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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兼理司法制度的内涵及其价值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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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秀桃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3年第5期133-138,共6页
民国时期的兼理司法制度是在新式法院设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在县级地方政府所推行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 ,其组织形式包括审检所、县知事兼理司法、县司法公署和县司法处制度等 ,其实质是以县的行政长官主持和负责司法审判事务。
关键词 兼理司法制度 组织形式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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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选择与实践回应:民国县级行政兼理司法制度述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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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昕杰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99-104,共6页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制。县级行政兼理司法类似传统中国县衙审判方式,其形成原因固然有经济拮据和人才缺失的解释,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司法改革的不同特点,该制度代表的行政司法合一的综合治理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尚具备生命力。基层司法制度变革的困境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复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 县级司法 行政兼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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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县知事兼理司法浅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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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俊华 《云梦学刊》 2012年第5期51-54,共4页
县知事兼理司法是在民国时期新式法院设立不足的情况下,所推行的一种由县级行政长官兼理审判检察权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在实践过程中,该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上的黑暗。它是现代司法制度对当时中国社... 县知事兼理司法是在民国时期新式法院设立不足的情况下,所推行的一种由县级行政长官兼理审判检察权的一种临时性司法救济措施。在实践过程中,该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上的黑暗。它是现代司法制度对当时中国社会的屈从,中国转型社会的表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县知事 兼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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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司法文化特征——以“行政兼理司法模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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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家宽 王翠红 孟庆方 《甘肃高师学报》 2016年第10期82-85,共4页
古代中国的司法一直处于或依附或受制于行政的从属性地位,形成"行政兼理司法"的模式。这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司法形态,也是当下司法改革和探索的历史条件。我国尽管经历了从"行政兼理司法"到"司法独立"的探... 古代中国的司法一直处于或依附或受制于行政的从属性地位,形成"行政兼理司法"的模式。这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司法形态,也是当下司法改革和探索的历史条件。我国尽管经历了从"行政兼理司法"到"司法独立"的探索过程,但是当下的司法改革仍然无法摆脱"行政兼理司法"权力关系格局的影响。这也是当下研究古代中国"行政兼理司法"模式的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兼理司法” 君主专制 “礼治” “无讼”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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