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关税法立法架构的国际比较与结构分析
被引量:11
- 1
-
-
作者
施正文
刘奇超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
-
出处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6年第4期1-14,共14页
-
基金
财政部“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关税立法比较与借鉴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5ZFZ82008)
-
文摘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现代关税制度,尽快起草、出台我国首部《关税法》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立法任务。而确立关税法的立法架构,是关税立法首先需要研究和达成共识的基本问题。欧盟、美国、台湾地区等代表性国家(地区)关税立法的共同趋势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下的法典化立法建制,普遍接受税收债务理论,重视采用贸易便利化制度;在立法架构和内容上,以关税征收行为为核心概念和范畴,注重实体要素与程序要素的兼备和衔接,健全关税责任制度和关税救济制度等,这些国际通行做法应当为我国关税立法所重视和借鉴。
-
关键词
关税法
立法架构
比较研究
-
Keywords
Customs tariff act
foreign tariff acts
Legislative Framework
Comparative Study
-
分类号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12.2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