完全不同,两者并不属于复行为犯的承继正犯,侵害的法益及其程度亦有差异,对拐卖与收买行为进行单独评价,有助于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机能。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与相关联的强奸、非法拘禁、侮辱等行为分开进行单独评价,并实行数罪并罚,不仅有助于判决书完整评价行为的法益侵害性,准确表明刑法的禁止对象,而且可以证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无须调整,同样能够达到“买卖同罪”所追求的预防效果。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后出现的强奸、虐待等行为的定性,必须考虑收买型“婚姻”的效力,不宜将该行为解释为婚内强奸或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如此才能增加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报案率、起诉率和定罪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买卖同罪 人格尊严 保护法益 不自由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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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的不法及其对罪刑的指引
9
作者 孙晶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44-152,共9页
我国当前立法、司法实务对待拐卖与收买妇女犯罪的态度可以概括为“重拐卖轻收买”。立法为收买犯罪设置了与拐卖悬殊的法定刑,给司法、执法划定了框架、奠定了基调。司法、执法当然要用足、用好刑法,但前提应当是立法准确、充分评估收... 我国当前立法、司法实务对待拐卖与收买妇女犯罪的态度可以概括为“重拐卖轻收买”。立法为收买犯罪设置了与拐卖悬殊的法定刑,给司法、执法划定了框架、奠定了基调。司法、执法当然要用足、用好刑法,但前提应当是立法准确、充分评估收买犯罪的不法。收买妇女与拐卖妇女相同的不法是,买卖行为都侵犯了妇女作为平等主体的人格尊严,违反了禁止将妇女当作商品予以买卖的行为规范。这一相同的不法对收买妇女犯罪的意义是,收买行为本身就有充分且独立于后续犯罪的不法,被害妇女的同意不能阻却买卖行为的不法等;对收买妇女犯罪法定刑的意义在于,既然买卖妇女的不法与一般预防必要性相同,买卖就应当同罚,而不能基于“刚需”、期待可能性较低等理由继续维持买卖悬殊、收买犯罪畸轻的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行为的不法 买卖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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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行动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困境与破局——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为例
10
作者 苏永红 张蕊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40-43,共4页
中国现行法律对妇女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和婚姻继承权等权益均有相关法条保障,但当前妇女的权益保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拐卖和收买妇女等行为使妇女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在此背景下,结合国家深入推进打拐工作的... 中国现行法律对妇女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和婚姻继承权等权益均有相关法条保障,但当前妇女的权益保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拐卖和收买妇女等行为使妇女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在此背景下,结合国家深入推进打拐工作的各项举措,从实行买卖同罪、创新侦查模式和完善打拐行动后续联动机制等3个方面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妇女权益 打拐行动 拐卖妇女罪 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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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时空分异与形成机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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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丹丹 李钢 +4 位作者 徐嘉辉 徐锋 周俊俊 黄雨珊 杜梦佳 《热带地理》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500-1512,共13页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的2008―2022年跨国拐入安徽省的拐卖妇女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空间分析等方法,分析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群体特征、时空分异和形成机制。结果表明:1)群体特征差异显著,其中作案人以31~50岁的青壮年男...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的2008―2022年跨国拐入安徽省的拐卖妇女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空间分析等方法,分析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群体特征、时空分异和形成机制。结果表明:1)群体特征差异显著,其中作案人以31~50岁的青壮年男性为主,文化水平较低,且以汉族、苗族居多;被害人主要来自越南,且以介绍工作赚钱为由被拐骗为主,案发后多被遣返原籍或自愿留下;收买人主要为适婚年龄的单身男性及其父母,文化水平多为初中及以下。2)时间演变上,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整体呈“峰”型变化趋势,经历波动低发—起伏增长—急速回落3个阶段,发生态势主要受人口政策、打拐力度、网站平台发展等因素的影响。3)空间分布上,拐出地主要为越、缅、柬、老4国和云南、广东、安徽等省份;中转省呈弧状分布,中转市“邻界”特征显著;拐入地集中在皖北和皖中,其中拐入市呈“南北平行双弧”向东辐射扩散,拐入县则呈皖北散状点型与皖南“抱团式”的差异空间格局,地理邻近选择倾向明显,且拐入县呈“单片―扩散―汇聚”的热点变化趋势;拐卖路径上,形成“越南―云南省文山州―马鞍山市含山县”和“柬埔寨―江西省景德镇市―合肥市庐江县”等主要路径,呈现“邻国拐出―边境/内陆中转―多地拐入”的“源―流―汇”路径通道。4)拐出地和拐入地之间的推拉效应为该类型犯罪的发生提供动力,促进作案人、被害人、收买人三方与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三地之间产生交互和耦合作用,促使犯罪路径的形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拐卖妇女犯罪 犯罪路径 推拉效应 远程耦合理论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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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拐卖妇人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实践——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 被引量:1
12
作者 赵青娟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64-70,共7页
在《大清律例》中,“略人略卖人律”对拐卖人口的行为做了详尽规定,并且在这条律文的增修条例中,有诸多针对川贵一带禁止拐卖妇人的规定,虽对此些行为有“为首者,立斩”“窝隐川贩,斩立决”的严厉处罚,但川贵一带拐案依旧频发。《巴县... 在《大清律例》中,“略人略卖人律”对拐卖人口的行为做了详尽规定,并且在这条律文的增修条例中,有诸多针对川贵一带禁止拐卖妇人的规定,虽对此些行为有“为首者,立斩”“窝隐川贩,斩立决”的严厉处罚,但川贵一带拐案依旧频发。《巴县档案》所记载的拐卖妇人案件展现了清代四川地区的文化、法律与社会背景的同时,也凸显出制度性安排对法律权威的消解和清代法律规定与实际社会生活之间的差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巴县档案 妇人拐卖 法律规定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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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对策研究
13
作者 曾婕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3期40-50,共11页
目前,我国已将“反对拐卖人口行动”纳入国家计划,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对策相应调整并在实践中持续推进、治理成效显著。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相关刑事对策仍有改进提升的空间:一是犯罪对象不应当限于“妇女儿童”,可考虑恢复“拐卖人... 目前,我国已将“反对拐卖人口行动”纳入国家计划,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对策相应调整并在实践中持续推进、治理成效显著。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相关刑事对策仍有改进提升的空间:一是犯罪对象不应当限于“妇女儿童”,可考虑恢复“拐卖人口罪”,以全面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二是应当建立动态犯罪监测和快速响应机制,对“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布控措施适时调整;三是建立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预防机制,以公安机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建立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反拐机制;四是完善解救和求助机制,增强对被拐卖者的解救能力、加大救济力度,通过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提升,保障正常社会秩序,保护被害者身心健康及家庭关系和谐完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人口罪 “打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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