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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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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2年第2期115-120,共6页
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立法者寄希望于以此条之规定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建筑业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阐明了建设工程款与抵... 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立法者寄希望于以此条之规定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建筑业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阐明了建设工程款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行使期限等问题,可谓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制度。但由于法律规定仍然粗糙和模糊,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不明并且和其他权利的冲突不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工程款 优先受偿权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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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狭义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对《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补充解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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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1期67-71,共5页
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是基于对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而产生的。在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且狭义无权代理关系并不适用权利外观责任理论,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禁反言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不宜作为无... 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是基于对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而产生的。在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且狭义无权代理关系并不适用权利外观责任理论,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禁反言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不宜作为无权代理人责任的一种形式。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就相对人因该合同有效而可取得的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并且不存在过失,则仅应就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明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赔偿相对人的实际损失,且不以履行利益为限。行使撤销权的相对人仍享有该损害赔偿请求权。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有效成立时履行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代理 履行合同义务 损害赔偿责任 权利外观 消极信赖保护 信赖利益 履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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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法律关系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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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淑莲 《经济师》 2014年第6期94-96,共3页
在传统民法中以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来处理抵押物转让的问题是基本模式,但也有赋予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以物上代位性的解决方法。在抵押物转让制度上,我国立法从《民法通则》到《民法通则意见》,《担保法》到《担保法解释》,再到《物权法》... 在传统民法中以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来处理抵押物转让的问题是基本模式,但也有赋予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以物上代位性的解决方法。在抵押物转让制度上,我国立法从《民法通则》到《民法通则意见》,《担保法》到《担保法解释》,再到《物权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严格限制到绝对自由又回到宽松限制的一波三折的演变过程。基于解释论的立场进行考察,在作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律体系中心的《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规定中,并没与赋予抵押权以追及效力,也没有赋予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以物上代位性,受让人也不享有涤除权。司法实践中严格《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进行操作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物 转让 追及效力 物上代位性 涤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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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转让价款的性质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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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34-36,101,共4页
物权法对抵押物的转让附加了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受让人代位清偿债务的限制。在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抵押物的流转,定会获得相应的价款。物权法第174条所谓的灭失仅仅指绝对灭失而言,抵押物的流转并不属于该条所谓的灭失。第191条所... 物权法对抵押物的转让附加了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受让人代位清偿债务的限制。在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抵押物的流转,定会获得相应的价款。物权法第174条所谓的灭失仅仅指绝对灭失而言,抵押物的流转并不属于该条所谓的灭失。第191条所规定的提前清偿债务也和物上代位规则中的提前清偿债务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并不能适用物上代位规则,而应当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74条和第191条的规定进行操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物 转让价款 相对灭失 物上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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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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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穆斯林》 CSSCI 2023年第4期61-64,共4页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0%。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涉宗教内容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0%。互联网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涉宗教内容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也纷纷涌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直播 互联网站 应用程序 即时通信工具 信息服务管理 微博客 网民规模 公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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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与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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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判解研究》 2019年第4期67-80,共14页
预告登记制度以《物权法》第20条为基础,《房屋登记办法》将原本不在预告登记制度意涵范畴之内的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纳入预告登记的范围,反映了在房地产市场中丰富担保形式的客观需求,但也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问题。
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 预告登记制度 担保形式 房地产市场 预售商品房抵押 预告登记的效力 《物权法》 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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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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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穆斯林》 CSSCI 2022年第4期47-49,共3页
《民法典》第92条第2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申请法人登记的,可以取得捐助法人的资格。该规定为其取得民事主体资格提供了法律前提,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审核同意且宗教事务部门审查批准的,可以到民... 《民法典》第92条第2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申请法人登记的,可以取得捐助法人的资格。该规定为其取得民事主体资格提供了法律前提,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审核同意且宗教事务部门审查批准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一、赋予法人资格是强化监督管理的可行路径当前,宗教活动场所没有法人资格,不能按照法人来运作和进行监管,是其自我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外部监督抓手不够的原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主体资格 法人资格 民政部门 《民法典》 宗教事务 民法典 法人登记 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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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陪审员事实审的范围厘定和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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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5-11,共7页
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和法律审难以区分的困境主要在于:诉讼法中未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律方法缺位。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应当在法律适用的逻辑过程框架中进行,可以通过证据得出结论的是事实问题,涉及涵摄、价值判断、... 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和法律审难以区分的困境主要在于:诉讼法中未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律方法缺位。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应当在法律适用的逻辑过程框架中进行,可以通过证据得出结论的是事实问题,涉及涵摄、价值判断、举证责任分配的是法律问题。通过直接感知而认识的事实、通过对人的行为和表示的注解而认知的事实以及其他借助社会经验认知的事实是事实问题的三种典型表现。在适用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制度前,应当加强对于人民陪审员证据审查能力的培训,构建以事实问题清单为基础的法官指示制度,并通过表决程序安排来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表决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陪审员 事实审 法律审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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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填补视角下保证合同要式性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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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判解研究》 2022年第3期182-200,共19页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甲与某乙未就200万元的借款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但某甲曾在关联刑事案件中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两次询问笔录均记载,某甲明确表示曾口头同意对某丙(债务人)的200万元债务向某乙(债权人)担保。一审法院以“某甲在公安...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某甲与某乙未就200万元的借款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但某甲曾在关联刑事案件中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两次询问笔录均记载,某甲明确表示曾口头同意对某丙(债务人)的200万元债务向某乙(债权人)担保。一审法院以“某甲在公安机关的两次询问笔录中都明确表示曾口头同意对某丙的该200万元债务向某乙担保,可以确定某甲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某甲在作出口头保证后就应当恪守承诺,保证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为由,认定某甲与某乙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合同 一审法院 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询问笔录 书面保证 债权人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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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畔 法徽正红--南京秦淮法院以党建促发展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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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图) 《人民司法》 2021年第33期54-57,共4页
数里秦淮画轴开,唐人赏后宋人来。秦淮是古都金陵的起源、南京文化的摇篮,有“江南锦绣之邦、金陵风雅之薮”之称。夫子庙前,棂星门下,秦淮是来南京游玩必到的打卡之地;泮池右岸,红墙黄龙,不知有多少游客在此拍照留念。
关键词 拍照留念 棂星门 秦淮河 夫子庙 金陵 风雅 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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