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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情境中的心理契约及其测量 被引量:58
1
作者 罗海成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7-41,47,共6页
心理契约发轫于组织行为学研究,但心理契约在企业与顾客的营销情境中同样存在。在文献回顾基础上,本文将心理契约应用到营销情境中,界定了特定的概念内涵,开发设计了相应的测度量表,并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对量表的信度与效度进行了实证检验。
关键词 心理契约 营销情境 测度量表 信度与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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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效力制度的演变 被引量:27
2
作者 崔建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27-36,40,共11页
我国合同效力制度演变的趋势是,意思自治原则越来越发挥出实际效能,公序良俗原则越来越定位合理,鼓励交易原则越来越落到实处,无效的范围逐渐缩小,效力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富有弹性,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未生效并存的模式渐趋... 我国合同效力制度演变的趋势是,意思自治原则越来越发挥出实际效能,公序良俗原则越来越定位合理,鼓励交易原则越来越落到实处,无效的范围逐渐缩小,效力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富有弹性,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未生效并存的模式渐趋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 有效 无效 可撤销 效力待定 未生效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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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效力同一性研究 被引量:25
3
作者 杨树明 张平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95-100,共6页
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违反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者的效力体现为同一性特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都属于事实上的判断,合同有效才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成立或... 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违反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者的效力体现为同一性特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都属于事实上的判断,合同有效才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成立或生效的合同,都可确认其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制度已经能够涵盖合同生效制度的内容,现行合同法将其一分为二有不妥之处,建议立法上予以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法 合同效力 效力同一性 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司法 立法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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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7
4
作者 刘贵祥 吴光荣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1年第6期1-18,共18页
《民法典》在总结以往民事立法经验和民事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合同效力体系,司法解释亦就司法实践中涉及合同效力认定的大量疑难问题作出了规定。现行法将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区分为有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从而... 《民法典》在总结以往民事立法经验和民事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合同效力体系,司法解释亦就司法实践中涉及合同效力认定的大量疑难问题作出了规定。现行法将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区分为有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从而为准确界定未生效合同的法律地位提供了依据。在认定须经批准的合同效力时,既要注意区分原则的运用,也要注意其与合同因违法而无效之间的区别,合理划定各自的适用范围。在判断合同因违法而无效时,不仅要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且要与诚实信用原则相协调,审慎考量不诚信一方关于合同无效的主张。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违反规章的合同无效,须进行充分说理,不能仅以规章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公共秩序为由就认定合同无效。此外,《民法典》第146条不仅为处理法律规避行为提供了依据,也为无效合同的转换提供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合同效力 区分原则 强制性规定 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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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研究 被引量:25
5
作者 张良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3-140,共8页
格式条款的规制是现代合同法的难题,旨在妥当平衡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我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格式条款立法均存在不足。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应当主要围绕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二个... 格式条款的规制是现代合同法的难题,旨在妥当平衡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我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格式条款立法均存在不足。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应当主要围绕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二个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就订入规则而言,格式条款使用人未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的法律后果不应当是可撤销,而应当是没有订入合同。在效力规则方面,应借鉴比较法的成功经验,采取概况条款加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即诚信原则加灰名单和黑名单的模式,诚信原则可通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化作业,即要求格式条款明白易懂、格式条款不得与法律规定的重要思想相抵触、格式条款不得限制因合同性质而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危及合同目的;格式条款落入灰名单者,须经法院评价而定其效力,落入黑名单者,一律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格式条款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诚信原则 黑名单 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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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情境中的心理契约概念及其测度研究 被引量:19
6
作者 罗海成 《数理统计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574-580,共7页
本文在文献回顾基础上,将组织行为学中的心理契约概念应用到营销情境中,界定了特定的概念内涵,开发设计了相应的测度量表。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对量表的信度与效度进行了实证检验。
关键词 心理契约 营销情境 量表 信度 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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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被引量:14
7
作者 安玉萍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07-112,共6页
劳动合同的本质特性决定书面形式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无必然的联系。无论是从立法宗旨或是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其根本目的应当是基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合... 劳动合同的本质特性决定书面形式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无必然的联系。无论是从立法宗旨或是从司法实践经验来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其根本目的应当是基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合同具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的法律规定做出修改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合同 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 诺成性合同 意思自治 订约主体 合同成立要件 合同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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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他人之物合同的效力设计——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立法论 被引量:14
8
作者 崔建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7-9,共3页
善意取得以转让合同有效为要件,是对德国民法及其学说的误采,不合法律行为的构成,在本质上修正了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改变了物权取得原因的体系,在时间、逻辑和权限方面都存在着障碍,不足取。
关键词 出卖他人之物 转让合同 有效要件 效力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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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被引量:15
9
作者 程宏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67-72,共6页
由于刑法和民法的严格分野以及"重刑轻民"的传统司法实践,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刑事司法审判中往往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尽管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较少从民法的角度考虑本属于... 由于刑法和民法的严格分野以及"重刑轻民"的传统司法实践,刑民交叉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刑事司法审判中往往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尽管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较少从民法的角度考虑本属于民法范畴的问题,因而存在严重缺陷。合同行为属于典型的私法行为,在合同纠纷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合同效力的认定则应当依据《民法》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交叉 合同效力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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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者恶意缔约的司法应对 被引量:12
10
作者 蔡立东 关悦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2-102,237,共12页
《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与《电子商务法》第49条着眼于网络消费者的事实上弱势地位,作出了对其权益倾斜保护的立法选择,但在因消费者恶意缔约引发的纠纷中,其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发生了事实上地位的逆转,如何对后者进行必要的救济成为... 《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与《电子商务法》第49条着眼于网络消费者的事实上弱势地位,作出了对其权益倾斜保护的立法选择,但在因消费者恶意缔约引发的纠纷中,其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发生了事实上地位的逆转,如何对后者进行必要的救济成为司法必须直面的问题。实践中,法院形成了"合同成立路径"与"合同效力路径"两种裁判路径:前者通过判定网络购物合同未成立,否决消费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后者藉由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使撤销权消解合同效力化解合同履行的请求,但"合同成立路径"与现行法相悖,而"合同效力路径"面临可操作性障碍。基于权利享有和权利行使相区分的法理,司法裁判应导向"合同履行请求权阻却路径",通过控制合同履行以实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平衡保护。在恶意缔约场合,虽然消费者基于有效的网络购物合同享有合同履行请求权,但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该请求权不能有效行使,仅可借助解除合同,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返还已支付价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购物合同 恶意缔约 合同成立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 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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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的法律本质——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 被引量:15
11
作者 屈茂辉 周红星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45-153,共9页
在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框架下,行政许可是设立矿业权的原因,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的法律本质是重新颁发一个新的行政许可。在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中,有权行政机关并不对合同效力关涉的内容进行审查,而使得行政审批决定矿业权转让合同... 在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框架下,行政许可是设立矿业权的原因,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的法律本质是重新颁发一个新的行政许可。在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中,有权行政机关并不对合同效力关涉的内容进行审查,而使得行政审批决定矿业权转让合同效力仅具"外形合法性"。因此,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行政审批无涉,在不具有法定无效情形下应在成立时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矿业权的司法解释》的结论是正确的,但主持者的解释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时代,我们应当还矿业权以不动产物权的本质,并将矿业权纳入不动产登记制度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业权 行政审批 新的行政许可 合同生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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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版权合同中未知使用方式问题研究: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视角 被引量:10
12
作者 崔立红 梁婉颖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8-109,共12页
数字开发日益成为作品的新的利用形式,签订版权交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通常无法预料到版权作品利用的未知使用方式问题,作者没有适当的机制参与到新形式的利用和获酬之中,可能导致版权人与传播者利益的失衡。原有的合同需... 数字开发日益成为作品的新的利用形式,签订版权交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通常无法预料到版权作品利用的未知使用方式问题,作者没有适当的机制参与到新形式的利用和获酬之中,可能导致版权人与传播者利益的失衡。原有的合同需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而发生改变,或者当未知的数字利用方式已经包含进原有的合同之中,应当认定未知使用方式授权合同的有效性,对于没有规定未知使用方式的合同,除非在合同存续阶段出现的未知使用方式不能被合同中所授权的版权法定权利所涵盖,否则无需重新协商新的授权合同,但应当在版权法中引入作者变更合同的权利,使得版权人在享有不成比例的收益时,有权要求修改合同约定的报酬,保障版权人公平地参与到作品的数字化开发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不完全契约 版权合同 未知使用方式 合同效力 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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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情境中的心理契约及其测量 被引量:8
13
作者 申学武 聂规划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CAS 2007年第1期145-149,共5页
电子商务企业与网络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情境中存在的心理契约对双方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界定了电子商务情境中的心理契约的概念内涵,开发设计了相应的测度量表,并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对量表的信度与效度进行了实证检验。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心理契约 信度 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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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视野下网络服务合同的认定及规范适用--以泛娱乐网络直播打赏为例 被引量:11
14
作者 狄行思 《经贸法律评论》 2022年第3期84-98,共15页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并未将服务合同有名化,实践中对服务合同的认定依据亦缺乏可操作性规则。服务合同依学理大致可分为委托型服务合同、承揽性服务合同和保管型服务合同,实践中应该根据网络平台的服务内容及商业模式,将其纳入某一类...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并未将服务合同有名化,实践中对服务合同的认定依据亦缺乏可操作性规则。服务合同依学理大致可分为委托型服务合同、承揽性服务合同和保管型服务合同,实践中应该根据网络平台的服务内容及商业模式,将其纳入某一类服务合同类型,而非简单将其归纳为非典型服务合同。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网络直播打赏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多存争议。网络直播打赏关涉用户、主播与平台三方法律关系,平台向用户提供信息共享和娱乐消费服务,成立双务有偿的网络直播服务合同,可归于承揽型服务合同的大类别。网络直播服务的对价不仅包括平台提供的功能性服务,还包括深层次的精神满足,二者均构成打赏所形成的对价。网络直播打赏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况下,用户与平台订立的网络服务合同确定有效,但物权行为是否有效则涉及善意取得的适用。用户的打赏数额只须法律上的充分性,无须在金钱价值上内容等值,此亦符合《民法典》合理对价要求和私法自治原则,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服务合同 效力瑕疵 直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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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下的行政合同诉讼 被引量:9
15
作者 高俊杰 《财经法学》 2016年第2期79-93,共15页
新《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合同"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应综合考虑合同主体、合同目标、合同内容和是否存在行政优益权来判断具体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不应局限于法律的列举规定。在现行法之下,行政机关... 新《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合同"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法院应综合考虑合同主体、合同目标、合同内容和是否存在行政优益权来判断具体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不应局限于法律的列举规定。在现行法之下,行政机关不能就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合同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第三人可针对行政合同提起撤销之诉或者变更之诉,但构建针对行政合同的公益诉讼制度颇为困难。对于行政合同有效性的审查应围绕行政机关订立行政合同的职权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要素进行,三者之顺位及其对行政合同效力的影响有所不同。行政合同诉讼不应成为解决行政合同纠纷的唯一机制,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不容忽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合同 受案范围 原告资格 有效性审查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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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贸易合同的定性及效力规制研究 被引量:7
16
作者 李建伟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51-162,共12页
融资性贸易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融资,该类复杂合同的效力一直面临较大争议,各级法院倾向于遵循严厉的金融政策逻辑以认定合同无效,事由包括虚假意思表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但也有部分法院认可其效力。反思否... 融资性贸易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融资,该类复杂合同的效力一直面临较大争议,各级法院倾向于遵循严厉的金融政策逻辑以认定合同无效,事由包括虚假意思表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但也有部分法院认可其效力。反思否认合同效力的主流裁判思路,商事思维缺位下的过度管制、墨守企业间借贷无效之成规、穿透式审判思维的不当扩张、合同无效认定标准过于宽泛等是为主要缘由。要确立审慎否定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的裁判立场,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需要准确认定该类合同性质,区分合同效力、性质与履行的不同问题;在价值选择上,应以肯定该类合同效力为原则,从此类交易究竟损害抑或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价值判断,过度的穿透式审判思维应当缓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性贸易 合同性质 合同效力 金融政策 裁判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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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越权代表中相对人的合理审查义务以《合同编解释》第20条为中心 被引量:4
17
作者 王利明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4-105,共22页
在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情形下,如果相对人为善意,则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承受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效果。判断善意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相对人是否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对此,我国民事立法经历了效力审查、赋权性审查、形式审查及合理审查四... 在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情形下,如果相对人为善意,则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承受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效果。判断善意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相对人是否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对此,我国民事立法经历了效力审查、赋权性审查、形式审查及合理审查四个阶段。《合同编解释》确立的合理审查义务,有助于促进相互合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合理审查的核心在于确定相对人是否知晓或应当知晓法定代表人在代表权限范围内行为。判断合理审查义务的标准,要考察审查义务的法定性、审查对象的公开性、审查程度的合理性、审查方式的效率性。合理审查需要区分代表权法定限制与意定限制,从而确定不同的审查内容。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时,相对人不满足善意要件,该越权代表的效力不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承受。在法定代表人超越授权而相对人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仍无法知晓时,有关越权代表的效力应当由法人、非法人组织承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越权代表 合同效力 法定代表人 合理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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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效力的扩张 被引量:4
18
作者 蓝承烈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45-49,共5页
工业革命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 ,使现代社会物质生活关系发生巨大改变。为了协调各种新型社会矛盾和冲突 ,立法者开始注重道德规范的调整作用 ,从而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调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得到强化。合同效力扩张的“原动... 工业革命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 ,使现代社会物质生活关系发生巨大改变。为了协调各种新型社会矛盾和冲突 ,立法者开始注重道德规范的调整作用 ,从而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调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得到强化。合同效力扩张的“原动力”是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效力扩张不仅表现为合同效力范围的扩张 ,而且表现为合同效力内容的扩张。并结合传统合同法理论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范围扩张 附随义务 先合同义务 后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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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辨析 被引量:4
19
作者 马齐林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40-43,共4页
我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合同有效和生效作为两种不同的合同效力形态,至少存在两点区别:(1)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生效不仅包括合同有效要件,而且还应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生... 我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合同有效和生效作为两种不同的合同效力形态,至少存在两点区别:(1)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生效不仅包括合同有效要件,而且还应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或期限成就这一要件。(2)在具体内容上,合同有效,只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不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不完整的;而合同生效,不仅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而且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完整的。当然,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也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只有合同有效成立后才谈得上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对应于合同的未生效,合同生效是合同有效的下位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有效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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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房屋之买卖 被引量:6
20
作者 韩世远 《中国应用法学》 2020年第2期1-16,共16页
以划拨土地上房屋之买卖必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起诉前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为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实属“下策”,应予改正。房屋买卖合同属债权合同,仅发生支付价款、转移标的物及移转所有权的债... 以划拨土地上房屋之买卖必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起诉前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为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实属“下策”,应予改正。房屋买卖合同属债权合同,仅发生支付价款、转移标的物及移转所有权的债务之法律效果,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场合下,解释合同应遵循“合同有效解释原则”。关于“地”的问题,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能会有不同的制度安排,其中,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仅是其中的一种可能;除此之外,“地”的问题仍可依租赁权、地役权等方式解决。在当事人意思表示未予明确的场合,法院可以仅就“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审理裁判。仅在当事人就“地”的问题明确提出主张的场合,方才审理“地”的问题。即便不突破“房地一致”原则,对此仍应作“宽松化”的理解;当事人约定租赁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地”权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划拨土地 买卖合同 区分原则 合同效力 房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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