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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的基准与路径——兼论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被引量: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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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绍龙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21-30,共10页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基本依据和党内治理法治化的制度载体,国家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两个规范体系都是治国理政的规范依据,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基本依据和党内治理法治化的制度载体,国家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两个规范体系都是治国理政的规范依据,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依法执政的现实要求,应当以体系共存的相容性、价值追求的同向性、具体规范的无矛盾性和行为指引的连贯性为基准,立足法治一般规律和我国政治现实,多方面积极地探索衔接和协调的实现路径,建构以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为核心的保障机制,从而达致两个规范体系"内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状态,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良性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国家法律 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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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改革与出路:从“三驾马车”到国家监察——我国监察体系的宪制思考 被引量: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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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76-182,共7页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写道:"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此前...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写道:"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此前,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机关 监督制度 司法机关 审计机关 顶层设计 行政监察 公职人员 检察机关 侦查权 国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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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的逻辑与方法 被引量: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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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7-27,共11页
国家监督权的分散配置是当前监察体制诸多弊病之根源,监察体制改革所欲达致的目标即为实现机构与职能的整合,以期优化监督权的配置模式。基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属性、背景与内涵,改革须遵循先"变法"后"变革"的逻辑,且... 国家监督权的分散配置是当前监察体制诸多弊病之根源,监察体制改革所欲达致的目标即为实现机构与职能的整合,以期优化监督权的配置模式。基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属性、背景与内涵,改革须遵循先"变法"后"变革"的逻辑,且应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遵循,还须遵照机构与职能整合的思路,以及监察权独立行使的理念。以此为指引的改革,需适时启动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处理好监察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合理安排监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与职权,并建立监察权行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委员会 监督权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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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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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83-92,共10页
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在全国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与过往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相比,行政公益诉讼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囿于该制度在我国运行时间不长且欠缺有益经验,通过对实践中相关案例的分析,发现该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受案范围狭窄未... 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在全国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与过往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相比,行政公益诉讼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囿于该制度在我国运行时间不长且欠缺有益经验,通过对实践中相关案例的分析,发现该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受案范围狭窄未达到公众对公益诉讼的期待,检察机关的特殊身份影响法院审判主导地位,缺乏检察机关承担败诉后果的规定,过高的胜诉率将增加滥诉的风险等。探究以上问题的理论与现实逻辑,妥善解决试点中的种种困惑,才能化繁为简地构建常规化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使其发挥理想的效果,成为保护公益的重要法器。破解以上实践难题,需完善具体的公益诉讼制度,从立法体系中定义公益的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地位,有效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行政诉讼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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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法律监督”的概念分野与行政检察监督之归位 被引量: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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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70-189,共20页
法律监督是维护法律完整统一正确实施的国家宪制职能,监督对象应从"法律实施"层面出发而不限于诉讼监督。核心价值不明、规范内涵有误、范畴存在偏差,是阻碍行政检察权能回归的理论困境。以活动"属性"为一级分类标... 法律监督是维护法律完整统一正确实施的国家宪制职能,监督对象应从"法律实施"层面出发而不限于诉讼监督。核心价值不明、规范内涵有误、范畴存在偏差,是阻碍行政检察权能回归的理论困境。以活动"属性"为一级分类标准,围绕"公共行政"展开的行政检察监督和围绕"司法裁判"展开的诉讼监督是构成狭义上法律监督的两个"周延且互斥"的一级下位概念。公权性、外部性、受控性和执行性是"公共行政"的四个关键要素。行政检察监督仍需基于一定限度,即遵循人大制度、程序性控制为主、限于公权领域外部行为、不直接涉及个人和公共法益减损。以"主体"为二级分类标准,行政检察监督是对"多方主体"实施公共行政的控制。行政执法、行政司法、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反腐败执法应接受行政检察监督,监察委调查活动虽有属性之争,但难逃法律监督序列,并涤除行政机关刑侦活动、监所活动和行政诉讼,最终在规制国家公权、构建检察权威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寻求价值平衡。行政检察监督的可能走向是发挥审查要求提请权协助合宪性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 行政检察监督 诉讼监督 公共行政 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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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国家机关相互间的关系为中心 被引量:89
6
作者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555-569,共15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据此规定,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据此规定,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是"产生、负责和监督"的关系,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与行政机关则为"不受干涉,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上下级监察机关间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运行需以宪法为遵循,同时,对宪法上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定位和性质的考察,也需通过上述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讨论来展开,并需注重机构设置与权力运行的实际轨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机关 国家机构 宪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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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被引量:80
7
作者 苏绍龙 《学术前沿》 CSSCI 2016年第10期50-66,95,共18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涵括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的命题,需要我们首先跳脱"国家法中心主义"和传统党建理论的思维定势,立足法治一般规律和...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涵括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的命题,需要我们首先跳脱"国家法中心主义"和传统党建理论的思维定势,立足法治一般规律和中国政治现实,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认识二者及其相互关系。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基本依据和党内治理法治化的制度载体,国家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二者存在显著区别,但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都是治国理政的规范依据,需要遵循国家法律高于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的原则处理二者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是依法执政的现实要求,需要妥善解决二者间不协调、不衔接和不一致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国家法律 衔接 协调 认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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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视野下的中国立法模式变迁——从“变革性立法”走向“自治性立法” 被引量: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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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42-48,共7页
立法作为一种发现和创制规则的活动,按照其价值衡量的不同,可分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变革性立法”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自治性立法”模式。考察建国后50多年(尤其是80年代后) 的立法实践,我国基本遵循着“变革性立法”的模... 立法作为一种发现和创制规则的活动,按照其价值衡量的不同,可分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变革性立法”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自治性立法”模式。考察建国后50多年(尤其是80年代后) 的立法实践,我国基本遵循着“变革性立法”的模式,此乃特有国情下的合理选择。但步入21世纪后,随着各方面情势的变化,“变革性立法”的适应性功效呈现递衰的趋势,且其带来的混乱、风险等负效应则日趋明显, 因此我国当下应在立法模式上进行果断的调整,即逐步缩小和限制“变革性立法”的范围,并向“自治性立法”过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变革性 自治性 模式变迁 中国立法 宪政 价值衡量 立法实践 80年代 21世纪 立法模式 适应性 安定性 建国后 负效应 活动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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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的法治原理 被引量:74
9
作者 李少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5-26,共12页
网络公共空间能够形成、传递和表达公众的意志和利益,是政治过程的初步形态,反映了社会的自由化。法治应用于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要求建立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秩序结构,同时保障民主价值和公民的自由权。它形成建设法治社会和控制国家权... 网络公共空间能够形成、传递和表达公众的意志和利益,是政治过程的初步形态,反映了社会的自由化。法治应用于网络公共空间的治理,要求建立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的秩序结构,同时保障民主价值和公民的自由权。它形成建设法治社会和控制国家权力的双重治理目标,也体现了网络治理的双重结构。软法之治和硬法之治是不同的工具,它们既明确了责任主体,也充分利用了服务商和公众的参与。作为两种效力实现模式,过程控制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司法控制则是法治终端,其成效不彰影响治理效果。国家针对公民信息自由的积极义务主要是信息公开和打击谣言,针对言论自由主要承担消极义务。当以国家义务之履行检视治理行为的合宪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公共空间 自由化 治理 法治社会 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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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合署合并改革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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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家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78-87,共10页
党政机构的统筹设置是新时期机构改革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学界对党政机构合署合并的研究尚显匮乏,且行政学、管理学的研究居多,法学方面的研究极少。在整理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探讨,如改革对象的界定,党政关... 党政机构的统筹设置是新时期机构改革的发展方向,但目前学界对党政机构合署合并的研究尚显匮乏,且行政学、管理学的研究居多,法学方面的研究极少。在整理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探讨,如改革对象的界定,党政关系的变化,党内法规的影响,改革后机构内部关系的处理,内部领导机构和领导制度的协调,机构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关系处理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构改革 党政关系 合署办公 合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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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原则及推进 被引量: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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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66-77,共12页
合宪性审查与宪法监督及宪法实施密切相关,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合宪性审查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认知,力图在今后大力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构建合宪性审查机制,需嵌入中国话语,体现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应该始终... 合宪性审查与宪法监督及宪法实施密切相关,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合宪性审查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认知,力图在今后大力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构建合宪性审查机制,需嵌入中国话语,体现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应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有序实施,秉持政治问题不审查的原则。合宪性审查工作要想取得实质突破,应该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明晰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之间的关系,明确启动合宪性审查的主体资格,厘清合宪性审查的对象范围,健全合宪性审查的基本程序以及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从理论指导和制度实践两个维度,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逐步走向深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宪性审查 党的领导 程序机制 宪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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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宪法中的“党的领导”规范 被引量: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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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怡达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8-31,共14页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在弥合宪法规范与宪制实践之分野的基础上,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地位。至此,现行宪法序言和宪法条文中的诸多...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在弥合宪法规范与宪制实践之分野的基础上,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地位。至此,现行宪法序言和宪法条文中的诸多“党的领导”规范,共同构成了我国宪法中的“党的领导”规范体系。理性认识现行宪法中的“党的领导”规范体系,需将其置于宪法变迁的历史中加以考察。“八二宪法”中的“党的领导”规范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与发展。2018年的宪法修改,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法逻辑,在宪制功能、立宪技术等多方面,同“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有着重要区别。宪法学应当积极展开学理构建,针对宪法文本中相对完备的“党的领导”规范体系,构建相对系统的政党宪法学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序言 宪法修改 党的领导 宪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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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因应之策 被引量: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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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少文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11-18,共8页
由设区的市进行立法是地方自主权的表现,也是实现地方政权机构和居民的意志、利益的基本方式。地方立法权扩张强化了地方政权机构的责任,也促使它们转变职能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地方立法的工具性自治决定了它的补充性和自主性特点。地... 由设区的市进行立法是地方自主权的表现,也是实现地方政权机构和居民的意志、利益的基本方式。地方立法权扩张强化了地方政权机构的责任,也促使它们转变职能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地方立法的工具性自治决定了它的补充性和自主性特点。地方立法依赖民主机制,但民主基础薄弱的现实条件制约立法的功能发挥。有必要重塑地方人大常委会和立法的政治过程,确保立法质量和立法公正,让地方立法回归民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法 地方立法权 治理 地方自治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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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思考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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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31-39,共9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改革,它需要中国宪法学的有效回应。这也引发了我们回顾和反思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思路。站在宪法工程的角度审视,中国宪法学回答的问题正是国家监察机关如何设计、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实现其目标。审慎考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改革,它需要中国宪法学的有效回应。这也引发了我们回顾和反思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思路。站在宪法工程的角度审视,中国宪法学回答的问题正是国家监察机关如何设计、如何运作以及如何实现其目标。审慎考虑监察委员会命名或许更符合宪法的民主本质,这也涉及我们要建立何种宪制权力架构。修宪是确保监察机关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正确途径,但有大修、小修和中修的不同模式选择。目前看来,中修最为恰当。国家监察机关的重新设计需要解决传统纪委反腐体制存在的问题,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平衡好人权保障与反腐效率的目标。如何正确理解监察机关与党的关系,良好建构监察机关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的关系,是理解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此,中国宪法学应当面向现实,加强对民主体制的设计、运行和保障的研究,不能局限于形式主义,更不能落入狭义的文本主义的窠臼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 宪法工程 宪法设计 现实主义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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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博问政的规范化 被引量:48
15
作者 李少文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00-104,218,共5页
网络时代,微博问政成了公众参与的新形式。它以快速、便捷、互动性强等优点,推动了公众参与的发展和创新。但微博问政面临着很多难题。立法规范保护,既是微博问政发展的动力,又是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宪法上的很多规定都可以被援... 网络时代,微博问政成了公众参与的新形式。它以快速、便捷、互动性强等优点,推动了公众参与的发展和创新。但微博问政面临着很多难题。立法规范保护,既是微博问政发展的动力,又是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宪法上的很多规定都可以被援引作为微博问政的依据。促进公众参与,控制政府权力,是微博问政的重要目标。应当设计出具体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微博的特点,回避其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参与 微博问政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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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留功能的时代变迁--兼论中国法律保留制度的功能 被引量:46
16
作者 叶海波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3-8,共6页
君主立宪时代的法律保留主要是一种侵害保留,其功能在于限制行政权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议会民主时代的法律保留则最终定格于国会保留,其功能在于限制立法机关的恣意授权立法行为,由此可见法律保留制度的功能在总体上发生了时代性的变... 君主立宪时代的法律保留主要是一种侵害保留,其功能在于限制行政权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议会民主时代的法律保留则最终定格于国会保留,其功能在于限制立法机关的恣意授权立法行为,由此可见法律保留制度的功能在总体上发生了时代性的变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中国引入了法律保留制度,其功能主要是界定并限制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保留 侵害保留 国会保留 国务院 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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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调查活动性质研究--以山西省第一案为研究对象 被引量:46
17
作者 石泽华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5-64,共10页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日前对某国企高管采取了留置措施,这是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采取留置措施查办的首起案件。在密切关注试点地区监察体制改革发展动向同时,还有必要对这一事件作宪法层面的冷思考。调查活动的性质是行政调查权还是刑事...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日前对某国企高管采取了留置措施,这是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采取留置措施查办的首起案件。在密切关注试点地区监察体制改革发展动向同时,还有必要对这一事件作宪法层面的冷思考。调查活动的性质是行政调查权还是刑事侦查权?二者差异是什么?留置措施的现实意义是什么?监察委员会不经检察院批准而采取留置措施意味着什么?这对人民检察院有什么影响?恰当的路径应当如何?国家重大改革应当于法有据,更应于宪有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调查权 侦查权 留置 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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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法实施中的一个重大难点:人大代表能否成为监察对象 被引量:45
18
作者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39-151,共13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关乎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项重大议题是: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关系如何处理,人大代表是否能够成为监察对象?总体而言之,人大代表不能简单地被视为公职人员;对于人大...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关乎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一项重大议题是: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关系如何处理,人大代表是否能够成为监察对象?总体而言之,人大代表不能简单地被视为公职人员;对于人大代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建立特殊的惩戒制度来予以处理;监察改革必须尊重人民代表大会的宪制地位,并对监察人大代表采取特别慎重的态度;在对人大代表涉嫌职务犯罪采取监察留置措施时,必须恪守宪法、组织法规定的对人大代表的特殊保护法律程序;在法律未作修改时,监察机关不能以便宜执法为由,轻率地创制性执法,从而违反"公权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监督 人大代表 纪律惩戒 人大代表特殊保护 留置措施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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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治党视野下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逻辑与路径 被引量:45
19
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5-14,共10页
领导立法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呈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视野下,应当明确党领导立法工作具有法治意义上多重性质,必须依据党... 领导立法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呈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视野下,应当明确党领导立法工作具有法治意义上多重性质,必须依据党规国法进行,限于党中央和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的组织行为,与人大主导立法不相冲突等基本逻辑;除提出宪法修改和解释建议、审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重大立法事项研究决策等路径外,还应当积极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相应地完善或创新发展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和工作汇报制度、立法公众沟通机制、党规国法衔接协调机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等制度机制,并适时制定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基础主干型党内法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规治党 党领导立法 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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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留置措施研究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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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泽华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4期9-19,共11页
对比分析三个试点省市公布之案情和制定的有关规范可以发现,其都集中于批准、备案、执行、期限、权益和衔接等具体问题的探索,这对应留置措施的监督、实施、权益保障和外部衔接,与留置权性质共同构成留置措施的五大关键问题。试点探索... 对比分析三个试点省市公布之案情和制定的有关规范可以发现,其都集中于批准、备案、执行、期限、权益和衔接等具体问题的探索,这对应留置措施的监督、实施、权益保障和外部衔接,与留置权性质共同构成留置措施的五大关键问题。试点探索透露出全面改革顶层设计或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严格拆分,若如此,监察委留置措施与逮捕措施和纪检措施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乃至《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联动互补,将成为未来立法重点。留置期限可基于科学考量之后适当限缩,借鉴刑事羁押设置一般期限和最长期限。即便调查活动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制,亦须在《国家监察法》中明确"辩护"和"陈述申辩"之差异,并且律师介入当为应有之义;与此同时,留置措施很可能严重影响当事人职务工作,所以构建完整的错案追究机制和救济机制势在必行;留置措施宜加入申诉渠道,此外职级恢复、财产归还和国家赔偿问题亦值得深思。本轮监察体制改革应尽快通过恰当的程序法来规制留置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置权 留置措施 备案审查 衔接机制 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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