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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扫黑除恶”中的没收犯罪工具 被引量:15
1
作者 何显兵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82-92,共11页
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宜采直接专门说,'扫黑除恶'在贯彻该标准时应注意区分'黑'与'恶'不同的组织程度.非直接用于具体犯罪的财物,有证据证明用于'维系犯罪组织生存、发展'方能认定为犯罪工具.没收犯罪工... 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宜采直接专门说,'扫黑除恶'在贯彻该标准时应注意区分'黑'与'恶'不同的组织程度.非直接用于具体犯罪的财物,有证据证明用于'维系犯罪组织生存、发展'方能认定为犯罪工具.没收犯罪工具应当树立刑事没收不得侵犯善意第三人合法财产权的原则,'扫黑除恶'没收犯罪工具应注意保护黑恶势力所开办企业的纯商业合作方的合法权益,并对善意第三人的认定采推定规则.'扫黑除恶'在没收大宗财物时基于'严打'刑事政策和特殊预防目的,没收犯罪虽受比例原则的限制,但在比例原则的弹性幅度内明显重于普通刑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扫黑除恶 没收 犯罪工具 善意第三人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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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兼析法释〔2012〕8号第10条的得与失 被引量:14
2
作者 冉克平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53-162,共10页
我国《物权法》第24条对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立法模式,即"物权生效(合意+交付)→登记对抗"的混合主义。交付与登记两种公示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前者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具有形成力,后者为物权变动的... 我国《物权法》第24条对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立法模式,即"物权生效(合意+交付)→登记对抗"的混合主义。交付与登记两种公示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前者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具有形成力,后者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具有对抗力。对抗力的发生以物权的变动为前提,善意第三人的界定应当借鉴日本民法相关学说与判例。对于特殊动产的多重让与,应该在交付的形成力与登记的对抗力的前提之下,结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体进行分析。法释〔2012〕8号第10条虽然以交付的形成力与登记的对抗力为法理基础,但是在逻辑上并不连贯,而且不顾当事人的意思,强制性的贯彻交付优先于登记的规则,这些均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动产 交付 登记 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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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对抗规则的法理与适用——兼释《民法典》第225条 被引量:12
3
作者 崔拴林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01-116,194,共17页
《民法典》第225条等条文规定了基于法律行为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规则,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是"宏观上促进交易效率,微观上鼓励交易安全","鼓励交易安全"又体现为"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者胜出"。第22... 《民法典》第225条等条文规定了基于法律行为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规则,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是"宏观上促进交易效率,微观上鼓励交易安全","鼓励交易安全"又体现为"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者胜出"。第225条的主要规范意旨则为"公示生效加登记对抗",其中,"公示生效"包含"登记也可以具有生效要件的作用"之意。据此,在准不动产多重物权变动语境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就是善意且完成登记的物权受让人。在准不动产多重所有权让与、多重抵押权设立以及抵押权设立与所有权让与并存中,都存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目的 对抗 交付 登记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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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物权登记对抗主义的实际运行与匡正 被引量:12
4
作者 刘本荣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年第1期55-63,共9页
对船舶物权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仍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登记对抗主义立法例,但在登记对抗主义的具体表述上,摒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律先要求"应当登记",后规定"未登记,不得第三人"... 对船舶物权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仍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登记对抗主义立法例,但在登记对抗主义的具体表述上,摒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律先要求"应当登记",后规定"未登记,不得第三人"的做法,同时将第三人明确限定为善意第三人。这一本来更符合登记对抗主义真义的表述,却引发了海事海商实务部门较普遍的疑虑、困惑和担忧。这既暴露了长期以来学界在理解登记对抗主义上的纷争和分歧,也暴露了司法实践中一般理念和做法与登记对抗主义真义的偏离,同时还说明不仅在船舶物权变动,而且在其他采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方面,均缺乏对登记对抗主义真义完整、准确的解读。采用实证分析方法,通过43个样本案例,描述、总结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船舶登记对抗主义的实际运行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登记对抗主义的真义探寻,针对司法实践中涉及登记对抗的典型判断,就如何对其予以匡正提出意见和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物权 登记对抗主义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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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研究——以转让合同的效力确定为基点 被引量:9
5
作者 贾先川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I CSSCI 2012年第1期127-134,共8页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在转让合同被重新确定为无效的前提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重新界定:法律应认可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关系,从而由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法律效力 转让合同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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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谋虚伪表示基础上对抗规则的教义学展开 被引量:10
6
作者 施鸿鹏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47-160,共14页
通谋虚伪表示的效力评价同时受意思表示制度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双重约束。从通谋虚伪表示本体的法律效果角度看,通谋虚伪表示属于绝对无效的行为,而非相对无效;同时,通谋虚伪表示客观上会形成可归责于表意人的权利外观。据此,一方面在法... 通谋虚伪表示的效力评价同时受意思表示制度与信赖保护原则的双重约束。从通谋虚伪表示本体的法律效果角度看,通谋虚伪表示属于绝对无效的行为,而非相对无效;同时,通谋虚伪表示客观上会形成可归责于表意人的权利外观。据此,一方面在法律世界中,通谋虚伪表示不产生权利变动的事实效果;另一方面为信赖保护的介入提供了可能。在我国民法典现有关于信赖保护的制度体系下,不得以通谋虚伪表示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则并不会与分则中的信赖保护规范发生实质冲突,同时民法典第763条等规定的类推适用并不能对诸多情境中的善意第三人进行合理保护。在信赖保护原则作为私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下,对抗规则中的第三人应为参与法律行为性的往来的主体,同时其善意应排除明知和因重大过失而不知的情形,并在具体交易情境中对是否存在合理的信赖基础进行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谋虚伪表示 无效 对抗 善意第三人 信赖保护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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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兼评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 被引量:6
7
作者 年亚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67-76,共10页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质上是公司之经营行为。早期 ,因为强调对股东等投资人的保护 ,各国多对公司对外担保予以严格限制。在现代 ,各国对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日益放宽 ,甚而不再对其加以特别限制。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自主决...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质上是公司之经营行为。早期 ,因为强调对股东等投资人的保护 ,各国多对公司对外担保予以严格限制。在现代 ,各国对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日益放宽 ,甚而不再对其加以特别限制。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自主决定。公司对董事会权限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通过对董事责任的追究来避免公司滥设担保之风险。我国《公司法》第 6 0条第 3款对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因为用语模糊 ,多有歧义 ,且不能适应公司法之现代发展 ,应予废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经营行为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董事责任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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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中虚假基础交易风险的法律规制——基于《民法典》第763条之思辨 被引量:10
8
作者 何颖来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26-34,156,共10页
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骗取保理融资款项,系保理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民法典》第763条对虚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的抗辩进行了限制,以不得抗辩为原则,辅以“保理人明知”的例外,并将例外的证明责任明确分... 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骗取保理融资款项,系保理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民法典》第763条对虚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的抗辩进行了限制,以不得抗辩为原则,辅以“保理人明知”的例外,并将例外的证明责任明确分配至提出抗辩的债务人一方,用更低的社会成本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系符合成本效益理论之举措。但是,该条但书不当扩张了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保护范围,在同一法典语境下,权利外观责任的认定标准不宜多样化。在适用《民法典》第763条时,宜对“保理人明知”的这一例外规定进行漏洞填补,依法理和主流裁判观点将其解释为“保理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虚构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虚构应收账款 债务人抗辩 善意第三人 信赖利益 权利外观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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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般抵押权的体系构建——以抵押物转让的效力考察为视角 被引量:7
9
作者 罗思荣 梅瑞琦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5期68-72,共5页
《担保法》第49条第1款限制了不动产抵押人的处分权利,但是其限制动产抵押人处分权利的做法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承认了抵押权追及效力,但是就动产抵押而言则是一种退步。未进行任何理论创建而统一规定动产抵... 《担保法》第49条第1款限制了不动产抵押人的处分权利,但是其限制动产抵押人处分权利的做法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承认了抵押权追及效力,但是就动产抵押而言则是一种退步。未进行任何理论创建而统一规定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是上述矛盾的根源。将动产抵押从《物权法》中剥离出来制订一个特别法,将导致物权法重大的修改,或是将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限制至特殊动产,则过于狭小的适用范围将严重减损动产抵押制度的意义。其实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存在共同的基础,即抵押人处分权受限制,并且抵押权追及力本身即已包含善意判断。基于此理论可对《物权法》进行最小的修改,从而维系一般抵押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 物权追及效力 善意第三人 一般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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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一女多嫁”的解决之道——以善意第三人保护为中心 被引量:6
10
作者 吕炳斌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33-42,共10页
相比有体物而言,版权重复交易即"一女多嫁"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更为棘手。版权的自动产生和权利登记公示的缺乏、权利归属的复杂性都给版权交易中权利人识别增加了变数和难度。保护善意第三人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并具有重要的... 相比有体物而言,版权重复交易即"一女多嫁"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更为棘手。版权的自动产生和权利登记公示的缺乏、权利归属的复杂性都给版权交易中权利人识别增加了变数和难度。保护善意第三人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拟通过版权变动的登记对抗规则为善意第三人提供法律保护。在版权变动登记对抗的理论模型上,宜采用第三人主张说中的"否定权"说。善意要求第三人不知情、无过错,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版权变动中善意的证明应当根据善意的对象或内容作适当区分,适用不同的标准。对善意第三人能否进一步适用善意取得规则存在探讨空间。善意取得适用的重要前提是存在权利外观的公信力。版权的客体为无形财产,其公信力无法通过占有来表征。版权登记的公信力的形成有赖于版权登记的统一性、公开性和权威性,并需要实质审查来保障登记的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交易 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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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身份认定问题探析——兼论工商登记的性质 被引量:3
11
作者 李艳秋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46-49,共4页
公司应以股东名册为准来确定股东和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出资转让合同可在善意受让人与让与人之间产生对抗力。受让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应以工商登记为准来确定其股东身份。鉴于工商登记是属于私法领域的程序性的商事法律行为,恶意第三人或... 公司应以股东名册为准来确定股东和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出资转让合同可在善意受让人与让与人之间产生对抗力。受让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应以工商登记为准来确定其股东身份。鉴于工商登记是属于私法领域的程序性的商事法律行为,恶意第三人或者受让人的股东身份确认则不应严格拘于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分红记录、公司内部章程和出资协议对于股东身份的认定也具有一定的效力。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公司及恶意受让人都不能以没有工商登记为由否认其实际的股东身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 善意第三人 恶意第三人 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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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卖人返还财产请求权的属性及限制——以合同被撤销为切入点 被引量:4
12
作者 石冠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6-95,共10页
因为我国法在物权变动模式上未采纳物权形式主义的立场,故当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兼具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债权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这一物权请求权的双重权利属性。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这一权利... 因为我国法在物权变动模式上未采纳物权形式主义的立场,故当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兼具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债权请求权和原物返还请求权这一物权请求权的双重权利属性。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这一权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应根据权利人请求权基础及标的物类型予以区别:若权利人主张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论返还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均适用诉讼时效;若权利人主张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仅在返还标的物属于普通动产或未登记特殊动产时,才有适用诉讼时效的空间。基于有效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考量,出卖人请求返还买卖标的物的权利不能对抗善意占有的第三人,且不论第三人所享有的是物权还是债权。未来制定我国民法典司法解释宜对此加以明确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原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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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金融债权的保护问题研究――以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和转让交易中的争议问题为重点 被引量:4
13
作者 刘春梅 孙兆晖 《中国应用法学》 2019年第6期166-180,共15页
在不动产抵押权设立交易中,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抵押义务人负有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合同义务。抵押义务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不动产抵押权转让交易中,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 在不动产抵押权设立交易中,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抵押义务人负有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合同义务。抵押义务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不动产抵押权转让交易中,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不动产抵押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动产抵押权转让而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得再次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抵押登记 违约责任 抵押权转让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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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分配:理性反思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3
14
作者 吴锦汶 《贸大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60-72,共13页
2019年4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32条中新增了有关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内容。该条款规定在商业秘密权利人提出“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后,举证责任即被转移到涉嫌侵权人一方,体现了对商业秘密权利人进行倾斜保... 2019年4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32条中新增了有关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内容。该条款规定在商业秘密权利人提出“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后,举证责任即被转移到涉嫌侵权人一方,体现了对商业秘密权利人进行倾斜保护的立法趋势。与过去的法律规则、司法实践相比,第32条大大降低了原告在诉讼中所面对的举证难题,有效地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但是在商业秘密存否、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两大核心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上仍有大幅改善的空间。应当从“完善现有规定的表述性问题”“合理平衡诉讼双方负担”“构建善意第三人举证制度等配套制度”三个维度对现行法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侵权 举证责任分配 立法表述 诉讼负担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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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对抗效力研究 被引量:3
15
作者 董美根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7期42-48,共7页
商标许可是对商标专用权的处分,商标许可备案的对象是被许可人取得的使用权。"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指在先但未备案的被许可使用权因未公示而不得对抗/排除善意第三人的使用。善意第三人可以继续使用,... 商标许可是对商标专用权的处分,商标许可备案的对象是被许可人取得的使用权。"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指在先但未备案的被许可使用权因未公示而不得对抗/排除善意第三人的使用。善意第三人可以继续使用,并不因其备案导致在先被许可使用权的消灭,而是因其"善意"而构成对在先被许可使用权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许可 善意第三人 备案 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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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研究——以涉婚外情案件裁判现状为视角 被引量:1
16
作者 任照祝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43-47,共5页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具有概括性和灵活性,能有力地填补法律漏洞。但公序良俗原则也有模糊性,对该原则的适用更多地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公序良俗原则在判案中使用频率走高,在涉婚外情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尤甚,然...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具有概括性和灵活性,能有力地填补法律漏洞。但公序良俗原则也有模糊性,对该原则的适用更多地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公序良俗原则在判案中使用频率走高,在涉婚外情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尤甚,然而简单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易导致不公正的审判。未来应该规范公序良俗的适用,有限制地将其适用在涉婚外情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当事人赠与财产时的主观意愿及目的、第三者是否是善意、诉讼主体范围、各方过错及原被告主张的其他事由。此外,可适当引用不法原因给付制度保障善意第三者的利益、援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规定来惩罚给付方,保障给付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外情 公序良俗 善意第三者 不法原因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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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UCC5看我国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中善意第三人的重构
17
作者 徐金丽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10年第4期46-48,共3页
作为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原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善意第三人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信用证的流通性和交易的公平性,是对欺诈例外原则的重要补充。由于目前很少有国家为信用证交易制定专门的成文法,所以作为最早对信用证欺诈作出规定的成文法典,U... 作为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原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善意第三人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信用证的流通性和交易的公平性,是对欺诈例外原则的重要补充。由于目前很少有国家为信用证交易制定专门的成文法,所以作为最早对信用证欺诈作出规定的成文法典,UCC5-109备受关注。我国对于信用证下善意第三人的界定仍然不够成熟,所以有必要借鉴UCC5-109对其进行重新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证 欺诈例外豁免 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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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
18
作者 欧阳健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45-47,共3页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为抵押权的基本效力之一。但是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的理论基础———物权的追及力和抵押人的标的物处分权不受限制是通过循环论证的方法相互提供依据的 ,而且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的价值取向与交易安全保护的理念相...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为抵押权的基本效力之一。但是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的理论基础———物权的追及力和抵押人的标的物处分权不受限制是通过循环论证的方法相互提供依据的 ,而且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的价值取向与交易安全保护的理念相冲突 ,此外 ,抵押人的标的物处分权不受限制与抵押权的保全效力是互相矛盾的。因此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是否在理论上有存在的必要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 物上追及力 抵押人 标的物处分权 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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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实际所有人与执行债权人的对抗关系
19
作者 李帅 《海大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71-81,共11页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登记对抗主义中"善意第三人"的范围的界定逐渐明晰,但对于执...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登记对抗主义中"善意第三人"的范围的界定逐渐明晰,但对于执行债权人是否属于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理解仍值得商榷。通过梳理现有规定之间的逻辑,厘清船舶执行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后享有权利的性质,并根据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过错与否进行判断,认为在船舶实际所有人对船舶错误登记存在过错时不能对抗执行债权人,并提出基于物权行为理论重新构建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或许是一种可行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所有权 登记对抗 善意第三人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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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研究
20
作者 孙静 高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57-60,共4页
有关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的争论无论在我国还是其它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困扰。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被认为是效力待定的。但是无论从第三人权益的保护、《合同法》与《物权法》... 有关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问题的争论无论在我国还是其它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困扰。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被认为是效力待定的。但是无论从第三人权益的保护、《合同法》与《物权法》的衔接、还是从法律体系的逻辑性及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探讨,无权处分合同效力都应当被认定为是有效的,我国现行法律理论和实务均应肯定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合同 合同效力 善意第三人 违约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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