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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犯罪的概念新探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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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升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93-102,共10页
在刑法理论中,间接故意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目前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来看,间接故意的概念主要有"放任说"、"同意说"、"容忍说"、"不违背本意说"以及"明知说"和"冒险说&... 在刑法理论中,间接故意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目前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来看,间接故意的概念主要有"放任说"、"同意说"、"容忍说"、"不违背本意说"以及"明知说"和"冒险说"等各种不同的主张。如何正确地对待上述各种不同的观点,是推导出间接故意犯罪新概念的关键。要弄清间接故意犯罪的新概念,除了对其内涵必须作出明确的阐述之外,还必须对间接故意犯罪与相关概念之间的界限作认真的辨析。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有意纵容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这一概念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重大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 放任 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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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否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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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永云 朱晓晴 《镇江高专学报》 2017年第1期68-72,共5页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至今未有定论。就目前而言,承认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形态,与法律语言所要求的规范性相冲突。构成间接故意犯罪的条件之一为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这与现有的未遂犯成立条件所要求...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至今未有定论。就目前而言,承认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形态,与法律语言所要求的规范性相冲突。构成间接故意犯罪的条件之一为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这与现有的未遂犯成立条件所要求的危害结果的尚未发生相矛盾,与未遂犯处罚的限制性和刑法的谦抑性、人权保障机能相悖,无疑会导致刑法理论的混乱。就间接故意犯罪本身的特性而言,其不具有独立性,必须依附于直接故意犯罪,加之在承认未遂形态的条件下会导致偶然防卫问题处理的有失偏颇以及结果论的空置,因而此种形态存在的现实意义并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 未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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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未完成形态
3
作者 王凌 沈春明 《医学教育探索》 2008年第6期657-660,共4页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 非法行医罪是否存在未完成形态,刑法通说是持否定的观点。由于非法行医罪是情节犯、行为犯,其主观动机包括间接故意,文章先从这方面入手分析,赞同通说的情节犯、行为犯及间接故意犯罪无预备犯及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但肯定其犯罪未遂与中止形态的成立,从而得出非法行医罪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成立。接着通过比较分析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中止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来说明非法行医罪的未遂与中止的认定标准及对其研究的意义,最后以一具体案例来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未完成形态 情节犯 行为犯 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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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间接故意犯罪的构成要素
4
作者 纵莉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73-75,共3页
在对犯罪主观因素的考查中,间接故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其认定因素中的"明知"和意志因素中的"放任"的理解,应该建立在对危害结果的不确定认识即"可能性认识"上,反之,如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确定态... 在对犯罪主观因素的考查中,间接故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其认定因素中的"明知"和意志因素中的"放任"的理解,应该建立在对危害结果的不确定认识即"可能性认识"上,反之,如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确定态度就超出了间接故意的范畴。由此也可推知,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故意 放任态度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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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犯罪的主客观机制研究
5
作者 李永升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3期1-38,共38页
间接故意犯罪是故意犯罪的类型之一。由于这一犯罪类型具有其自身所特有的主客观机制,因此加强对这一方面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机制由认识因素、情感因素和意志因素所组成,尤其是情感因素的研究由于目前刑... 间接故意犯罪是故意犯罪的类型之一。由于这一犯罪类型具有其自身所特有的主客观机制,因此加强对这一方面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机制由认识因素、情感因素和意志因素所组成,尤其是情感因素的研究由于目前刑法学界对此重视不够,因此显得尤为珍贵。间接故意犯罪的客观行为机制由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因果关系所组成,由于间接故意犯罪在客观行为机制方面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其研究的内容亦与一般行为机制有所不同,尤其是间接故意犯罪的因果关系更具有其独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间接故意犯罪 主观心理 客观行为
原文传递
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6
作者 竹怀军 陈国申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3期36-39,共4页
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构成中 ,国家不应成为犯罪主体 ,从主观方面看 ,应包括间接故意 ,从客观方面看 ,应增设过失危险犯。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认定 ,一是划清污染环境类犯罪与过失投毒罪的界限 ,二是追诉期限应从法定危害结... 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构成中 ,国家不应成为犯罪主体 ,从主观方面看 ,应包括间接故意 ,从客观方面看 ,应增设过失危险犯。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认定 ,一是划清污染环境类犯罪与过失投毒罪的界限 ,二是追诉期限应从法定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是要注意查明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保护 犯罪主体 间接故意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中国 过失危机犯 构成要件 犯罪认定 追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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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犯罪故意种类探析 被引量:3
7
作者 蒋蔚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52-56,共5页
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并非目的犯。由于洗钱罪行为对象的特定性,使得作为行为犯的本罪存在了间接故意成立的空间。刑法将本罪直接故意的意志追求要素直接规定于法条中,导致成立本罪必须具有一种特殊的目的要素,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刑法中... 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并非目的犯。由于洗钱罪行为对象的特定性,使得作为行为犯的本罪存在了间接故意成立的空间。刑法将本罪直接故意的意志追求要素直接规定于法条中,导致成立本罪必须具有一种特殊的目的要素,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排除了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进而限制了实践中对本罪的打击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洗钱罪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目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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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定罪问题探析 被引量:1
8
作者 刘焱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15-18,共4页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都逐渐认识到危险驾驶罪立法设置的必要性和适用的复杂性。对于犯罪的认定,需要从犯罪既遂形态类型、犯罪责任的要素、犯罪停止形态、罪数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都逐渐认识到危险驾驶罪立法设置的必要性和适用的复杂性。对于犯罪的认定,需要从犯罪既遂形态类型、犯罪责任的要素、犯罪停止形态、罪数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的指导下准确认定本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情节犯 危险犯 间接故意 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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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主观方面探究
9
作者 谭观秀 徐卫刚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9-11,共3页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存在两种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当行为人对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的事实并无明确认识时,属于间接故意;当行为人明知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行为人没有希望而只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也属于间接故意。除直接...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存在两种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当行为人对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的事实并无明确认识时,属于间接故意;当行为人明知被组织者是残疾人或者儿童,行为人没有希望而只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也属于间接故意。除直接故意之外,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还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另外,作为一种间接故意犯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存在非法牟利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乞讨罪 间接故意 罪过形式 目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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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真正不作为犯之故意要素 被引量:1
10
作者 乔远 王育凤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14-18,23,共6页
从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判例的角度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故意中的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不仅应当存在,而且应当具备独自的内涵。不真正不作为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构成要件事实必然发生,且认识到自己居于保证人地位、保证人义务,在待修... 从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判例的角度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故意中的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不仅应当存在,而且应当具备独自的内涵。不真正不作为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构成要件事实必然发生,且认识到自己居于保证人地位、保证人义务,在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行为人不作为甚至排除他人介入的可能;相反,行为人明知或预见到了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的可能性,且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不具有高度依赖性,行为人放任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认识要素 意志要素 不真正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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