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岳麓秦简律令校释(五)
1
作者
邬
勖
(
编译
)
陈迪(
编译
)
+6 位作者
乔志鑫(
编译
)
黄海(
编译
)
张伯元
王沛
王捷
姚远
朱群杰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2期187-262,共76页
本文对岳麓秦简肆223-256简的释文内容做了注释与解读,就一些释文的隶定提出新的意见与理解,并逐一分析秦律篇名以及相关法条的内容与立法目的。就223-224条中“传书”的传递具体规定,结合里耶秦简所见文书实例进行详细举例说明;230-23...
本文对岳麓秦简肆223-256简的释文内容做了注释与解读,就一些释文的隶定提出新的意见与理解,并逐一分析秦律篇名以及相关法条的内容与立法目的。就223-224条中“传书”的传递具体规定,结合里耶秦简所见文书实例进行详细举例说明;230-231简记载的“有狱论”应为“有狱”“有论”的合称,指受到刑事立案或判决;232-236条中的残泐字认为应是“戍”字,在律文中与“迁”“输”并列,应遣至它地的作为“罪”的戍,包括谪戍、赀戍、罚戍以及卒戍;244-247条中的“岁与黔首人为三尺券一”可理解为“官府每年要给徭徒的每个人制作一副三尺的券”;248-252条中的“重车负”可理解为“重车”与“重负”,前者是“用车辆运输”,后者是“用人力运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书
有狱论
戍
三尺券
重车负
岳麓秦简
原文传递
题名
岳麓秦简律令校释(五)
1
作者
邬
勖
(
编译
)
陈迪(
编译
)
乔志鑫(
编译
)
黄海(
编译
)
张伯元
王沛
王捷
姚远
朱群杰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2期187-262,共76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批准号为20&ZD180)资助
文摘
本文对岳麓秦简肆223-256简的释文内容做了注释与解读,就一些释文的隶定提出新的意见与理解,并逐一分析秦律篇名以及相关法条的内容与立法目的。就223-224条中“传书”的传递具体规定,结合里耶秦简所见文书实例进行详细举例说明;230-231简记载的“有狱论”应为“有狱”“有论”的合称,指受到刑事立案或判决;232-236条中的残泐字认为应是“戍”字,在律文中与“迁”“输”并列,应遣至它地的作为“罪”的戍,包括谪戍、赀戍、罚戍以及卒戍;244-247条中的“岁与黔首人为三尺券一”可理解为“官府每年要给徭徒的每个人制作一副三尺的券”;248-252条中的“重车负”可理解为“重车”与“重负”,前者是“用车辆运输”,后者是“用人力运输”。
关键词
传书
有狱论
戍
三尺券
重车负
岳麓秦简
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岳麓秦简律令校释(五)
邬
勖
(
编译
)
陈迪(
编译
)
乔志鑫(
编译
)
黄海(
编译
)
张伯元
王沛
王捷
姚远
朱群杰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