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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剖析及应对策略——以谷歌案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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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珊 傅思宇 +1 位作者 罗珏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61-67,共7页
从理论根源和功能价值出发,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以保护人格尊严为核心,以技术向善为导向,将“数据主体的同意”作为数字经济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主体的有效同意须由数据主体自由、特定、知情、明确作出。... 从理论根源和功能价值出发,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以保护人格尊严为核心,以技术向善为导向,将“数据主体的同意”作为数字经济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主体的有效同意须由数据主体自由、特定、知情、明确作出。中国数字经济企业须以CNIL vs.Google LLM等案为戒,积极承担合规义务,同时设立数据保护专员,强化企业内部数据治理与监督机制,自主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治理与风险评估,对标GDPR完善企业隐私政策并通过技术设计充分保障数据主体同意权,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数字经济企业 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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