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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评述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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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0-55,共6页
公司清算以公司资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为适用前提,公司资不抵债者,应当依法启动或者转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应当承担必要的商业风险。加重股东责任有助于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但该规则适用过宽或运用不当,将诱发遏制投资的负面效果。在公司... 公司清算以公司资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为适用前提,公司资不抵债者,应当依法启动或者转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应当承担必要的商业风险。加重股东责任有助于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但该规则适用过宽或运用不当,将诱发遏制投资的负面效果。在公司清算制度的重构中,应当关注债权人保护和股东保护的双重价值,废除股东承担清算义务的观念,通过合理构造清算法人的内部治理秩序,实现公司清算制度的有效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清算 清算义务 休眠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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