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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中动态系统论的采纳与运用 被引量: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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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12,191,共13页
动态系统论通过规定法律规范中的不同因素和各因素的强度差异,突破了构成要件系统“全有全无”的不足,成为法律发展的新趋势。人格权编基于人格权保护中的位阶差异、利益冲突频发、保护程度差异、救济方式差异等原因,区分物质性人格权... 动态系统论通过规定法律规范中的不同因素和各因素的强度差异,突破了构成要件系统“全有全无”的不足,成为法律发展的新趋势。人格权编基于人格权保护中的位阶差异、利益冲突频发、保护程度差异、救济方式差异等原因,区分物质性人格权与其他人格权,对后者的民事责任确立采用动态系统论,考量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行为目的、行为方式、行为后果等因素,按法定顺序排列其权重。对人格权编中的“合理”“正当”“必要”等的解释,也需要借助动态系统考量。在人格权侵害的责任成立判断中,应根据法定因素及其顺序,通过因素间的互动综合考量,摒弃全有全无的责任成立。在责任形式、赔偿范围确定中,也应运用动态系统论。动态系统论还有增强法官论证义务、推动案例类型化整理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人格权编 人格权 动态系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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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被引量: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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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45-54,共10页
民法典的体系对民法典的制定至关重要 ,因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不可能采取简单的汇编而不注重体系的模式 ,而应当采取逐步制定单行法 ,并按照一定的体系组合、修改、补充、完善的模式。这就是说 ,首先应当制定和修改各项民事法律和法规。... 民法典的体系对民法典的制定至关重要 ,因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不可能采取简单的汇编而不注重体系的模式 ,而应当采取逐步制定单行法 ,并按照一定的体系组合、修改、补充、完善的模式。这就是说 ,首先应当制定和修改各项民事法律和法规。然后 ,按法典体系对其修改、补充、完善 ,最终形成体系完整的民法典。将现行民事立法编入民法典中并非简单的汇编 ,而应当重新组合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体系 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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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保障 被引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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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47-864,共18页
民法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私法自治的理念,有助于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长。以此为根基的从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转变,反映出私法自治原则在国家治理体系中... 民法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私法自治的理念,有助于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长。以此为根基的从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转变,反映出私法自治原则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保障私权,有助于构建基本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民法典》所确立的绝大多数制度,包括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侵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都与国家治理体系密切关联,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体现。正确解释和适用《民法典》,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是未来民法理论与实务的重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国家治理体系 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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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绿色规则”的环境法透视 被引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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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忠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11,共11页
我国《民法典》在世界上首次规定"绿色原则"并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用近30个条文建立了"绿色规则"体系,回应生态环境问题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巨大挑战,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环境的向往。《民法典》在传... 我国《民法典》在世界上首次规定"绿色原则"并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用近30个条文建立了"绿色规则"体系,回应生态环境问题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巨大挑战,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环境的向往。《民法典》在传统民事主体的"经济人"假设之上又涂抹上一层"生态理性",为民法典确立了新的人性标准。《民法典》为民事活动确立了"绿色"规范,为直接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活动提供了民法依据。对《民法典》绿色规则进行既尊重民法逻辑又体现生态规律的解释,使《民法典》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有效衔接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绿色规则体系 生态理性 生态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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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价值阐释与制度修为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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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歌雅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70-183,共14页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颁布,实现了婚姻法、收养法的法典化回归,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彰显出婚姻家庭立法的连续性、适用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关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解读,可阐释其回归制度本源、传承立法理念、展现核心价值、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颁布,实现了婚姻法、收养法的法典化回归,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彰显出婚姻家庭立法的连续性、适用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关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解读,可阐释其回归制度本源、传承立法理念、展现核心价值、追求和谐稳定的价值内蕴;关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体系,可感受其逻辑理路与制度修为--结婚制度的完善、家庭关系的补益、离婚制度的优化、收养制度的补正;关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适用,可展现其规范功能、警示功能和伦理功能,进而实现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民事权益的融合保护、司法实践的难点应对、民众诉求的理性回应,为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奠定法制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 价值阐释 制度修为 规范适用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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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贯民法典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 被引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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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新军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2-42,共21页
民法典的编纂技术可以分为程序技术和功能技术,功能技术又可以分为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和融贯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大陆法系起初主要关注的是以抽象概念的层级分类作为工具的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但是在概... 民法典的编纂技术可以分为程序技术和功能技术,功能技术又可以分为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和融贯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大陆法系起初主要关注的是以抽象概念的层级分类作为工具的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但是在概念法学日益受到批判的背景下,以一般原则为内容的民法典内在体系的价值开始凸显,以原则的分层、列举和具体化为特征的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开始出现。由于民法典既包括外在体系,又包括内在体系,因此,通过特定的编纂技术将上述两个体系融贯为一个价值理念统一的整体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这种编纂技术要求立法者熟练地运用不同的语词、不同的概念和不同的规范类型,将内在体系的价值理念在外在体系的规范中融贯地表现出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外在体系 内在体系 一般条款 动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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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绿色制度创新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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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超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30-41,共12页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用七个条文规定了绿色制度,体系化贯彻落实《民法典》总则规定的绿色原则。相较于《民法典》颁布前的环境侵权责任体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绿色制度在权利救济的... 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用七个条文规定了绿色制度,体系化贯彻落实《民法典》总则规定的绿色原则。相较于《民法典》颁布前的环境侵权责任体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绿色制度在权利救济的范围、程度和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具体体现为:引入生态破坏责任以扩张权利救济范围;增设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拓深权利救济程度;创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机制,为"绿色诉讼"确立请求权基础,通过规定衔接条款以拓展权利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绿色制度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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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上侵权请求权基础的规范体系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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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香香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72-181,共10页
《民法典》之后必然迎来解释论的时代,以请求权基础为线索的规范梳理,为规范解读提供了新的视角,而侵权责任编最能体现请求权基础的救济属性。《民法典》中侵权请求权基础规范体系的解释性重述,以侵权请求权基础的甄别为前提,以各类侵... 《民法典》之后必然迎来解释论的时代,以请求权基础为线索的规范梳理,为规范解读提供了新的视角,而侵权责任编最能体现请求权基础的救济属性。《民法典》中侵权请求权基础规范体系的解释性重述,以侵权请求权基础的甄别为前提,以各类侵权请求权基础的检视程式为框架。侵权责任编区分消极防御性的绝对权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责任成立与责任范围分阶的架构下,过错侵权、过错推定、不问过错、公平责任、数人侵权等类型撑起侵权请求权基础的规范序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请求权基础 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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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与中国民法学体系的发展 被引量:33
9
作者 王利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70-82,192,193,共15页
民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与民法典编纂相互促进、密不可分。民法学研究所形成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对民法典编纂具有体系构建、概念和术语的确立、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的作用。民法典编纂将促进民法学学科的体系化、价值体系的完善、民法学研... 民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与民法典编纂相互促进、密不可分。民法学研究所形成的民法学理论体系,对民法典编纂具有体系构建、概念和术语的确立、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的作用。民法典编纂将促进民法学学科的体系化、价值体系的完善、民法学研究的发展、现代化和法律解释学的体系化发展。中国民法学的主体性意识,即问题导向意识、本土意识、实践意识、时代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民法典编纂中得以提升。民法典编纂推进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包括民法价值、民法内容、民法体系、民法解释学和民法方法多元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民法学体系 价值体系 主体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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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民法典体系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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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20-25,共6页
体系化与系统化是民法典的内在要求。仅适用个别的局部性的民事关系的 ,或常会发生改变的 ,或处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地带的 ,或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的程序性规定 ,均应由单行法加以规定。我国民法典体系要采纳德国潘德克顿模式 ,应以法律关系... 体系化与系统化是民法典的内在要求。仅适用个别的局部性的民事关系的 ,或常会发生改变的 ,或处于公法与私法交叉地带的 ,或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的程序性规定 ,均应由单行法加以规定。我国民法典体系要采纳德国潘德克顿模式 ,应以法律关系的要素来构建总则 ,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来展开分则。分则应为人格权、亲属法、继承法、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在分则关于民事权利的各编之后 ,应规定一个对各类民事权利加以保护的侵权责任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体系 总则 分则 侵权责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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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与民法典立法体系模式 被引量:29
11
作者 尹田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3-10,共8页
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形成,是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及立法技术运用的必然结果,其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身份权的独立所导致的“人法”的分裂,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所导致的“物法”的分裂,以及法律关系一般理论的创制对于法典体系结构的影响,... 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形成,是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及立法技术运用的必然结果,其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身份权的独立所导致的“人法”的分裂,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所导致的“物法”的分裂,以及法律关系一般理论的创制对于法典体系结构的影响,是该法典设置总则的技术原因。理论界对潘德克吞体系“重物轻人”的批评,混淆了罗马法与近代民法中“人法”以及“身份”的不同概念。鉴于民法典总则的体制价值和制度整合功能,中国民法典应当设置总则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总则 立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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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法定解除权规则的体系重构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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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喆 《财经法学》 2020年第5期19-34,共16页
《民法典》对于合同法定解除权及解除权行使的规则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变革。合同法定解除权包括三个层次,依次为合同编通则第七章的一般法定解除权,通则编的不安抗辩、情事变更和履行不能引发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典型合同中特别规定的解除... 《民法典》对于合同法定解除权及解除权行使的规则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变革。合同法定解除权包括三个层次,依次为合同编通则第七章的一般法定解除权,通则编的不安抗辩、情事变更和履行不能引发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典型合同中特别规定的解除权。上述法定解除权规则构成一个协调的体系,覆盖各种合同违约和履行障碍的形态。《民法典》完善了解除权的行使规则,包括解除生效的时间、解除权的时间限制,以及通过司法程序解除通知生效问题。《民法典》增设了解除效果的两项规则,包括解除后不影响解除权人主张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后担保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由此对于解除权人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定解除权 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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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制度的现代化与我国《民法典》的亮点 被引量:29
13
作者 王利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1年第1期1-19,共19页
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与担保关系非常密切。我国《民法典》适应担保现代化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需要,对原有的担保制度做了重大的修改和完善,... 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与担保关系非常密切。我国《民法典》适应担保现代化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需要,对原有的担保制度做了重大的修改和完善,广泛扩张了动产担保的范围,统一了动产担保以及浮动担保、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担保方式的规则;确认了担保物权竞存时的优先顺位规则;通过减轻担保人责任,鼓励担保交易,促进物尽其用;基于现代社会财富增长出现大量的新型财产权利势态,将其纳入可供担保的财产范围;缓和物权法定,承认非典型担保,扩大了当事人设立担保物权的意思自治空间。同时,《民法典》没有规定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的登记机构,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担保物权制度 担保优先顺位规则与担保范围 非典型担保 电子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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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几个重要理论问题评析 被引量:28
14
作者 刘凯湘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883-915,共33页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使得其逻辑体系更为周延与严谨,使得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增添了新的体系结构类型,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范围内民法法典化进程的重大贡献。独立成编的体系顺应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历史趋势,为具体的民事活...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使得其逻辑体系更为周延与严谨,使得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增添了新的体系结构类型,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范围内民法法典化进程的重大贡献。独立成编的体系顺应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历史趋势,为具体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更为周全的行为规则,为法院审理人格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裁判规则。人格权具有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双重属性,但更主要地是一种民事权利。人格权必须由《民法典》进行规范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定权利。人格权与主体资格是不同的概念。侵权责任法不能替代人格权法,侵权法无法对人格权的内容、效力、行使、保护等作出详细的规定。人格权是自然人专享的权利,法人不应当享有人格权,但在《民法典》已经明确作出法人人格权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务中应当理解法人人格权的立法主旨在于保护营利法人的商业利益与财产权益。荣誉权的客体不属于人格利益的范畴,进而荣誉权不可能是人格权,将来修订《民法典》时应当将其删除。《民法典》人格权编仍存在不足与待完善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人格权 私权 主体资格 法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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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体系构造的“前世”与“今生” 被引量:28
15
作者 温世扬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9-39,共11页
现代中国民法典编纂始于对以德国民法典为典范的潘德克顿法学体系的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数次民法典编纂,经历了从师法苏联民法到探索本土民法典体系的历程,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独特结构。其总体上仍继受了潘... 现代中国民法典编纂始于对以德国民法典为典范的潘德克顿法学体系的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数次民法典编纂,经历了从师法苏联民法到探索本土民法典体系的历程,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独特结构。其总体上仍继受了潘德克顿体系,实现了亲属法的回归,但对民法总则的结构作了改造,突出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对债法体系作了拆解,形成了特殊的债法结构;通过单设人格权编强化了对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体系构造 民法总则 债法 人格权 亲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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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论纲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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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瑞栋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63-72,共10页
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民法典制度设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决定着民法典编纂的旗帜和方向;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 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民法典制度设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决定着民法典编纂的旗帜和方向;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民法典制度设计的灵魂,成为民法典编纂的“骨架”和纲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民法典制度设计的情怀所系、价值所倚、根基所在、目的所归,成为民法典编纂的根本遵循和落脚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典编纂 民法制度 民法价值 民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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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规范的新发展 被引量:26
17
作者 房绍坤 张玉东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44-161,共18页
民法中的侵权责任规范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中。侵权责任编继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但在体系构造、制度设置、规则整合上都有新的发展。在体系构造上,体现了体系定位的双重性和规范设... 民法中的侵权责任规范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中。侵权责任编继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但在体系构造、制度设置、规则整合上都有新的发展。在体系构造上,体现了体系定位的双重性和规范设置的合理性。在制度设置上,体现了诸多中国本土化特点,如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情形的两分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特定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复合性等。在规则整合上,对原有规则既有非实质性改变,也有实质性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规范 体系构造 制度设置 规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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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根据宪法制定民法? 被引量:25
18
作者 王利明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第1期71-83,共13页
学界就民法典是否应当写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存在争议。民法总则中有必要写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表述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即此种规定有利于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保障民法典的制定符合宪... 学界就民法典是否应当写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存在争议。民法总则中有必要写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表述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即此种规定有利于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保障民法典的制定符合宪法的精神。此种规定有利于强调民法在效力层级上应当以宪法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制度、规则设计也应当具体贯彻、落实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并依据宪法构建完善的民事权利体系、具体落实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此外,此种规定还可以为合宪性解释方法的运用提供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宪法效力层级 基本经济制度 公民基本权利 合宪性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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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土地经营权的形成机制与体系结构 被引量:25
19
作者 郭志京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26-39,191,192,共16页
三权分置规则意味着特定农地流转方式的实现必须分置土地经营权,无权利分置则无土地经营权,其实质是通过法律技术工具的革新,克服农地流转的法律障碍。立法服务于农地流转的现实需要,有意淡化了土地经营权的性质,解释上需要同时考虑流... 三权分置规则意味着特定农地流转方式的实现必须分置土地经营权,无权利分置则无土地经营权,其实质是通过法律技术工具的革新,克服农地流转的法律障碍。立法服务于农地流转的现实需要,有意淡化了土地经营权的性质,解释上需要同时考虑流转期限和流转方式两个因素。认识和理解土地经营权的关键和核心是明确其形成机制,需要在土地流转与权利分置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在三权分置的语境下,立法上的“流转”一词具有特定法律含义,应当将需要权利分置情形下的所谓流转土地经营权解释为(向他人)分置土地经营权,即土地经营权的形成;将不需要权利分置情形下的所谓流转土地经营权和再流转土地经营权解释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流转一词法律含义的规范和统一。应当在体系化解释的基础上统一法律构造,消除土地经营权多元化和存在形态多样性所导致的理解和适用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 形成机制 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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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体系——从“照着讲”到“接着讲”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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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00-116,共17页
在《民法典》颁布后,应尽快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进入《民法典》时代后,需要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变,这就是说,应当以《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为依据构建民法学理论体系,以《民法典》的主线特... 在《民法典》颁布后,应尽快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进入《民法典》时代后,需要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变,这就是说,应当以《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为依据构建民法学理论体系,以《民法典》的主线特征为准绳增进民法学体系的逻辑性,以《民法典》的内容特征作为民法学的研究重心,以《民法典》的人文关怀等价值构建民法学价值体系,以《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为基础引领民法学研究的未来发展,不断推动中国民法学的发展、繁荣,形成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学体系 民事权利 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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