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FOB下我国《海商法》托运人定义的探讨
1
作者 杨燕琳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63-66,共4页
《海商法》第42条第3款对何为托运人进行了定义,由这项条款可知我国的托运人有两类,这项规定在海运实践中具有积极意义。但第42条的定义会致使在FOB条件下的买卖双方都为托运人,可见定义在两者作为托运人的称谓未予区分,且此两类托运人... 《海商法》第42条第3款对何为托运人进行了定义,由这项条款可知我国的托运人有两类,这项规定在海运实践中具有积极意义。但第42条的定义会致使在FOB条件下的买卖双方都为托运人,可见定义在两者作为托运人的称谓未予区分,且此两类托运人对承运人是否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也未予清晰说明。因此,第42条关于托运人的定义在实践中存在着问题,需要对其进一步完善。文章通过对我国《海商法》与国内外关于托运人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OB 托运人 定义 单证托运人 修改建议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