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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以《刑法修正案(九)》从业禁止制度的规范解读为切入点 被引量:54
1
作者 于志刚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98-107,共10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从业禁止制度,作为一种非刑罚处遇措施,在预防犯罪、防卫社会层面,与前科制度有着相似之处,也为前科制度的体系化完善提供了一些经验和思路。禁止令、从业禁止、前科制度基于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的共同旨趣,以...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从业禁止制度,作为一种非刑罚处遇措施,在预防犯罪、防卫社会层面,与前科制度有着相似之处,也为前科制度的体系化完善提供了一些经验和思路。禁止令、从业禁止、前科制度基于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的共同旨趣,以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为理论基础,通过在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刑种设置了相对严密的犯罪人资格限制剥夺体系,架构出当前三位一体双轨并行的格局。横向上,从业禁止与前科并存,形成犯罪人从业资格剥夺的双轨制格局;纵向上,禁止令、从业禁止、前科制度三位一体,构建了对于犯罪的立体防御体系。未来应当在现有立法格局的基础上,对于限制犯罪人从业资格的相关制度予以宏观的外部整合和微观的内部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前科 禁止令 非刑罚处遇措施 前科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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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存”到“消灭”——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之解读与评价 被引量:38
2
作者 张丽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56-62,共7页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发展,对未成年犯复学、升学、就业以及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定不仅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适用对象过窄、对适...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发展,对未成年犯复学、升学、就业以及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定不仅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适用对象过窄、对适用主体和适用程序也都未作任何规定。这些都将严重影响该制度的运作和实施效果,甚至可能使其沦为制度上的"花瓶"和实践中的"鸡肋"。为充分发挥该制度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应当将其"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我国在制定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接力"和"合力",但更需要"给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未成年人 记录封存 记录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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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记录整体封存的制度构建 被引量:8
3
作者 郑二威 《法制与社会发展》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1-99,共19页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保障犯罪人员的正当性权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领域,经由制度试行、法律定型与规范补正三个阶段实践,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成熟。但对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本身及...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保障犯罪人员的正当性权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领域,经由制度试行、法律定型与规范补正三个阶段实践,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成熟。但对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本身及其所要实现的目的来说,该制度依然存在着适用主体范围与刑罚范围过窄,与犯罪记录有限查询模式相抵牾,无法从规范层面保障犯罪人的整体再社会化,无法从事实层面达到有限被遗忘效果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的构建须明确“犯罪记录”的范围与属性,以及“整体封存”所具有的有限被遗忘权的内涵,应以分层管理、区分效果为层级构造,以废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改造裁判文书公开、人事档案等制度,理清整体封存与从业禁止之间的关系,整合不合理的前科就业限制规范为配合。通过以法定与申请两种方式封存犯罪记录,改造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从而实现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的立法塑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整体封存 有限查询模式 再社会化 有限被遗忘权 立法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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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媒体报道涉罪人员姓名的规则 被引量:7
4
作者 高一飞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18-129,共12页
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对媒体能否报道涉罪人员姓名问题的域外规则有很多误解。比较研究表明,诉讼期间可以报道涉罪人员姓名是大势所趋,但判决后罪犯的姓名除美国外各国都禁止公开。各国对涉罪的公众人物和未成年人姓名公开规定了特殊的规则... 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对媒体能否报道涉罪人员姓名问题的域外规则有很多误解。比较研究表明,诉讼期间可以报道涉罪人员姓名是大势所趋,但判决后罪犯的姓名除美国外各国都禁止公开。各国对涉罪的公众人物和未成年人姓名公开规定了特殊的规则。我国新闻报道中涉罪人员姓名公开规则的确立应当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对涉罪人员姓名"以公开为原则"的现行做法值得肯定;禁止对未成年涉罪人员实名报道但不能过于绝对;实名报道涉罪公众人物的做法应当坚持;应当谨慎确立不当公开涉罪人员姓名的行为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追诉人 犯罪记录 真实姓名 无罪推定 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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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范围、用途和可获得性的扩张 被引量:6
5
作者 詹姆斯.杰克布斯 塔玛拉.克莱皮特 +1 位作者 徐翠翠 岳蓓玲 《刑法论丛》 CSSCI 2009年第3期355-396,共42页
美国犯罪记录系统主要有三个来源:联邦和州犯罪记录信息库,法庭记录和商业性信息销售商。其犯罪记录的范围不断扩张:一方面由于民权组织的抗议,联邦调查局已提议在国家犯罪信息中心中添加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另一方面随着计... 美国犯罪记录系统主要有三个来源:联邦和州犯罪记录信息库,法庭记录和商业性信息销售商。其犯罪记录的范围不断扩张:一方面由于民权组织的抗议,联邦调查局已提议在国家犯罪信息中心中添加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技术的发展,联邦犯罪记录数据库迅速激增和扩展,其中几个并非建立在以前的有罪判决或逮捕的基础上。以违反移民法者档案、暴力团伙和恐怖分子档案、保护令档案、刑事鉴定数据库(包括指纹数据库和DNA数据库)为例,联邦犯罪记录系统中信息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展。另外,获取犯罪记录的渠道也越来越多元化,各州和国会均授权更多的犯罪背景核查。这些犯罪记录系统和数据库既带来了好处也导致了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并非易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刑事司法 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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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视野下我国劳动者犯罪记录披露问题探析
6
作者 李爱民 王家全 《贵州开放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55-60,共6页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的披露会导致拥有特定犯罪记录的劳动者受到求职、就业歧视,从而损害其公平就业权。合理的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在劳动者犯罪记录披露上的要求,是该披露...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的披露会导致拥有特定犯罪记录的劳动者受到求职、就业歧视,从而损害其公平就业权。合理的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在劳动者犯罪记录披露上的要求,是该披露规则运作的目的。文章对我国劳动者犯罪记录披露规则的不足与改进进行探讨,期望对我国劳动领域的犯罪记录披露规则的完善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者 犯罪记录 从业禁止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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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多维思考——兼对《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的解读和评价 被引量:1
7
作者 管晓静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3年第5期70-77,共8页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提升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仍存在以下不足:语言文字不规范,法条设计不严谨,查询规定有漏洞,责任细化有缺陷,具体实施有障碍。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需做到...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提升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仍存在以下不足:语言文字不规范,法条设计不严谨,查询规定有漏洞,责任细化有缺陷,具体实施有障碍。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需做到:修改现行法,制定特别法;增加救济途径,补充责任承担;正确适用“双重保护原则”,建立犯罪记录“区分封存制度”;做好与前科消灭的衔接与过渡,实现犯罪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 封存制度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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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在刑事领域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8
作者 李贺 穆丽霞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21-128,共8页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被遗忘权不仅在私法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刑事领域中也引发了讨论。赋予有犯罪记录者被遗忘权,对促进其复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将被遗忘权适用于刑事领域也面临着价值与规范冲突。推进被遗忘权在刑...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被遗忘权不仅在私法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刑事领域中也引发了讨论。赋予有犯罪记录者被遗忘权,对促进其复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将被遗忘权适用于刑事领域也面临着价值与规范冲突。推进被遗忘权在刑事领域的顺利适用,需从规范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明确适用范围以及保障方式等方面寻求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犯罪记录 非规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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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前科歧视的学理分析——以平等就业权为视角 被引量:3
9
作者 王彬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54-160,共7页
我国目前在就业中存在多种类型的歧视,对有前科公民犯罪记录的歧视即为其中之一。从宪法学的角度来分析,前科歧视的本质是侵犯了有前科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禁止前科歧视的关键是保障形式平等,核心是保障有前科公民的起点平等,同时辅以实... 我国目前在就业中存在多种类型的歧视,对有前科公民犯罪记录的歧视即为其中之一。从宪法学的角度来分析,前科歧视的本质是侵犯了有前科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禁止前科歧视的关键是保障形式平等,核心是保障有前科公民的起点平等,同时辅以实质平等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前科 歧视 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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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是公共事务吗——美国和西班牙的比较法研究 被引量:2
10
作者 詹姆斯.B.雅科布斯 埃琳娜.拉劳瑞 王栋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23-37,共15页
如果被公开,犯罪记录将成为制约被定罪者的就业及其他机会的终生污名。包括西班牙在内的欧洲国家在承认个人信息隐私权和限制累犯的社会利益的同时,还严格控制个人犯罪前科信息的传播。相比之下,根据其对于审判程序公开、言论自由和个... 如果被公开,犯罪记录将成为制约被定罪者的就业及其他机会的终生污名。包括西班牙在内的欧洲国家在承认个人信息隐私权和限制累犯的社会利益的同时,还严格控制个人犯罪前科信息的传播。相比之下,根据其对于审判程序公开、言论自由和个人自我防卫权的国家义务,美国则允许(甚至推动)广泛传播个人的犯罪前科信息。关于美国和西班牙在公众获取个人刑事犯罪前科信息政策上所体现出的深刻差异的比较研究,能揭示出两国所持政策背后的文化观和法律观,以及两国在试图调和此类政策同其他社会—政治理念和目标之间关系时所面临的冲突与分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庭记录 犯罪记录 信息隐私 附带性后果 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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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消除犯罪记录型缓刑之立法建议的置疑 被引量:2
11
作者 于志刚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5-14,共10页
伴随着对前科消灭制度关注度的日益升高,在刑法领域内盲目套用前科消灭理论的不正确做法逐渐增多,关于增设"消除犯罪记录型缓刑"的观点就是表现之一。此种学说的关键理论依据在于:缓刑考验期满后,保留犯罪记录会对缓刑犯产生... 伴随着对前科消灭制度关注度的日益升高,在刑法领域内盲目套用前科消灭理论的不正确做法逐渐增多,关于增设"消除犯罪记录型缓刑"的观点就是表现之一。此种学说的关键理论依据在于:缓刑考验期满后,保留犯罪记录会对缓刑犯产生标签效应,不利于其社会复归。对于此种学说的规模化出现应当加以系统的反思和批判,清晰地区分国内外刑事立法体系的差异,确立正确的缓刑观,坚持用审慎的眼光去分析缓刑制度与前科消灭理论的相互界限和各自相互独立的立法初衷,防止类似不正确观点的进一步扩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前科 战时缓刑 缓刑 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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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刑法研究意见在司法中的运用
12
作者 叶小琴 《刑法论丛》 2020年第2期397-428,共32页
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是我国海商法涉外案件的核心问题,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是法院确定案件所应适用之准据法的重要证据。实际上,我国司法中已经出现参考比较刑法研究意见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犯罪记录争议的案例。而且,我国海上运输... 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是我国海商法涉外案件的核心问题,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是法院确定案件所应适用之准据法的重要证据。实际上,我国司法中已经出现参考比较刑法研究意见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犯罪记录争议的案例。而且,我国海上运输合同货物退运争议、引渡、保护管辖权、隔地犯领域需要参考比较刑法研究意见,从而在查明与比较外国刑法的基础上认定某些法律事实。外国与国际层面的比较刑法意见集中于刑事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刑法研究确定刑法的一般原则。比较刑法意见的司法运用已经成为法律域外影响力的第四种类型,我国应重视相关理论建构与具体路径。理论层面应拓展比较刑法研究的任务,采纳功能主义方法论,以我国司法中的具体问题为导向分析域外刑法等全部相关法律。具体路径则需完善立法,比较刑法研究意见涉及事实问题的由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律适用问题则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较法 比较刑法 域外法律适用 犯罪记录 劳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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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野下前科歧视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彬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27-31,共5页
我国法律和实践中存在对有前科公民的歧视,由此造成有前科者就业困难,以致重新犯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文章借助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剖析前科歧视的不合理性,提出应从立法和法院诉讼两个方... 我国法律和实践中存在对有前科公民的歧视,由此造成有前科者就业困难,以致重新犯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文章借助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剖析前科歧视的不合理性,提出应从立法和法院诉讼两个方面保障有前科公民的正当权益,以实现社会的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和谐社会 前科 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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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朝刑科题本所见清代中叶安徽农村家庭探究 被引量:1
14
作者 后俊杰 《巢湖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90-99,共10页
《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所辑录的83例安徽省刑科题本档案,记载有双方当事人所供述的家庭、婚姻、人口、职业生计等情况,通过对这些安徽省题本档案的深入解读,可发现清代中叶安徽家庭状况:通常一个普通家庭的人口保持在5—7人... 《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所辑录的83例安徽省刑科题本档案,记载有双方当事人所供述的家庭、婚姻、人口、职业生计等情况,通过对这些安徽省题本档案的深入解读,可发现清代中叶安徽家庭状况:通常一个普通家庭的人口保持在5—7人,即由父母、夫妻以及1—2个孩子组成;若无子嗣则从宗族支系过继子嗣或通过抱养的方式延续血脉;一部分寡妇为生计需要而改嫁再醮;男性大龄未婚、晚婚现象时有发生;夫妻婚后存在晚育甚至无子情况;民众生计仍以务农居多,兼营工、商等多种生计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安徽 刑科题本 农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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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15
作者 韩丽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101-103,共3页
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比如河北石家庄、乐陵法院等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了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部分经验。在2012年最终将该制度写入了刑诉法,虽然,不可否认,该制度确实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不能忽略围绕该制度... 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比如河北石家庄、乐陵法院等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了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部分经验。在2012年最终将该制度写入了刑诉法,虽然,不可否认,该制度确实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不能忽略围绕该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封存时间、封存范围、封存程序,该制度与其他机构如何协调,如何解决与其他制度的矛盾,等等,这些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犯罪 犯罪记录 前科 犯罪记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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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首认定中“隐瞒犯罪记录”问题的思考
16
作者 于志刚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3期83-88,共6页
自首认定中犯罪人没有供述先前犯罪记录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成为一个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话题,导致此种争议的根源在于:要么是过度坚持"真诚悔过"的标准,要么是过于扩张解释"主要犯罪事实"的范围。"犯罪记录&qu... 自首认定中犯罪人没有供述先前犯罪记录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成为一个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话题,导致此种争议的根源在于:要么是过度坚持"真诚悔过"的标准,要么是过于扩张解释"主要犯罪事实"的范围。"犯罪记录"和"前科"、"累犯"是两个层次的概念,"犯罪记录"不属于后罪的"主要犯罪事实"的范畴,对于"犯罪记录"的隐瞒不影响自首的认定。但是,如果犯罪记录异化为"主要犯罪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则不在此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记录 前科 累犯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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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前科公民就业限制的立法及其完善
17
作者 王力达 《山东工会论坛》 2020年第5期92-99,共8页
有前科公民是一个人数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社会群体。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存在很多对他们就业的限制。这些限制如果规定得不合理,不仅会损害他们的劳动权,还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从公民权利角度和社会效... 有前科公民是一个人数庞大且不断增长的社会群体。在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存在很多对他们就业的限制。这些限制如果规定得不合理,不仅会损害他们的劳动权,还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从公民权利角度和社会效果角度进行审视可以发现,现行就业限制规定存在限制范围过大、终身限制过多和立法层次过低等三个主要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在立法上确定合理的限制范围,设置适当的存续期限,并明确不同位阶法律的设定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前科 就业限制 立法 劳动权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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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犯罪致使他人留下犯罪记录之法律责任分析
18
作者 张新新 张剑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6期96-100,共5页
行为人冒名犯罪,公检法机关办案中没有发现,最终无辜的其他人留下犯罪记录。行为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检法机关办案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的刑事诉讼行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安机关登记违法犯罪信息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不能行政复议... 行为人冒名犯罪,公检法机关办案中没有发现,最终无辜的其他人留下犯罪记录。行为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检法机关办案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的刑事诉讼行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安机关登记违法犯罪信息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检法机关和行为人成立按份责任的数人侵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 犯罪记录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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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之探析
19
作者 孙小丽 《宜春学院学报》 2011年第9期44-46,共3页
前科制度在预防犯罪、防卫社会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对前科者产生的消极影响更不容忽视,这需要前科消灭制度来平衡和限制其负面作用。我国虽无这方面的明确立法规定,但在今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免除了未成年犯的... 前科制度在预防犯罪、防卫社会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对前科者产生的消极影响更不容忽视,这需要前科消灭制度来平衡和限制其负面作用。我国虽无这方面的明确立法规定,但在今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免除了未成年犯的前科报告义务,这意味着我国在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立法上已开始起步。当前,在比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前科消灭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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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完善 被引量:28
20
作者 王贞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34-148,共15页
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涵盖于一系列制度设计中,包括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处理、非刑罚化和量刑从宽、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犯罪记录封存和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刑罚替代等。由于相关立法规定概括... 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涵盖于一系列制度设计中,包括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处理、非刑罚化和量刑从宽、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犯罪记录封存和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刑罚替代等。由于相关立法规定概括、松散而缺乏完整性、体系性,实践中在具体制度运行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应当坚持儿童福利、国家亲权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明确基于情节的罪错行为评价标准,完善未成年人轻微罪行的非犯罪化转处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减刑、假释制度,并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减刑、假释程序;将免除前科报告纳入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明确犯罪记录封存具有免除报告、禁止查询和消灭前科的三重法律效果;参照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之立法模式,构建司法化的收容教养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司法处遇 非犯罪化 犯罪记录封存 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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