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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对网络造谣行为的规制——以对“公共秩序”法益的理解为切入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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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帅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101-106,共6页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影响范围急剧扩大,特别是一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造谣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对这类网络造谣行为的规制,应当充分运用法益分析的方法,对侵犯不同类型法益的网络造...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影响范围急剧扩大,特别是一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造谣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对这类网络造谣行为的规制,应当充分运用法益分析的方法,对侵犯不同类型法益的网络造谣行为对症下药。与其冒违背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风险,而用寻衅滋事罪来规制网络造谣行为,不如利用其他更有针对性的罪名。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扩大解释或者立法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对象进行扩张都不失为一种更符合刑法基本原则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造谣 司法解释 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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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闹事”叙述的时空规律与审美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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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柯瑾 《汉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7-22,共6页
明清小说中有大量的"闹事"叙述,尤以《水浒传》为最。这些闹事叙述文本多带有传奇性与惊险性,包括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激烈对抗,场面宏阔,笔墨酣畅,极具视听感。其独特的审美意趣突出表现为"喧闹"的音景效果与动感的... 明清小说中有大量的"闹事"叙述,尤以《水浒传》为最。这些闹事叙述文本多带有传奇性与惊险性,包括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激烈对抗,场面宏阔,笔墨酣畅,极具视听感。其独特的审美意趣突出表现为"喧闹"的音景效果与动感的视觉特效。同时,各种"闹事"叙述文本的时空设置规律,不仅基于一种情感认知和生活态度,也取决于时间与空间特性的审美意义,并且映射出民俗文化的内涵,带有祈福禳灾的仪式性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热闹 文化 音景 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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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殴打医务人员的“寻衅滋事罪”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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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强 周树超 《医学与法学》 2021年第2期96-100,共5页
为避免疫情防控背景下对社会秩序的特别需要而导致本就争议颇多的寻衅滋事罪在行为方式、主观要件和入罪标准上的认定再度不当扩大,须遵循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立足于教义学原理明确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该罪的保护法益是人们对在社会交... 为避免疫情防控背景下对社会秩序的特别需要而导致本就争议颇多的寻衅滋事罪在行为方式、主观要件和入罪标准上的认定再度不当扩大,须遵循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立足于教义学原理明确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该罪的保护法益是人们对在社会交往中不会受到不确定风险侵害的制度性信赖;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行为对象选择上不特定的随意的心态;行为方式是行为人以自己的身体或者借用其他工具对不特定他人身体进行打击;入罪标准的不法程度是与保护法益相联系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 随意殴打 涉疫犯罪 暴力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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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由毁坏汽车部件和车身划线的案例展开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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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开骏 《政法学刊》 2018年第5期39-46,共8页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 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同点是,行为类型是毁坏公私财物,责任形式都是故意,主体要件相同;两罪的区别有,保护法益不同,数额和情节标准不同,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还要求"任意"和破坏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有的仅成立损毁财物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其中之一,有的同时符合两罪(想象竞合关系)。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的性质,需把握"毁坏""损毁"与"任意"的内涵。"毁坏""损毁"应作规范的、实质的解释,是指使财物的效用减少或者丧失的行为。在具体案件中要结合财物对象的特点、效用,以及行为减损效用的程度作出判断。"任意"意味着损毁财物这种行为方式以及该行为的理由、对象等比较异常,一般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换位思考"是任意性判断的一般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毁坏 任意 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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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法教义学认定——以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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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九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15-22,共8页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属于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之必备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司法认定,实务所持标准比较混乱。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且属于全面...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属于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之必备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司法认定,实务所持标准比较混乱。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且属于全面的评价要素。因此,需要就案件事实素材是否与此要素相符合,进行分析论述做出综合评判。将在信息网络空间散布虚假信息但对公共场所这样的现实物理空间造成严重混乱的行为认定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有助于合理限缩刑法的处罚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 寻衅滋事罪 公共秩序 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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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武器装备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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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毅军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2期58-60,共3页
当前部队管理训练中,应增强官兵对武器装备肇事罪的认识,确保部队内部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 武器装备肇事罪 罪与非罪 界限
原文传递
北京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险行为的识别和管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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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颖祯 程悦轩 《卫生软科学》 2020年第7期46-50,共5页
分析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行为的主体、目标、手段、环境、结果特征,结合北京市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工作部署和各管控主体的职责,提出以管控条理化、施行规范化、职责明确化、监护紧密化为宏观要求,建立全面和动态的排查工作、严密的... 分析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行为的主体、目标、手段、环境、结果特征,结合北京市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工作部署和各管控主体的职责,提出以管控条理化、施行规范化、职责明确化、监护紧密化为宏观要求,建立全面和动态的排查工作、严密的分类管控、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的微观举措,以进一步提高社区安全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病人 肇事肇祸 危险行为 管控措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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