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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化的根据:一个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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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02-108,共7页
经过长时间发展,德日刑法和英美刑法分别形成了自己的犯罪化根据理论。作为德日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的核心内容,法益侵害理论和比例原则一起,共同指引着德日两国立法上的犯罪化。英美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以范伯格的论述为代表,包含危害原... 经过长时间发展,德日刑法和英美刑法分别形成了自己的犯罪化根据理论。作为德日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的核心内容,法益侵害理论和比例原则一起,共同指引着德日两国立法上的犯罪化。英美刑法犯罪化根据理论以范伯格的论述为代表,包含危害原则、冒犯原则、法律家长主义和法律道德主义。域外犯罪化根据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立法上的犯罪化,具有诸多启示。首先,行为是成立犯罪的基础。其次,评价行为是否应该被犯罪化的核心要素是利益。再次,犯罪化须考虑传统文化、刑事政策和国际环境的影响。最后,要结合犯罪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有效性等辅助原则整体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 犯罪化 法益侵害理论 危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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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正当性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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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37-43,共7页
在我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具有深厚的刑法学基础。在犯罪论维度,企业刑事归责二元模式使企业刑事责任从个人刑事责任中脱离出来,企业刑事责任的判断依据不是企业特定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是企业组织管理是否合规。从刑罚论上讲,经过... 在我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具有深厚的刑法学基础。在犯罪论维度,企业刑事归责二元模式使企业刑事责任从个人刑事责任中脱离出来,企业刑事责任的判断依据不是企业特定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是企业组织管理是否合规。从刑罚论上讲,经过合规整改,涉案企业既实现了有效的犯罪预防,也使遭受侵害的法益得到了全方位修复。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运行模式应当采用检察官裁量模式,并以其中的暂缓起诉协议模式为蓝本进行设计。在适用范围上,除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对于法益不能修复或者难以修复的犯罪,也不能对涉案企业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至于能否将免受起诉的优遇及于个人,不能简单地看涉案企业规模大小,而应在对企业和个人刑事责任进行区分的基础上,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来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不起诉 犯罪预防 法益修复 暂缓起诉协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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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立法观之争的反思与出路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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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346-352,共7页
积极的刑法立法观与消极的刑法立法观之间的差异并不大,两者在立论依据和论证结果上有诸多的相通之处。它们的矛盾之所以表现得那么突出,表面上看是因为双方对彼此的观点存在误解、争论偏离了问题的实质以及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深层原... 积极的刑法立法观与消极的刑法立法观之间的差异并不大,两者在立论依据和论证结果上有诸多的相通之处。它们的矛盾之所以表现得那么突出,表面上看是因为双方对彼此的观点存在误解、争论偏离了问题的实质以及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深层原因则在于双方的刑法立场不同。化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是,走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寻求两种刑法立法观的融合。这不仅是刑法学派之间从争论走向融合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此,在今后的刑法立法当中,必须树立社会治理的整体性思维,重视刑法立法的实证化基础,并规范刑法立法的公众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 积极的刑法立法观 消极的刑法立法观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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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论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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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123-129,共7页
“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卢曼“自我创生”系统论具有紧密的逻辑契合。用“自我创生”系统论来建构“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不仅可以保证“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更高的自治性和独立性,而且也更有利于其体系... “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卢曼“自我创生”系统论具有紧密的逻辑契合。用“自我创生”系统论来建构“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不仅可以保证“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更高的自治性和独立性,而且也更有利于其体系的构建。根据“自我创生”系统论原理,“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如同一个有生命的实体。一方面,其内部各要素之间有自己的作用法则;另一方面,它的进化发展也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激扰。“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对外部环境激扰的回应,必须基于体系本身的要素和结构作出,目的是发现并且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培养的真正需求。为了更好地构建“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需要从强化数据统计、优化教师队伍、创新教学方式和注重理论实践等方面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学教育 德法兼修 自我创生系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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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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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2-90,共9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重要论述,来源于我国立法领域的实践探索,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立法思想和我国优秀传统立法文化的继承、发展与创新。作为新时代我国立法活动的根本依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论述从内容和方法两个...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重要论述,来源于我国立法领域的实践探索,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立法思想和我国优秀传统立法文化的继承、发展与创新。作为新时代我国立法活动的根本依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论述从内容和方法两个层面科学回答了应该如何制定“良法”。内容上,其指出实现科学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立足中国实际;方法上,其认为推进科学立法,必须做到依法立法、系统立法和专业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的重要论述,可以从提高党领导立法的能力、强化立法的实证化基础、规范人民参与立法途径和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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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也不能耽误”——石阡“三拼三超”精神内核的现实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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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叶飞 历文 《当代贵州》 2011年第16期48-49,共2页
在"三个建设年"活动中,石阡县提出"三拼三超"即:拼智慧,超常规创新;拼干劲,超常规付出;拼效益,超常规发展,这一有机载体,为推进石阡新跨越提供了强大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成为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科... 在"三个建设年"活动中,石阡县提出"三拼三超"即:拼智慧,超常规创新;拼干劲,超常规付出;拼效益,超常规发展,这一有机载体,为推进石阡新跨越提供了强大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成为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科学谋划大转型蓄势大发展的"催化剂"、"推进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内核 超常规发展 解读 精神动力 思想保证 智力支持 石阡县 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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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推动科学跨越中破题——聚焦构建务实型党建新格局的石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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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叶飞 历文 绍奇 《当代贵州》 2011年第19期76-77,共2页
翠绿流淌的仲夏,记者来到"中国温泉之乡"——石阡县,从县城到乡镇,目睹了一幕幕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热闹场景,感受到一个充满现代城市气息的"精彩泉都"。
关键词 务实型 路径 党建 聚焦 破题 越中 科学 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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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歌一曲动地来——石阡县奋力抗旱救灾保民生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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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叶飞 历文 +1 位作者 王国琴 戴金杉 《当代贵州》 2011年第25期28-29,共2页
石阡的特大旱灾仍在持续。旱区处处活跃着与旱魔奋战的坚定身影;群山绵绵写满与厄境抗争的雄壮诗篇。当前,成千上万的石阡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心系灾区,与旱区群众抗灾自救……
关键词 石阡县 抗旱救灾 保民生 纪实 壮歌 特大旱灾 党员干部 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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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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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47-53,共7页
为了强化对兴奋剂的管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罪名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对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正确适用,取决于对本罪立法精神和适用范围的准确理解。只有同时满足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为了强化对兴奋剂的管理,《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罪名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对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正确适用,取决于对本罪立法精神和适用范围的准确理解。只有同时满足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入罪条件三个方面的要求,才可以成立本罪。本罪客观要件包含对“兴奋剂”及其实行行为和“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范围的说明。本罪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因而对本罪主观要件的理解,可以从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着手。作为本罪入罪条件的“情节严重”,则可以结合行为的次数或人数、兴奋剂的种类或剂量、对体育赛事的影响程度和对运动员身心健康的损害程度综合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形成过程 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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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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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55-61,共7页
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是否正当且其限度何在,是在应用它之前所必须回答的问题。基于词源学的分析,正当性包含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含义。从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关系出发,可知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因具有必要性和... 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是否正当且其限度何在,是在应用它之前所必须回答的问题。基于词源学的分析,正当性包含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含义。从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关系出发,可知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因具有必要性和效益性而具有合理性。从法律位阶的关系考量,并结合宪法的比例原则,可知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因没有违背《宪法》对权利保障的要求而具有合法性,因而是正当的。不过,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宪法》对权利保障的要求,应从适用的案由、主体、程序和救济方式等方面予以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 诉讼参与权 缺席审判 正当性 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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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判定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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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73-77,共5页
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有主观说、客观说以及折中说等不同的主张,它们都试图将“着手”的认定标准构建为数学公式式的一个精确的“点”。鉴于对“着手”问题的探讨一般是与违法观相结合的传统,故而在对其认定标准的理解上也应如此... 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的认定有主观说、客观说以及折中说等不同的主张,它们都试图将“着手”的认定标准构建为数学公式式的一个精确的“点”。鉴于对“着手”问题的探讨一般是与违法观相结合的传统,故而在对其认定标准的理解上也应如此。基于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危险当然要以具体的客观因素加以判别,但在判定行为具有引起某种危险之后,对该行为到底成立何种犯罪的“着手”还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要素进行整体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着手 违法观 结果无价值论 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 危险 整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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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何以可能——兼评邱兴隆《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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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历文 《岳麓法学评论》 2020年第1期349-360,共12页
一、绪言刑罚何以可能,一直是法学家乃至思想家们冥思苦想而又希求答案的问题。因为刑罚作为一种"必要的恶",以剥夺人的权益与施加道德谴责为内容,是一种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因而对其适用的正确与否,"既关涉到国家... 一、绪言刑罚何以可能,一直是法学家乃至思想家们冥思苦想而又希求答案的问题。因为刑罚作为一种"必要的恶",以剥夺人的权益与施加道德谴责为内容,是一种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因而对其适用的正确与否,"既关涉到国家的权利是否正当,又事关个人权益与自由的剥夺与限制是否正当"①,所以刑罚何以可能即刑罚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理由何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权益 道德谴责 必要的恶 法律制裁 刑罚 何以可能 法学家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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