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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行政法上的协助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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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59-64,98,共7页
公民行政法上协助义务是指一般公民所承担的帮助或辅助行政机关行政任务完成或实现的一种义务。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协助的义务性,而忽视所应该对应的权利,造成客观上公民不积极履行该协助义务。无论法律直接规定的协助义务,还是因行... 公民行政法上协助义务是指一般公民所承担的帮助或辅助行政机关行政任务完成或实现的一种义务。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协助的义务性,而忽视所应该对应的权利,造成客观上公民不积极履行该协助义务。无论法律直接规定的协助义务,还是因行为造成协助义务,都必须以法律实定为前提,"见义勇为"只是一种道德提倡。公民履行行政法上协助义务应获得权利与奖励,公民违反行政法上协助义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应受惩罚、承担赔偿等必要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行政法上协助义务 对应的权利 协助奖励 继续履行及应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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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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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国琦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02-103,共2页
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社会,特别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是衡 量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这对促进"依 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 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社会,特别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作用,是衡 量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这对促进"依 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舆论监督 记者权利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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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权责对应困境及其突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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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洪 陈恩伦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23年第2期146-156,共11页
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略,廓清各主体的权责对应问题是其逻辑起点。基于角色定位和权限合法视角,学校作为主导角色,具有引领权责;家庭作为主体角色,具有监护权责;社会作为参与角色,具有辅助权责。... 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略,廓清各主体的权责对应问题是其逻辑起点。基于角色定位和权限合法视角,学校作为主导角色,具有引领权责;家庭作为主体角色,具有监护权责;社会作为参与角色,具有辅助权责。当前,家校社在协同育人中面临着权责边界模糊、权责不匹配、权责运行保障机制失调等困境。对此,需通过建立权责对应法律规范制度、健全协同共育联动管理规制、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监督保障体制等举措予以应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校社协同育人 角色定位 权责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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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对等:产权对治权的塑造及其逻辑——中国基层村治的回溯考察与历史经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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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熠华 《中国农村研究》 CSSCI 2018年第2期20-33,共14页
产权与权力关系是公共治理研究的热点。治权即治理权力,在治理场域中受到产权的塑造。在中国基层村落治理中,产权塑造了治权的内容、范围与合法性,并遵循"权责对等"的塑造逻辑。"权责对等"包括权利与责任对等、责... 产权与权力关系是公共治理研究的热点。治权即治理权力,在治理场域中受到产权的塑造。在中国基层村落治理中,产权塑造了治权的内容、范围与合法性,并遵循"权责对等"的塑造逻辑。"权责对等"包括权利与责任对等、责任与权力对等两方面,其中权利与责任对等具有中国特色。"权责对等"逻辑以责任为中介勾连了权利与权力:产权作为一种权利,其存续必须以对等的责任为基础;治权作为一种权力,其运行必须以责任履行为内容。责任的履行过程集中体现为权力的运作,责任的履行目标与结果主要表现为权利保障或增进。"权责对等"既是一种治理思维逻辑,也是一种治理实践特征,二者统一于中国长期的治理经验中,并在产权与治权关联、治理逻辑开发与重视历史经验等方面对当今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具有积极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权 权力 治权 村落治理 基层治理 权责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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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合宪性调控:以宪法通信权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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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吾青 游伟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51-57,共7页
[研究目的]宪法通信权条款是宪法与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重要连接点,明确通信权条款对国家安全情报各部门法提出的宪法要求,在学理和实践层面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和部门法中通信检查措施进行... [研究目的]宪法通信权条款是宪法与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重要连接点,明确通信权条款对国家安全情报各部门法提出的宪法要求,在学理和实践层面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方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和部门法中通信检查措施进行法解释学分析,厘清通信权的规范结构以及通信检查措施在一般法律保留和加重法律保留两个层面对通信权条款的具体化。[研究结论]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优化需要以宪法规范为指引,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在立法形成层面,加强行政监管措施的制度供给,进一步明确发动技术侦察措施的主体和事由;二是在通信权限制层面,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进行宪法解释,并且对紧急状态下通信管制措施进行法律解释,实现部门法体系的“合宪性融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情报法律 通信权 总体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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