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微信平台在公众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监测中的运用效果。方法:将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我院门诊取药的300例患者按日期单双日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50例。对照组采用传统的窗口发药指导,发放ADR宣传资料...目的:探讨微信平台在公众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监测中的运用效果。方法:将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我院门诊取药的300例患者按日期单双日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50例。对照组采用传统的窗口发药指导,发放ADR宣传资料的方式对患者进行宣教,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利用微信平台推送ADR相关知识的图文信息,提供安全合理用药指导。观察两组患者干预前、干预后1个月ADR认知及行为得分情况。结果:观察组1个月后ADR认知及行为的得分为(7.02±3.04)、(11.82±1.96),高于对照组的(5.39±2.28)、(11.30±1.60),差异有显著性(P<0.05)。观察组有5例患者报告ADR,有4例患者咨询与ADR有关的问题,而对照组为零。结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实施药学服务,可有效提高公众对ADR的认知度和报告的意识。展开更多
文摘目的:探讨微信平台在公众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监测中的运用效果。方法:将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我院门诊取药的300例患者按日期单双日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50例。对照组采用传统的窗口发药指导,发放ADR宣传资料的方式对患者进行宣教,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利用微信平台推送ADR相关知识的图文信息,提供安全合理用药指导。观察两组患者干预前、干预后1个月ADR认知及行为得分情况。结果:观察组1个月后ADR认知及行为的得分为(7.02±3.04)、(11.82±1.96),高于对照组的(5.39±2.28)、(11.30±1.60),差异有显著性(P<0.05)。观察组有5例患者报告ADR,有4例患者咨询与ADR有关的问题,而对照组为零。结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实施药学服务,可有效提高公众对ADR的认知度和报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