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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司法官员与律学家角色合一现象及其价值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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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97-201,共5页
两汉司法官员通过注释法律,著书立说,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实现与律学家角色的合一。统治者对律令学的重视,以律、令为核心的官吏选拔制度,少学律令的社会风气,律学家职业的非独立性是两汉司法官员与律学家角色合一的主要原因。两汉司法官... 两汉司法官员通过注释法律,著书立说,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实现与律学家角色的合一。统治者对律令学的重视,以律、令为核心的官吏选拔制度,少学律令的社会风气,律学家职业的非独立性是两汉司法官员与律学家角色合一的主要原因。两汉司法官员与律学家角色合一,推动了律令学研究活动向纵深发展,有利于提高司法官员的执法水平,对我们今天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汉 司法官员 律学家 角色合一 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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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秋决狱看两汉司法官员的价值追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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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论界》 2008年第3期132-134,共3页
两汉司法官员在春秋决狱过程中,将儒家伦理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坚持法随时变、国法与人情相结合、宽仁慎刑的价值理念。这些价值理念对司法实践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助于实现国家法与社会生活的有机结合;为受刑者开辟轻刑的道路;构建... 两汉司法官员在春秋决狱过程中,将儒家伦理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坚持法随时变、国法与人情相结合、宽仁慎刑的价值理念。这些价值理念对司法实践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助于实现国家法与社会生活的有机结合;为受刑者开辟轻刑的道路;构建社会生活中的情理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汉 司法官员 春秋决狱 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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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中国刑罚人道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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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论界》 2006年第6期178-179,共2页
近代中国在西方刑罚人道主义理论影响下,采用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废除肉刑,限制死刑,删削酷刑,逐步建立起以自由刑为核心的刑罚体系,为实现刑罚人道主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近代中国 刑罚 人道主义 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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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法官队伍建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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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22-27,共6页
在陕甘宁边区存在的13年间,边区政府、边区高等法院十分重视法官队伍建设,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道德素质建设方面,注重培养法官“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业务素质建设方面,重视法官培训工作,注... 在陕甘宁边区存在的13年间,边区政府、边区高等法院十分重视法官队伍建设,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道德素质建设方面,注重培养法官“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业务素质建设方面,重视法官培训工作,注重法官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司法检讨活动。这在当今我国法官队伍数量庞大,但缺乏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在职业伦理与职业操守亟待培养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甘宁边区 法官队伍 建设 政府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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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法制领域中的有限皇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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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59-65,共7页
汉代立法领域中,体现了有限皇权。其主要表现是:在律令体系中,律是法律规范的主体,令的地位在律之下。汉代,皇帝的敕令上升为法律,有严格的立法程序,皇帝拥有有限立法权。汉代皇帝的敕令经过具为令、著为令的严格程序方能上升为法律。... 汉代立法领域中,体现了有限皇权。其主要表现是:在律令体系中,律是法律规范的主体,令的地位在律之下。汉代,皇帝的敕令上升为法律,有严格的立法程序,皇帝拥有有限立法权。汉代皇帝的敕令经过具为令、著为令的严格程序方能上升为法律。汉代司法领域中,也体现了有限皇权。其主要表现为:皇帝坚持罪行法定原则,维护法律关于犯罪的基本规定;对案件讨论结果的认可,反映了汉代皇帝对官员司法审判意见的重视;对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权的认可,反映了汉代皇帝对司法机关独立司法行为的维护。所以,汉代皇帝不论在立法领域还是在司法领域,其权力都是有限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法制领域 有限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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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经决狱与两汉法官造法之价值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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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97-99,共3页
汉朝伴随着儒家思想法律化进程的加快,司法官员常常通过引经决狱制作判例,规避法律,这种做法对两汉判例体系创建、司法官员自由裁量权的实现及儒家轻刑主张的具体实施意义重大,也为我们今天法官造法功能的实现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两汉 引经决狱 法官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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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司法官员立法功能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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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31-34,共4页
两汉司法官员积极参与立法制定成文法律,在司法领域通过制作判例创制法律,造法功能显赫,为推动儒家思想法律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两汉 司法 官员 立法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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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儒家思想法律化辨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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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论界》 2015年第11期54-59,共6页
汉代儒家思想法律化是指儒家思想立法化或法律条文化,引经注律本身并不能说明儒家思想的法律化;春秋决狱也不能说明儒家思想的法律化;汉代儒家思想法律化尚有其他途径;汉代儒家思想法律化在程度上是有限的。
关键词 汉代 儒家思想 法律化 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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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文吏对汉代司法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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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82-87,125,共7页
在中国汉代,儒生是指通晓、研习儒家经典的学者;文吏是指明习法律的官员,即所谓刀笔之吏。儒生与文吏在司法活动中展现的不同风格,深刻地影响着汉代的司法实践。儒生与文吏对汉代司法活动产生的深远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影响到司法官... 在中国汉代,儒生是指通晓、研习儒家经典的学者;文吏是指明习法律的官员,即所谓刀笔之吏。儒生与文吏在司法活动中展现的不同风格,深刻地影响着汉代的司法实践。儒生与文吏对汉代司法活动产生的深远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影响到司法官员队伍的构成;二是决定着汉代司法领域中的宽猛相济;三是儒生与文吏提出的司法建议,推动了汉代的司法改革运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生 文吏 汉代 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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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视域下董仲舒法治理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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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德州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85-91,108,共8页
董仲舒的法治理想是在其阴阳、五行学说框架下实现的。董仲舒将其德主刑辅理想置于以阴阳为视域的时、空框架下,在此框架下为其德主刑辅理论寻找依据。董仲舒的德主刑辅理论不仅仅存在于阴阳的时空框架下,且落实于现实生活中。董仲舒以... 董仲舒的法治理想是在其阴阳、五行学说框架下实现的。董仲舒将其德主刑辅理想置于以阴阳为视域的时、空框架下,在此框架下为其德主刑辅理论寻找依据。董仲舒的德主刑辅理论不仅仅存在于阴阳的时空框架下,且落实于现实生活中。董仲舒以五行学说为视域,论述其狱政管理理想和官吏互相制约的法治理想。董仲舒的狱政管理理想与五行视域下的时间框架相结合,体现了狱政管理与季节变化相结合的基本需求。董仲舒认为官吏的执法权力需要受到制约,特别是官吏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董仲舒官吏执法过程中互相监督的理想也是以五行学说为框架加以实现的,反映了其以五行学说为视域的权力制衡思想。董仲舒的德主刑辅理想以及法律适用理想是在以阴阳、五行学说为核心的时空视域下实现的。反映了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学说与其法治理想相结合的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阴阳 五行 董仲舒 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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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律学流派与法律解释活动——兼与古罗马律学流派与法律解释活动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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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前沿》 2013年第17期190-192,共3页
两汉法律学研究活动蓬勃发展,主要表现为:律学流派出现;律学家拥有法律解释权,其言论具有法律效力;两汉时期律学流派与法律解释活动与古罗马有异曲同工之处。
关键词 两汉 律学流派 法律解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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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物权法(草案)》的两个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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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前沿》 2006年第4期148-150,共3页
关键词 物权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试析 基本经济制度 民事立法 法律草案 西方国家 征求意见 财产关系 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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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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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兰台世界》 2019年第8期154-155,共2页
汉代建立了十分有特色的官吏监察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创建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进行监察的机制,强化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的监督。第二个方面,创建了拥有独立侦查权、审判权的监察机构——司隶校尉组织,能够对自己所纠弹的... 汉代建立了十分有特色的官吏监察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创建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进行监察的机制,强化了地方机关对中央官员的监督。第二个方面,创建了拥有独立侦查权、审判权的监察机构——司隶校尉组织,能够对自己所纠弹的官吏犯罪行为独立侦查、审判,有利于监察机关摆脱行政机关的干预,独立行使监察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监察制度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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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实践为向导的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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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1年第4期46-48,共3页
中国法律史是司法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之一,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应密切联系立法实践,应以立法理念、立法制度为向导,贯通古今,客观评价传统法律制度,坚持从法律学角度出发进行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
关键词 立法实践 向导 中国法律史 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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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成文法体系创建中的法官因素及价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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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涛 《理论界》 2006年第12期173-176,共4页
两汉是中国封建社会大转折时期,司法官员积极参与立法,制定成文法律。两汉司法官员立法活动频繁,造法功能显赫,为创建成文法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两汉 成文法 法官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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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创新与高校“有闲”学者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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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2年第3期8-9,共2页
目前高等院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矛盾突现;教师知识结构老化、科研动力不足;迫切需要培养"有闲"学者。各高等院校可通过区分教学型与科研型人才;推行学术休假制度;奖惩结合培养"有闲"教授群体;培养"有闲"退... 目前高等院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矛盾突现;教师知识结构老化、科研动力不足;迫切需要培养"有闲"学者。各高等院校可通过区分教学型与科研型人才;推行学术休假制度;奖惩结合培养"有闲"教授群体;培养"有闲"退休教授群体等方式培养"有闲"学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术创新 “有闲 ”学者 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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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女性悲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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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衡水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42-47,共6页
汉代著名儒生董仲舒对女性充满同情。董仲舒的女性悲悯情怀奠基于其阴阳相合及天地之性人为贵的思想。董仲舒认为,百姓是国家的根基,天地之性人为贵。正因为如此,女性也应得到照顾与保护。董仲舒的女性悲悯情怀在司法领域表现在两个方面... 汉代著名儒生董仲舒对女性充满同情。董仲舒的女性悲悯情怀奠基于其阴阳相合及天地之性人为贵的思想。董仲舒认为,百姓是国家的根基,天地之性人为贵。正因为如此,女性也应得到照顾与保护。董仲舒的女性悲悯情怀在司法领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三正,也即天正、地正和人正所代表的三个月里,对女性罪犯予以宽大处理;第二个方面,在春秋决狱过程中,对女性予以特殊照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仲舒 女性 悲悯情怀 阴阳相合 天地之性人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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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对罗马法原始取得制度的继受和发展
18
作者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3年第1期602-603,共2页
进人二十世纪后,伴随着垄断的形成,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明显加强,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无限的理念日益动摇,有限所有的原则出现,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移。奠基于罗马法律的大陆法系国家原始取得制度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二十世纪垄断资本主义... 进人二十世纪后,伴随着垄断的形成,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明显加强,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无限的理念日益动摇,有限所有的原则出现,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移。奠基于罗马法律的大陆法系国家原始取得制度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二十世纪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一、先占罗马法上的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可以作为财产的无主物,从而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进人 发展 制度 国家 大陆法系 所有权 无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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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刑罚人道主义理论与近代中国刑罚人道主义运动
19
作者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5年第1期565-566,共2页
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是近现代刑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古典刑事法学派的基本主张,古典刑事法学派是西方资产阶级同在司法上独断专横的封建统治阶级作斗争中形成的最早的一个刑法学派。中国近代在西方刑事古典法学派刑罚人道主义理论的影响下... 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是近现代刑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古典刑事法学派的基本主张,古典刑事法学派是西方资产阶级同在司法上独断专横的封建统治阶级作斗争中形成的最早的一个刑法学派。中国近代在西方刑事古典法学派刑罚人道主义理论的影响下,删削酷刑,限制死刑,废除肉刑,逐步建立起以自由刑为核心的刑罚体系,在近代中国刑事立法过程中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刑罚人道主义运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派 中国 刑罚 刑事法 人道主义 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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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哲学体系中的天、地、人三才结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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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衡水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29-33,共5页
董仲舒明确提出天、地、人合一的三才结构理论,认为天、地、人三才合一,是天道运行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统治,社会治理的需要。董仲舒认为王道必须将天、地、人贯通,途径有二,一方面,将天道与人道贯通,一方面将地道与天道贯通。
关键词 董仲舒 哲学体系 三才 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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