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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品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研究 被引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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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童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03-112,共10页
人工智能技术现已广泛应用到各个行业。人工智能具有显著的拟人特征,这导致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等人工智能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认定及承担面临若干法律疑难,包括人工智能产品能否成为独立责任主体、过错责任原则难以适用、侵害... 人工智能技术现已广泛应用到各个行业。人工智能具有显著的拟人特征,这导致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汽车等人工智能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认定及承担面临若干法律疑难,包括人工智能产品能否成为独立责任主体、过错责任原则难以适用、侵害事实与因果关系查明困难等,这些是我国传统民事责任制度没有预料与考虑的新问题。美国、德国及欧盟近年来已涉足人工智能民事责任相关探讨及立法尝试。参考这些国家的经验与不足,考虑到人工智能的技术属性,虽然人工智能产品不宜成为独立的责任主体,但仍需要建立专门的伦理准则、登记公示制度与召回处置机制,确立生产者、销售者与使用者之间差异化的归责原则,并侧重强调生产者的举证责任,以及在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记录并保存侵害原由与过程的电子数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拟人属性 侵权责任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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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平责任的适用——以对《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解释论研读为中心 被引量:62
2
作者 曹险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04-111,共8页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了作为损失分担一般规则的公平责任,其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特征,是可以独立适用的补充性损失分担规则。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应作合理化解释。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了作为损失分担一般规则的公平责任,其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侵权法上公平责任的特征,是可以独立适用的补充性损失分担规则。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应作合理化解释。损失分担时应考虑损害事实以及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经济状况,这两种考量因素具有适用上的顺位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平责任 归责原则 损失分担 公平原则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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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伤害自甘风险抗辩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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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勇 《体育学刊》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26-31,共6页
通过对自甘风险的类型、判断标准的介绍,以案例分析自甘风险原则对我国侵权法的价值。"自甘风险"是不同于"同意"的抗辩,与体育发展之大背景契合,在体育伤害侵权领域,引入自甘风险原则有助于弥补当前我国民法理论中... 通过对自甘风险的类型、判断标准的介绍,以案例分析自甘风险原则对我国侵权法的价值。"自甘风险"是不同于"同意"的抗辩,与体育发展之大背景契合,在体育伤害侵权领域,引入自甘风险原则有助于弥补当前我国民法理论中受害人同意及有过失所不能完全涵盖的不足,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可以借鉴欧美侵权法的做法,将次要的默示自甘风险纳入作为责任分担事由的受害人过失制度,不再单独做出规定,而仅对明示的自甘风险和主要的默示自甘风险作为一种免责事由进行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体育伤害 法律责任 自甘风险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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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被引量:43
4
作者 杨立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47-152,共6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制裁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的原则,对于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决定》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制裁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的原则,对于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决定》列举的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不同表现形式,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确定构成要件、举证责任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决定 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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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救济模式的选择及其依据 被引量:38
5
作者 崔建远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16-129,共14页
物权救济模式存在着物权请求权模式和侵权责任模式及竞合模式。在物权遭受侵害或妨害以及存在着妨害之虞的领域内, 或者说在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之间的关系上, 物权请求权模式应优于侵权责任模式。而在环境侵权领域内, 站在整个民法的立... 物权救济模式存在着物权请求权模式和侵权责任模式及竞合模式。在物权遭受侵害或妨害以及存在着妨害之虞的领域内, 或者说在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之间的关系上, 物权请求权模式应优于侵权责任模式。而在环境侵权领域内, 站在整个民法的立场上, 可以承认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救济模式 物权请求权 侵权责任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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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体系构造 被引量:36
6
作者 刘召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53-66,共14页
民法典编纂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解决风险致害类侵权责任构造的制度设计,其适用范围不应限定于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还应当包括其他实施具有致害风险行为的人... 民法典编纂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解决风险致害类侵权责任构造的制度设计,其适用范围不应限定于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还应当包括其他实施具有致害风险行为的人。安全保障义务并非绝对的杜绝风险实现的义务,而仅是合理防范避免风险实现的义务,因而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合理且可能。其具体内容与限度要综合考虑致害风险的大小、可能损害的严重程度、防范风险实现的成本等因素予以认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具有特殊性,不但需要通过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予以认定,还需要通过法规目的理论予以进一步限定。立法关于第三人介入型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的规定,其实是一种有顺位限定的部分连带责任。在外部关系中,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仅就自己的份额承担责任。在内部关系中,第三人对于超过其份额承担的责任可以向安全保障义务人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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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营者“相应的责任”认定标准及具体化——对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的分析 被引量:31
7
作者 马更新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6-97,共12页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为平台经营者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但责任性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均未明确,法官判案没有统一标准,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有损法的可预见性和公平性。平台经营者充当市场秩序维护者时,承...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为平台经营者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但责任性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均未明确,法官判案没有统一标准,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有损法的可预见性和公平性。平台经营者充当市场秩序维护者时,承担的应是侵权责任,其对应的主观过错是过失,且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平台经营者履行职责就不会发生损害,那么由其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如果平台经营者尽到义务也会发生损害,则在其未尽到义务时,由其在未尽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外,还应明晰平台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课以"监控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经营者 平台责任 侵权责任 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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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立法论与解释论——以民法典相关内容为视角 被引量:29
8
作者 郑志峰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56-170,共15页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难题,学界起码达成了当前不宜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生产者一方需要承担产品责任、责任保险配套至关重要三项共识,但对于使用人一方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则存在诸多分歧。在...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难题,学界起码达成了当前不宜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生产者一方需要承担产品责任、责任保险配套至关重要三项共识,但对于使用人一方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则存在诸多分歧。在民法典有意“留白”的情况下,存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两种规制路径。立法论有助于从根本上配套适应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规则,同时民法典第1208条也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预留了“补白”空间,未来可以构建本土化的无过错保有人责任,以保有行为取代驾驶行为作为归责依据,顺应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从维护民法典权威以及制度延续性的角度来看,解释论路径也有其必要性,可以引入“理性车”标准来丰富“机动车一方”过错的判断,克服自动驾驶取代人工驾驶带来的归责窘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 民法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保有人责任 理性车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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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思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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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代雄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56-63,共8页
民事责任能力在本质上是广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与狭义民事行为能力即法律行为能力并列,它是当事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前提。广义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我国民法学者对其进行批判是因为对其历史脉络缺乏了... 民事责任能力在本质上是广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与狭义民事行为能力即法律行为能力并列,它是当事人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前提。广义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我国民法学者对其进行批判是因为对其历史脉络缺乏了解。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采抽象标准与具体认定相结合主义。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存在诸多缺陷,应通过法律解释或修订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 责任能力 过错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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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侵权责任法应着力解决的五个问题 被引量:14
10
作者 杨立新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9-165,共7页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起草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的性质问题、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问题、侵权行为的类型问题、侵权责任形态问题、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等。对于法学界重点关注的《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哪些突出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什么等问题,笔者根据与会专家所探讨的这五方面问题,分别做出评述。由于《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人民性和科学性极强的民法部门法。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制定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侵权责任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类型 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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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之构建 被引量:25
11
作者 孙鹏 杨在会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91-107,共17页
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补强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有助于调整受害人群体与加害人群体利益失衡、预防人格权益受损、抑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时受害人“搭便车”。个人信息侵权可区分为以个人信息为侵权对象与以个人信... 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补强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有效手段,有助于调整受害人群体与加害人群体利益失衡、预防人格权益受损、抑制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时受害人“搭便车”。个人信息侵权可区分为以个人信息为侵权对象与以个人信息为侵权手段两种行为态样,这一区分对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之成立及内容之发生影响重大。个人信息侵权惩罚性赔偿应坚持“故意”要件,自然人侵权时还必须符合“情节严重”的要求。单纯侵害个人信息未引发现实损害时,虽无须补偿性赔偿,但可直接规定单人单案的最低赔偿数额,以实现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发生现实损害时,要求该损害构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后果”,以与惩罚性赔偿的价值评价相统一。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倍数时,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损害后果等要素及其严重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侵权责任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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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陈述董事责任的过错认定——兼《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若干规定》评析 被引量:23
12
作者 赵旭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3-19,共17页
过错推定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董事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也是我国立法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受害人损失补偿作出的必然和合理的选择。过错推定原则之下,董事享有反证抗辩的权利。判断董事过错的基本标准是董事的注意义务或善管义务... 过错推定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董事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也是我国立法基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和受害人损失补偿作出的必然和合理的选择。过错推定原则之下,董事享有反证抗辩的权利。判断董事过错的基本标准是董事的注意义务或善管义务,因特定信息披露行为注意义务举证的困难,整体履职的勤勉尽责成为判断董事过错的重要标准或替换根据。法院对董事虚假陈述的过错认定,不应止步于法定的过错推定,也不应对董事的反证举证设定过高标准,应确立以司法审理为中心、对各种事实和证据予以综合判断的裁判思路和方法。新发布的《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若干规定》对董事过错的认定因素和根据、对董事过错抗辩的四个常见理由如何采信以及董事过错排除的几种情形所做规定,是董事过错认定最具操作性的裁判规范,也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重要突破和创新,同时,对这些裁判规范需要给予理性的解读、深入的分析和正确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陈述 董事责任 侵权赔偿 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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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及总则部分的完善 被引量:19
13
作者 程啸 《财经法学》 2018年第6期5-22,共18页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编纂时,应当致力于解决既有的问题,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应当予以完善,将替代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单独成章,并新增证券市场侵权责任,然后将特殊的侵权责任按照科学的标准予以排列。侵权责任编中应...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编纂时,应当致力于解决既有的问题,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应当予以完善,将替代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单独成章,并新增证券市场侵权责任,然后将特殊的侵权责任按照科学的标准予以排列。侵权责任编中应当区分侵害和损害,明确归责原则是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对于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应当区分侵权法保护的客体分别规定不同的构成要件,从而更好地协调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的关系。现行法中的多数人侵权责任、减责与免责事由以及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尤其是损害赔偿责任中,还有一些规则制度应当予以完善或进行补充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侵权法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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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权益视角的保险人契约责任探析 被引量:17
14
作者 田玲 徐竞 许潆方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83-87,共5页
履约能力不对称条件下,被保险人权益实现面临多元经济伦理和法律规范约束,主要表现为保险人契约责任问题。本文从现代民商法和制度金融学的分析视角,阐释保险人履行契约责任涉及的企业伦理和契约法制度问题,并就保险人契约责任法律规制... 履约能力不对称条件下,被保险人权益实现面临多元经济伦理和法律规范约束,主要表现为保险人契约责任问题。本文从现代民商法和制度金融学的分析视角,阐释保险人履行契约责任涉及的企业伦理和契约法制度问题,并就保险人契约责任法律规制,提出相应的学理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契约 契约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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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优先:环境污染侵权中行为人过错的功能分析 被引量:17
15
作者 胡卫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13-125,共13页
环境污染侵权是一个过错与无过错交错的领域,不应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分绝对化,当环境污染侵权中出现过错的情况下,应确立过错优先规则,由法官主动适用过错规则对行为人追责,而不应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司法实践中,过错因素对无过错... 环境污染侵权是一个过错与无过错交错的领域,不应将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分绝对化,当环境污染侵权中出现过错的情况下,应确立过错优先规则,由法官主动适用过错规则对行为人追责,而不应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司法实践中,过错因素对无过错领域的环境污染侵权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修正了环境污染侵权一元归责体系,并对污染侵权责任主体、因果关系的确定发挥着重要作用。过错还与环境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有着特定联系,停止侵害的适用需要考虑过错或违法性,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责任也与过错相关,惩罚性赔偿更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为前提。过错还极大地影响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修复费用的确定,也与多元责任主体之间责任比例的区分有着密切关联。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应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和违法性,合法排污者原则上不应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 侵权责任 过错 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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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法律经济分析 被引量:13
16
作者 朱崇实 陈丕 +2 位作者 杨晓莉 林文琴 袁敏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32-39,47,共9页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第76条有关司机责任的规定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借助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进行剖析,从社会成本、交通效率、道德风险等几个方面加以利弊权衡,可以看出:在这种责任分配体制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第76条有关司机责任的规定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借助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进行剖析,从社会成本、交通效率、道德风险等几个方面加以利弊权衡,可以看出:在这种责任分配体制下,将预防或注意的成本过多地分配给司机会产生道路交通的低效率;过高的赔偿风险将极大地增加整个社会保险(含商业保险)的成本;举证的困难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并引起对法律的失望;不合理的责任分配会引发道德风险及由此引来的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采取一些相应的立法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经济学 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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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定性——以对第三人责任为中心 被引量:6
17
作者 彭真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5年第3期46-53,共8页
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 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具有本质差异,将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产品”欠妥当;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应定性为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 财务报告 第三人责任 注册会计师 定性 中心 会计信息 产品责任法 责任问题 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 本质差异 侵权责任 责任论 局限性 投资者 归责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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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司法观察 被引量:15
18
作者 王林清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767-784,共18页
因果关系是当前内幕交易侵权司法实践面临的突出难题,但相关理论均建立在对内幕交易错误定性的基础上,因而无法提供有效破解方案。内幕交易本质上是内幕人利用通过不公平机会获得的内幕信息,对其他不知情投资者实施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而... 因果关系是当前内幕交易侵权司法实践面临的突出难题,但相关理论均建立在对内幕交易错误定性的基础上,因而无法提供有效破解方案。内幕交易本质上是内幕人利用通过不公平机会获得的内幕信息,对其他不知情投资者实施的不公平交易行为,而非欺诈。这些不知情投资者均是出于对证券市场公平性和诚信性的信赖而参与其中的,如果其知道反向交易者中存在内幕人,必然不会作出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交易决策。因此,自内幕交易开始至信息公开期间内与内幕人从事反向交易的投资者均面临遭受内幕交易侵害的现实危险,故应推定其受损交易皆与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应将内幕人的赔偿总额限定在违法所得范围内,以达致补偿实际受害者损失与避免课以违法者过度责任的双重目标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幕交易 侵权责任 因果关系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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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研究——由首例环境责任保险获赔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4
19
作者 杜光秋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135-141,共7页
近年来,我国污染事故频发的现实与传统救济途径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急切呼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实现环境责任的社会化。目前,政府已从政策和法律两个方面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我国污染事故频发的现实与传统救济途径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急切呼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实现环境责任的社会化。目前,政府已从政策和法律两个方面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规定,也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这为我国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本土经验,但其还存在诸如统一法律体系尚未形成,效力低、协调性差,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立法,建立市场主导型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应就环境保险投保方式、承保机构、投保范围、索赔时限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责任 责任保险 环境保险 环境侵权 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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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所设竞合规范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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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0-15,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计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般违约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竞合、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的竞合、管理事务中所收取孳息的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的孳息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计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般违约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竞合、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的竞合、管理事务中所收取孳息的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的孳息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恶意占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需要事由的合同解除与任意解除的竞合。准确地把握其规则及学说对于实务和理论均有积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合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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