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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城市综合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基于厦门的个案分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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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仁显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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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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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63-7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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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厦门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DSK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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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难题日益凸显,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战略的重要议题,而法治化规范化无疑是根本之图。从厦门城市综合管理的个案来看,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管理普遍存在着法律法规体系缺陷、管理体制不畅、执法失范、司法制衡功能薄弱等问题。因此,要从完善立法、理顺体制、规范执法、强化司法审查功能等方面入手,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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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综合管理
法治化规范化
目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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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122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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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价值探索
被引量: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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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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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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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嘉应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1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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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对制度建构、规范设计起到指南针的作用。本文认为从自然角度上来讨论,中国循环经济法制的基本价值包括效率、正义、秩序、安全,其中的核心价值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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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循环经济
价值
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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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rcular economy
values
kernal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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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061.3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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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院和检察院的权力配置关系
被引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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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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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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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94-10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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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我国宪法规定为基础的法检权力配置关系,在法律解释上失之模糊,在制度实践中对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多有窒碍:检察院依抗诉权启动再审制度削弱司法终局性原则;检察官"监督者"角色打破法院中立的"三方结构";宪制设计中的"两院"关系引发法检双方角色认知冲突;审前羁押审查制度分割法院司法审查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权有碍法制统一。要推进实质性改革,应考虑重构法检双方的权力配置关系。通过修宪取消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回归公诉机关的专门化职能,检讨并清理因"法律监督机关"定位而衍生的相关制度,将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权赋予法院,扩大公诉权范围以强化检察机关的"公益代表人"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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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力配置
法律监督
法检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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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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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循环经济立法的多维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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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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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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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51-5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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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循环经济立法与我国当前的物资生活条件、文化意识形态、科学技术条件以及经济全球化等社会背景有着多维度的联系,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研究首先应采用一种整体视角,将其放在法制运行的整体运动中考虑,只有这样,人为制定的规则才有可能内化为社会互动中的"活法",循环经济立法的目的才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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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循环经济
立法
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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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rculating economy
legislation
social back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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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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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自然内在价值论的法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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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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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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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6期17-2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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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然内在价值论作为环境伦理学中最具创造性的理论,对于环境法学者来说也有着独特的吸引力。本文通过对自然内在价值这一概念在伦理学层面和法哲学层面上的审视,探究其对于环境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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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内在价值论
环境法
环境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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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theory of Nature's Intrinsic Value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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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058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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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学理论岂能回避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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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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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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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南学术》
2004年第5期138-1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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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学理论
自然
人文精神
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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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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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人大对法院的司法监督权之实现与权力边界
被引量: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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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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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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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77-8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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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福建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法官员额制改革相关问题研究"(E2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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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划定人大对法院的司法监督权边界,必须秉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政原则,尊重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以保障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对人大司法监督权具体实践形式的探究表明,现有的司法监督实践仍存在监督虚化和妨碍审判独立的情形,应该推动制度变革,明晰两权边界,以保障司法监督权的实现符合合宪性、程序正当和权力克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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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监督权
人大
独立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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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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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方言保护的法益分析和实现路径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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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雀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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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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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64-6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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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方言的衰微现象受到各方关注,然而学界就方言是否需要立法保护、如何保护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方言保护的价值分析表明,方言承载的不可替代的文化多样性价值是方言保护的法益所在。方言保护应遵循人权保障和文化多样性法益保护并行的路径,通过语言权保障来实现“宽容的保护”和“平等的保护”,同时通过文化多样性法益的保护以实现“促进的保护”。方言保护立法,应通过完善现行《宪法》中的语言条款,在语言专门法中确立方言保护的一般原则,辅之以其他部门法中的语言规范和地方性立法,构建起语言权保障和方言文化多样性法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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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方言保护
法益分析
语言权
文化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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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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