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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主义背景下的合作型环境法:模式、机制与实效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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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可祝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74-186,共13页
目前我国环境法不断强化企业环境违法责任,体现了重罚主义思想,是威慑型环境法的具体运用。但威慑型环境法具有成本高、对抗性强的缺陷。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治理理论、合作性司法理论的兴起,环境治理越来越重视通过合作来实现环境善... 目前我国环境法不断强化企业环境违法责任,体现了重罚主义思想,是威慑型环境法的具体运用。但威慑型环境法具有成本高、对抗性强的缺陷。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治理理论、合作性司法理论的兴起,环境治理越来越重视通过合作来实现环境善治,合作型环境法因此应运而生。合作型环境法重视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利用非强制性机制来促进环境治理,在最小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环境保护效益的最大化。合作型环境法的实效关系到其正当性,环境合作降低了环境治理成本、改进了治理方式,提高了环境治理的绩效,当然,也应重视威慑在促进合作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环境合作的监督,以确保环境保护的绩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罚主义 威慑型环境法 合作型环境法 模式 机制 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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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制到合作:环境法合作原则下水污染治理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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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文松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1期49-57,共9页
水资源的公众共用物属性决定我国必须重塑政府、市场和公众之间权力与权利的配置,实现水污染合作治理。环境法合作原则的内在规范性表明这种合作治理有其应然的法治价值。现行水污染管制模式的集权性、单向性和封闭性导致水污染治理目... 水资源的公众共用物属性决定我国必须重塑政府、市场和公众之间权力与权利的配置,实现水污染合作治理。环境法合作原则的内在规范性表明这种合作治理有其应然的法治价值。现行水污染管制模式的集权性、单向性和封闭性导致水污染治理目标的异化、公众参与回应性不足以及司法保障的乏力。因此,应在水污染治理中有序规束各治理主体的权力与权利,明晰治理目标,架构多元合作治理机制,实现环境司法模式及其功能的转型,推动水污染治理迈向顺应法治主流的社会合作治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共用物 环境法合作原则 水污染 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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