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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委托中被委托主体范围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国家与公务员间法律关系的思考
被引量:
10
1
作者
刘莘
陈悦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7-58,共12页
国家与公务员间的行政职务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行政委托行为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我国的公权力委托理论通常认为,行政委托的被委托主体不可以是个人。然而,近些年无论立法还是实践对于这一理论早已有所突破,如辅警等行政编制外...
国家与公务员间的行政职务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行政委托行为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我国的公权力委托理论通常认为,行政委托的被委托主体不可以是个人。然而,近些年无论立法还是实践对于这一理论早已有所突破,如辅警等行政编制外人员与行政机关间,同样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基于此,本文认为行政委托理论的内涵应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而适当地扩展,其核心在于被委托主体范围对个人的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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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职务关系
行政委托
公权力委托
被委托主体
行政辅助人
原文传递
专利法意义上“制造”主体的认定——敖谦平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
被引量:
3
2
作者
张鹏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年第10期110-112,共3页
在现代工业化体系下,具体的制造行为可能存在众多独立的主体分工参与,到底认定其中哪一个主体作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此本案指出:应以技术方案制造产品的指示是由何者主体作出的来确定专利法意义上...
在现代工业化体系下,具体的制造行为可能存在众多独立的主体分工参与,到底认定其中哪一个主体作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此本案指出:应以技术方案制造产品的指示是由何者主体作出的来确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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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制造行为
定牌加工
行为主体
被委托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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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我国立法被授权主体的扩容——以授权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为例
被引量:
15
3
作者
王春业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5-27,共1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法律只规定国务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作为立法被授权主体。这种狭窄的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赋予许多地方先行先试的政策,各地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法律只规定国务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作为立法被授权主体。这种狭窄的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赋予许多地方先行先试的政策,各地对授权立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了顺应法治建设的专业化、精细化趋势,以及提高立法规范供给效率,扩大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尤其向改革一线的主体进行立法授权,使其能够进行变通型立法,已成为必然。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将更多主体纳入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赋予其变通型立法权限,并明确授权立法的条件、监督方式等,使授权立法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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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法被授权主体
浦东新区法规
法律保留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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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行政委托中被委托主体范围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国家与公务员间法律关系的思考
被引量:
10
1
作者
刘莘
陈悦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47-58,共12页
文摘
国家与公务员间的行政职务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行政委托行为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我国的公权力委托理论通常认为,行政委托的被委托主体不可以是个人。然而,近些年无论立法还是实践对于这一理论早已有所突破,如辅警等行政编制外人员与行政机关间,同样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基于此,本文认为行政委托理论的内涵应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而适当地扩展,其核心在于被委托主体范围对个人的吸纳。
关键词
行政职务关系
行政委托
公权力委托
被委托主体
行政辅助人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Position
Relationship
Administrative
deleg
ation
Authority
deleg
ating
delegated
subjects
Administrative
Auxiliary
Staff
分类号
DF3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专利法意义上“制造”主体的认定——敖谦平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
被引量:
3
2
作者
张鹏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年第10期110-112,共3页
基金
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中的权利保护规则研究>(项目编号:SS18-A-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在现代工业化体系下,具体的制造行为可能存在众多独立的主体分工参与,到底认定其中哪一个主体作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对此本案指出:应以技术方案制造产品的指示是由何者主体作出的来确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主体。
关键词
制造行为
定牌加工
行为主体
被委托主体
Keywords
manufacturing
OEM
subjects
of
act
delegated
subjects
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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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我国立法被授权主体的扩容——以授权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为例
被引量:
15
3
作者
王春业
机构
河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5-27,共13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改革创新试验的法治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34)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法律只规定国务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作为立法被授权主体。这种狭窄的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赋予许多地方先行先试的政策,各地对授权立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了顺应法治建设的专业化、精细化趋势,以及提高立法规范供给效率,扩大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尤其向改革一线的主体进行立法授权,使其能够进行变通型立法,已成为必然。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将更多主体纳入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赋予其变通型立法权限,并明确授权立法的条件、监督方式等,使授权立法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关键词
立法被授权主体
浦东新区法规
法律保留事项
Keywords
The
delegated
Legislative
subjects
Pudong
New
Area
Regulations
Matters
Reserved
to
Be
Governed
by
Laws
分类号
DF2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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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行政委托中被委托主体范围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国家与公务员间法律关系的思考
刘莘
陈悦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10
原文传递
2
专利法意义上“制造”主体的认定——敖谦平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再审案
张鹏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8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我国立法被授权主体的扩容——以授权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为例
王春业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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