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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医疗公证体系的构建
被引量: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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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韶青
郭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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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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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601-602,6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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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药卫生法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北京市"中医人文学"重点学科交叉学科建设项目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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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针对目前我国医疗公证存在的立法缺失、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从完善医疗公证的立法体系、明确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法律地位、规范医疗公证程序、健全医疗公证监督机制、加强公证员综合化专业化建设和完善医疗公证赔偿保险制度六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医疗公证体系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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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公证
医患纠纷
公证机构
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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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cal notary
medical disputes
notary institution
no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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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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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医疗公证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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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韶青
郭斯伦
冉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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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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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13年第6期8-11,1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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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药卫生法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北京市"中医人文学"重点学科交叉学科建设项目
北京中医药大学"新医改背景下的中医药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创新团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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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医疗公证存在着立法缺失、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复合型公证人才缺乏、医疗风险的承担可能显失公平、对公证后的医疗行为缺乏监督、信用体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加强医疗公证的立法、明确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法律地位、完善医疗公证程序、提高医疗公证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健全医疗公证赔偿保险制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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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公证
医疗纠纷
公证机构
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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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cal notary
Medical disputes
notary institution
no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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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05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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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公证机构担任遗嘱信托受托人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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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仪萱
李睿力
李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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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科技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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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76-8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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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华法律文化视角下成渝地区民事信托文化建设研究(2021BS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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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证机构具有担任遗嘱信托受托人的正当性,其在受托人资格、信托目的和信任关系三个方面均优于其他可选择主体,但也面临实践不足的现状,原因主要来自社会文化和制度规则两个方面;应当依托《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规定,完善《信托法》《公证法》,出台配套规定、司法解释,为公证机构担任遗嘱信托受托人建构一般法加特别法的规则体系;根据公证机构的特殊性,明确其相较于一般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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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遗嘱信托
公证机构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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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stamentary trust
notary institution
trus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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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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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意定监护监督机制的实施进路
被引量: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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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江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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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温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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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37-4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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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22CCG11)
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2022R42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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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意定监护监督机制存在缺失。通过比较典型国家的意定监护监督机制可以发现,由公证机构介入意定监护监督的“双轨监督”有助于实现公力监督和私力监督的平衡。在我国法语境下,这一路径已经具备了规范基础与实践基础。未来,我国应以司法解释或特别法的形式,倡导以公证的方式设立意定监护并由公证机构作为意定监护监督人。公证机构在意定监护的设立(事前)、意定监护职责的履行(事中)和意定监护的救济(事后)三个方面,分别履行意定监护协议审查、监督私力监督人和监护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和参与意定监护纠纷调解等职责,从而构建起我国以公证机构为核心的意定监护全程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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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监督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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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ult intended guardianship
supervision over adult intended guardianship
notary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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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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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比较视角下再造公证调查制度的法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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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俐
丛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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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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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大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459-475,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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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调查权的缺位动摇了公证证明的公信力。一方面,调查与核实间的界限模糊,实务中不乏公证员以核实之权行调查之实;另一方面,公证的证据审查进度举步维艰。比照公证制度发达的国家,不乏公证调查权的适用规定。公权力身份是权力适用之前提,公证案件的真实性保障是公证调查适用的逻辑要求。比较研究公证的公权性质,当确立当事人申请的调查公证启动程序,细化被调查人的配合义务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参照我国诉讼法制度,并重建立健全相应的司法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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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证调查权
核实权
公信力
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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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vestigative power of notarial institution
verification
judicial credibility
judicial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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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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