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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的组织形态与运行模式论——兼论正式组织形式的式微与全球行政法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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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 2023年第1期218-247,共30页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亚太区域内高标准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规定条款为其提供了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CPTPP在组织法上的组织形态属于国际组织法框架下的多边条约执行机构。成员...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亚太区域内高标准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规定条款为其提供了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CPTPP在组织法上的组织形态属于国际组织法框架下的多边条约执行机构。成员方并未选择以构建国际组织的方式来设计CPTPP的合作模式,从而克服了这一传统模式运行中遇到的阻力。通过委员会制来进行领导是CPTPP组织结构的一大特点。同时因监管一致性、透明度和反腐败等规则的存在,CPTPP更偏向于全球行政法的实施模式。CPTPP的组织运行在整体上呈现出“解构组织”的趋势。各成员方在此合作框架下更注重规则行政与执行的效率,刻意淡化立法和司法的功能。在实现真正的成员驱动的基础上,CPTPP的组织形态和运行模式能够产生合力推进区域贸易与投资规则的执行。中国在申请加入的过程中,应首先需要对CPTPP组织机构及其运行形成整体性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与运行 CPTPP 委员会制 全球行政法 中国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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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瑜共存之下的国际软法——国际软法作用和局限之反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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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贸大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192-204,共13页
国际软法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国际规则形态。作为一种国际规则,国际软法自身"瑕瑜共存"。国际软法不仅具有辅助、补充和参考的理论作用,还兼备指引、示范和重构国际法的实践功能。与此同时,国际软法的不确定、不稳定性,缺乏权威... 国际软法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国际规则形态。作为一种国际规则,国际软法自身"瑕瑜共存"。国际软法不仅具有辅助、补充和参考的理论作用,还兼备指引、示范和重构国际法的实践功能。与此同时,国际软法的不确定、不稳定性,缺乏权威性和效力层级,造成了国际立法的碎片化和分散化。对此,要形成国际法领域的"软法之治",国际软法必须要在不同场域发挥不同作用,即在国际法律真空或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国际软法发挥绝对影响作用;在国际法律体系未形成严密的硬法体系的情况下,软法和硬法要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在硬法完全支配的国际事务领域,要避免"硬法软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软法 软法效力 软法局限 软法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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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混合争议解决机制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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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2年第1期141-156,共16页
国际商事混合争议解决机制是不同种类争议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机结合。该机制能够促进国际争端的高效解决,保证裁决所确认利益得到有效实现。但因其与传统的程序正义观念不兼容,易招致正当程序下裁判者中立性与程序保密性等原则的质疑。目... 国际商事混合争议解决机制是不同种类争议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机结合。该机制能够促进国际争端的高效解决,保证裁决所确认利益得到有效实现。但因其与传统的程序正义观念不兼容,易招致正当程序下裁判者中立性与程序保密性等原则的质疑。目前,混合争议解决机制主要产生并服务于国际金融中心内的"新法律中心",体现了一国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混合争议解决机制有助于构建并形成"新法律中心"内的核心竞争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商事争议 混合争议解决 调解 仲裁 “新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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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有条件的上诉机制——从“尤科斯案”到“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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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部法学评论》 2020年第5期104-115,共12页
是否需要在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中设置上诉机制,这在国际投资领域内长期以来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共识。新近刚出炉的“尤科斯案”上诉判决,又在事实上证明了国内法院正在行使并承接了国际投资仲裁上诉审理的大部分职能和权力。国际投资仲裁... 是否需要在国际投资仲裁程序中设置上诉机制,这在国际投资领域内长期以来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共识。新近刚出炉的“尤科斯案”上诉判决,又在事实上证明了国内法院正在行使并承接了国际投资仲裁上诉审理的大部分职能和权力。国际投资仲裁的上诉机制既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还特别需要在投资者和东道国争端解决过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尤科斯案”的经验来看,应从上诉机制的限制性条件、程序安排、审理范围、审理期限以及对透明度问题的规定等方面着手,构建国际投资仲裁“有条件的”上诉机制。同时,这一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将能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制度设计提供参考与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尤科斯案” 国际投资仲裁 上诉机制 “一带一路”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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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解释中的主权因素——“尤科斯案”中的失衡与重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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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际法学刊》 2021年第4期104-123,157,158,共22页
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缔结或者授权缔结的协定。在国际条约解释中宜将主权因素考虑在内。纳入主权因素的国际条约解释,对解释者而言通常要考虑国家同意原则、善意解释原则和疑义从轻解释原则作为解释的基础。这构成了条约解释和主权因素... 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缔结或者授权缔结的协定。在国际条约解释中宜将主权因素考虑在内。纳入主权因素的国际条约解释,对解释者而言通常要考虑国家同意原则、善意解释原则和疑义从轻解释原则作为解释的基础。这构成了条约解释和主权因素之间的第一重平衡。"尤科斯案"几经反复的原因则是陷入了解释方法当中的主权考虑失衡的一个极端。为避免条约解释可能从忽视主权因素滑向片面强调主权因素的另一个极端,国际条约的解释须以探寻条约理性原意为目标对此加以限制。在整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以作者决定论、文本决定论和读者决定论指导下的三种解释方法的适用位阶顺序后,方能构筑起国际条约解释与主权因素之间的第二重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条约 条约解释 主权因素 国际争端解决 “尤科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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