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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剖析及应对策略——以谷歌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邹珊
傅思宇
+1 位作者
罗珏
马
韔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61-67,共7页
从理论根源和功能价值出发,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以保护人格尊严为核心,以技术向善为导向,将“数据主体的同意”作为数字经济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主体的有效同意须由数据主体自由、特定、知情、明确作出。...
从理论根源和功能价值出发,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以保护人格尊严为核心,以技术向善为导向,将“数据主体的同意”作为数字经济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主体的有效同意须由数据主体自由、特定、知情、明确作出。中国数字经济企业须以CNIL vs.Google LLM等案为戒,积极承担合规义务,同时设立数据保护专员,强化企业内部数据治理与监督机制,自主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治理与风险评估,对标GDPR完善企业隐私政策并通过技术设计充分保障数据主体同意权,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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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数字经济企业
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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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剖析及应对策略——以谷歌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邹珊
傅思宇
罗珏
马
韔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出处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61-67,共7页
基金
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2018XZXS-175)
文摘
从理论根源和功能价值出发,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以保护人格尊严为核心,以技术向善为导向,将“数据主体的同意”作为数字经济企业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主体的有效同意须由数据主体自由、特定、知情、明确作出。中国数字经济企业须以CNIL vs.Google LLM等案为戒,积极承担合规义务,同时设立数据保护专员,强化企业内部数据治理与监督机制,自主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治理与风险评估,对标GDPR完善企业隐私政策并通过技术设计充分保障数据主体同意权,防控企业法律风险。
关键词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数字经济企业
个人数据
Keywords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digital economic enterprise
personal data
分类号
F724.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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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GDPR数据主体同意制度剖析及应对策略——以谷歌案为例
邹珊
傅思宇
罗珏
马
韔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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