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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宜统一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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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42-150,共9页
立法上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规定不同的处罚标准,不但在理论上引起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定罪量刑标准及法定刑配置上的各种争议,也导致了司法实践的诸多困惑。从完善单位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定刑配置的角度出发,应将单位犯罪与自... 立法上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规定不同的处罚标准,不但在理论上引起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定罪量刑标准及法定刑配置上的各种争议,也导致了司法实践的诸多困惑。从完善单位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定刑配置的角度出发,应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统一起来。无论是从定罪量刑标准确立的依据、犯罪构成以及刑法设立单位犯罪的目的来看,还是就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实现刑事法公正的价值观而言,均宜统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况且,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统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趋势。而对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设立不同定罪量刑标准的各种理由本身也难以成立。同时,对单位犯罪配置不同于自然人犯罪法定刑的立法理由并不符合刑法理论,基于刑法平等适用原则和兼顾报应与功利配刑原则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实现单位犯罪立法目的,亦宜统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配置。统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后势必会扩大犯罪圈及使得处罚结果趋重,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其一可以通过立法上提高该自然人犯罪的入罪标准来缩小自然人犯罪圈,进而限缩对应的单位犯罪圈;其二降低部分相关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并规定罚金刑均由单位承担,相关责任人员不承担罚金刑;其三可以将单位犯罪作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在刑法上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除不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外,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判处刑罚,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定罪量刑 法定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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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内河船舶防污现状与对策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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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明新 孙安利 +1 位作者 鲍红淮 《交通环保》 2001年第4期28-32,共5页
在研究分析江苏省船舶运输现状和特点、内河船舶污染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
关键词 江苏 防污 对策研究 船舶污染 内河 河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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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受骗人识别义务与诈骗犯罪之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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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3期71-85,共15页
面对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的“只看两头不看中间”的诈骗犯罪认定局面,有必要补足其中的被害人因素。借由诈骗犯罪而发迹的被害人教义学未合理限定其作用场域,试图普遍化地赋予被害人谨慎识别义务来限缩诈骗犯罪的适用,难免导致说理上捉襟... 面对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的“只看两头不看中间”的诈骗犯罪认定局面,有必要补足其中的被害人因素。借由诈骗犯罪而发迹的被害人教义学未合理限定其作用场域,试图普遍化地赋予被害人谨慎识别义务来限缩诈骗犯罪的适用,难免导致说理上捉襟见肘。在日常生活领域,不存在可期待普通受骗人自我保护的正当化根据,面对现实中形形色色的被害人,也不存在所谓的“一般人”或者“可支配”的标准。对此,只要欺骗行为使具体的受骗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导致财产损害结果,即存在条件因果关系,就可以认定行为人诈骗犯罪既遂。与之不同,在发生于特定业务领域的诈骗犯罪中,由于法律一般化地赋予了业务人员审核识别的义务即存在对其可以排除(或支配)风险的合理期待,被害人教义学的相关主张便有了用武之地。在多业务环节的诈骗犯罪中,应以最后环节的业务人员,即最终处分人的可支配情况作为认定诈骗犯罪的依据。在业务人员存在严重疏忽甚至对虚假事项明知的情况下,可以承认其在诈骗因果流程或风险实现中的支配能力,由此不仅应当否定对行为人的结果归属,还应当否定诈骗行为,即行为人不成立犯罪。如果业务人员只是存在业务瑕疵,便不影响对行为人的归责判断和既遂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犯罪 业务人员 识别义务 被害人教义学 支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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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企业中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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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年第4期180-181,共2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加大,建筑施工企业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新时代对现施工技术与质量有了更严苛的要求。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理念已无法适应当今时代快速发展的要求。为了从根本上改进施...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加大,建筑施工企业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新时代对现施工技术与质量有了更严苛的要求。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理念已无法适应当今时代快速发展的要求。为了从根本上改进施工企业传统的生产模式、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有效地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做好信息化管理是极其重要的。文章旨在通过分析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施工企业的作用,以及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施工企业中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议,为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做出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施工企业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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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纠错——评河南省高院对“天价过路费案”的处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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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0-25,共6页
在司法为民理念指导下的司法活动应当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回应广大老百姓和媒体的期待,但是,司法纠错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应当遵循审判规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不能一味地以政治作秀的方式处理。河南省高院对时建锋天价... 在司法为民理念指导下的司法活动应当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回应广大老百姓和媒体的期待,但是,司法纠错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应当遵循审判规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不能一味地以政治作秀的方式处理。河南省高院对时建锋天价过路费案的处理过程仓促、草率,高院过早介入该案并做出实体处理系有违程序正当性,对办案法院及法官处分权限及内容违法,河南高院副院长对媒体发表对该案的适用法律意见不适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价过路费案 处理 纠错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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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实施“情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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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长根 唐和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00年第S1期62-64,共3页
关键词 情感教育 素质教 心理素质 学生工作 课外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 意识和无意识 教师 热爱学生 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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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事故与时间关系的研究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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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交通》 1997年第10期11-13,共3页
江苏是一个河流、湖泊众多、水上交通比较发达的省份,滔滔东流的扬子江与著名的京杭大运河在这里垂直相交,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水上交通主通道。全省现有通航里程23970公里,拥有各类船舶15万余艘。繁忙的水上交通必然会导致船舶交通事故尤... 江苏是一个河流、湖泊众多、水上交通比较发达的省份,滔滔东流的扬子江与著名的京杭大运河在这里垂直相交,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水上交通主通道。全省现有通航里程23970公里,拥有各类船舶15万余艘。繁忙的水上交通必然会导致船舶交通事故尤其是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据我省辖区(长江干线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路运输 船舶 碰撞事故 时间关系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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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河龙江大桥沉井施工概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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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忠尚 《大众科技》 2005年第11期32-32,35,共2页
文章介绍了国道323线宜州至柳州高速公路上小河龙江大桥3#墩沉井施工情况。
关键词 上小河龙江大桥 沉井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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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上交通安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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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交通》 2003年第6期38-39,共2页
自由裁量权在海事行政处罚领域使用频率较高,也最容易产生行政不当行为。介绍自由裁量权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正确使用,阐述如何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对策。
关键词 水上交通安全 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 海事行政机关 中国 行政处罚法 水路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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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内河船舶防污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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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明新 +1 位作者 孙安利 鲍红淮 《江苏船舶》 2001年第2期12-16,共5页
在江苏内河船舶对水域和大气的污染中 ,众多的挂桨机船是最突出的。在研究分析江苏省船舶运输现状和特点、内河船舶污染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
关键词 内河船 水污染 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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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内河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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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水运》 2011年第2期32-33,共2页
本文主要介绍了江苏省地方海事在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分析了当前江苏内河在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关对策。
关键词 内河船舶 船舶安全 江苏省 危险品 监管对策 安全监督管理 污染防治 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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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江苏段航运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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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海事》 2009年第9期61-64,67,共5页
苏北运河治污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国家重大工程。文中从苏北运河航运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拟采取的措施对策、下一步政策建议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苏北运河治污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国家重大工程。文中从苏北运河航运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拟采取的措施对策、下一步政策建议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重点提出了苏北运河航运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与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苏北运河 航运污染 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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