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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图法》与《杜威法》法律类的比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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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灵巧 陆宗城 《图书馆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136-139,共4页
从六个方面对《中图法》第四版法律类的第二分类体系和《杜威法》第二十一版的法律类作了比较 ,找出它们的差别和各自的优劣 ,并着重对该第二分类体系的修订提出初步意见 ,还希望《杜威法》
关键词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杜威法》 法律类 简表 类目体系 复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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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微灌节水技术研究综述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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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洪波 张江辉 +1 位作者 虎胆.吐马尔白 白云岗 《节水灌溉》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20-24,29,共6页
随着中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水资源环境日趋严峻,水资源危机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微灌作为节水效果最好的灌溉技术之一受到社会关注。在分析和研究了葡萄采用微灌节水技术的大量国内外有关文献的基础上,针对葡萄... 随着中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水资源环境日趋严峻,水资源危机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微灌作为节水效果最好的灌溉技术之一受到社会关注。在分析和研究了葡萄采用微灌节水技术的大量国内外有关文献的基础上,针对葡萄的生理性状、需水规律、耗水特征及灌溉制度等,对微灌技术在葡萄园中应用的研究现状和进展进行了归纳总结,进一步探讨了今后研究的重点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葡萄 微灌 生理性状 需水规律 耗水特征 灌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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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灌溉下水稻需水规律及灌溉制度试验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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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焕豪 刘鑫焱 +2 位作者 高蓉 顾世祥 崔远来 《节水灌溉》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44-49,共6页
为探究再生水灌溉下水稻需水规律及再生水灌溉制度,于2019年在国家农业环境大理观测实验站开展稻田小区试验研究。试验设淹水灌溉(Flooding Irrigation, FI)及间歇灌溉(Alternate Wetting and Drying, AWD) 2种灌溉模式,以及F1 (全生育... 为探究再生水灌溉下水稻需水规律及再生水灌溉制度,于2019年在国家农业环境大理观测实验站开展稻田小区试验研究。试验设淹水灌溉(Flooding Irrigation, FI)及间歇灌溉(Alternate Wetting and Drying, AWD) 2种灌溉模式,以及F1 (全生育期清水灌溉+施全部化肥)、F2 (分蘖期、拔节孕穗期再生水灌溉+施部分化肥)、F3(返青期、分蘖期、拔节孕穗期再生水灌溉+施部分化肥) 3种施肥模式,共5个处理(FIF1、FIF2、FIF3、AWDF1、AWDF2)。分析不同处理下水稻需水量(ET_(c))、作物系数(K_(c))、产量及灌溉水利用效率变化,并以1970-2014年气象资料为依据探索不同水文年份的灌溉制度。结果表明,再生水灌溉会整体提高水稻各生育期ET_(c),AWD下的ET;比FI平均减少18.8 mm,差异较小。F2处理再生水灌溉量为573 mm,对再生水的利用效率最高。水稻生长初期不适宜进行再生水灌溉,再生水灌溉下水稻各生育期K;与ET;变化趋势相同。再生水灌溉水稻需水量总体表现为先增后减的趋势,拔节孕穗期达最大,高达198.6 mm,且与清水灌溉相比,峰值出现的时期后移至拔节孕穗期。在推求的不同水文年再生水灌溉制度中,AWD模式普遍具有良好的节约清水资源效果。再生水替代清水进行灌溉比率可高达75%,其中AWD比FI模式节水45.6%。再生水灌溉能够一定程度的增产,其中F2处理平均较F1增产3%。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稻 再生水 间歇灌溉 需水规律 灌溉制度 灌溉模式 淹水灌溉 水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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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时间表在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法中的规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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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晶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25-236,共12页
我国当前的碳中和工作主要在政策道路上推进,相关立法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明确的碳中和时间表使得有些地方在推进碳中和工作时出现了“碳冲锋”“运动式减碳”现象,既不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碳中和目标实现,也带来了生产生活上的不确定性。... 我国当前的碳中和工作主要在政策道路上推进,相关立法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明确的碳中和时间表使得有些地方在推进碳中和工作时出现了“碳冲锋”“运动式减碳”现象,既不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碳中和目标实现,也带来了生产生活上的不确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立法的研究与论证工作。碳中和时间表是管理碳中和工作进程、确保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效方法,大部分国家的碳中和立法都对其进行了规定。在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框架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碳中和时间表法律规范,有利于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立法工作进程,更有利于提升碳中和相关立法的指向性和可实施性,稳定社会生产生活预期,提升我国在国际气候合作治理中的话语权。碳中和时间表法律规范的制定应立足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基本国情,结合国际气候合作治理需要,以科学性与政策性相结合、国际性与国别性相结合、现时性与将来性相结合为设计基准,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目的条款、碳中和时间表专项条款将我国碳中和工作进程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保障当下及将来世代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具言之,《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目的条款中,碳中和时间表内容建议表述为“推动国家碳中和战略决策实现,促进国际气候治理合作”。专项条款设置上,一方面应规定具体明确的相对近期碳中和时间表,另一方面就中长期碳中和时间进程应确定特殊时间节点设计阶段性目标,并授权国务院负责阶段性期间内碳中和时间表的“细化”与“调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中和 应对气候变化法 时间表 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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