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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杀伤的承袭析造:以唐律与现行刑法为节点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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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雄华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17-23,共7页
唐律斗杀伤的规定影响深远,现行刑法中的聚众斗殴罪对其承袭甚多。在主观故意之内都区分斗、故,且在特定条件下斗转为故。作为行为犯,外观形态都是对向而存的彼此殴打身体的行为。在用刃或持械的情况下都规定了加重法定刑,且根据发生地... 唐律斗杀伤的规定影响深远,现行刑法中的聚众斗殴罪对其承袭甚多。在主观故意之内都区分斗、故,且在特定条件下斗转为故。作为行为犯,外观形态都是对向而存的彼此殴打身体的行为。在用刃或持械的情况下都规定了加重法定刑,且根据发生地点的不同适用刑罚亦轻重有别。在单方形成共同犯罪时,都根据各行为人在斗殴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主从,以罚当其罪。斗殴过程中一般都不认定正当防卫,在严格条件下有限承认其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斗杀伤 故杀伤 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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