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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优化问题探讨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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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育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18-30,共13页
明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驳回和无效复审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权限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但该权限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考虑到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的居间裁决角色,后续行政诉讼以对无效宣告程序决定有争议的对方为被告更为科学合理... 明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驳回和无效复审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权限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但该权限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考虑到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的居间裁决角色,后续行政诉讼以对无效宣告程序决定有争议的对方为被告更为科学合理。专利授权确权诉讼以高级法院为一审、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更有利于简化、优化程序。结合我国司法改革进程,可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进一步集中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并引入专利权无效抗辩制度,减少因侵权与确权诉讼程序纠缠造成的不必要拖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授权确权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审查专 利行政诉讼 专利无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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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无效抗辩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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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育鹰 《清华知识产权评论》 2017年第1期65-94,共30页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产生的民事权利,而专利行政机关的审查和公示是界定权利范围和行使权利的必要条件。对于授权后的专利权效力争议是专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可以由普通法院受理,美国式的双轨制和德国式的二元制都有其各自运行背景。比较...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产生的民事权利,而专利行政机关的审查和公示是界定权利范围和行使权利的必要条件。对于授权后的专利权效力争议是专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可以由普通法院受理,美国式的双轨制和德国式的二元制都有其各自运行背景。比较而言,日本的折中模式值得中国参考,即将无效宣告的准司法职能归属于行政机关,又允许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提出专利明显应当无效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引进专利无效抗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侵权与无效案件交叉时程序的拖沓,有利于尽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这需要首先建立与其相应的运行机制。目前,中国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分散在全国各地,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不宜直接赋予其审理专利无效抗辩的职能。结合中国的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规划,应当先按实际需要建立几个跨省级的知识产权法院,将专利等技术性案件的管辖权适当集中,再通过专门立法赋予这些法院审理专利无效抗辩的职能,为最终设立知识产权高级人民法院做好制度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 无效抗辩 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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