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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府差异性监管路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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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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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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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104-112,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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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实证研究"(课题编号:CLS(2012)D214)
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科项目"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法律制度实证研究"(课题编号:201012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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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监管经验表明,不同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外部性差异,导致了不同的监管模式和准入机制。从推动融资便捷考虑,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富有竞争力,立法不妨采纳限制型监管理念。面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者可以考虑不同特质的区别性制度设计。基于域外监管经验并结合本土融资监管惯例,应确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差异性监管原则,鼓励发展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被动监管并购基金和成熟期企业股权投资,主动监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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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并购基金
私募证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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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ivate equity fund
Venture Capital funds
M&A fund
private equity securities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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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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